欧科云链
|2021-08-13 14:57
NFT到底該如何定性?購買一則NFT作品是否等於擁有藝術品本身?傳統的拍賣法是否適用於NFT作品拍賣?新藝術形態下潛在的法律風險該如何規避?一起來聽聽專業律師和加密藝術家們的看法。
8月6日,奢侈品品牌Burberry 宣布推出NFT 虛擬玩偶及遊戲配飾Blanko,這是一隻名為Sharky B 的鯊魚角色,身著全新TB 夏季專屬標識系列。 除了Burberry,近期,可口可樂、保時捷、漫威、梅西也先後宣布推出和自己相關的NFT作品。 在大公司和明星效應的帶領下,普通用戶參與NFT的熱情也十分高漲。 歐科雲鍊鍊上大師數據顯示,8月初,以太坊上七日NFT 交易量達1.71 億美元,環比增長338%。其中,CryptoPunks、Art Blocks Curated、Bored Ape Yacht Club 等頭部NFT 作品的交易量均出現大幅增長。 事實上,不少參與NFT拍賣的朋友,會誤以為購買NFT後就擁有了藝術品的所有權,但實際上NFT並不等同於藝術品本身,購買了NFT,藝術品所有權也並沒有因此而轉移。除非雙方在買賣過程中有對雙方權利進行明確的約束。 對此,北京盈科(上海)律師事務所合夥人錢夢蝶指出: “ 擁有NFT並不直接等同於享有物權、知識產權。若所有權人、知識產權權利人與買家協商一致、明文約定,取得NFT就意味著取得實物資產的物權、知識產權。也就是說,在未違反法律法規的情況下是受到保護的。但這種一對多的撮合行為是否構成證券活動,有待觀察。”
針對實際拍賣中的NFT,北京大成律師事務所合夥人肖颯表示: “ 從實踐看,NFT的底層法律權利魚龍混雜,知識產權的附屬權利,甚至戲仿等問題會凸顯出來。還有將債權(債權的債權)進行NFT,有時債權關係的不穩定也使得後續權利地動山搖。因此,在拍賣過程中,要對委託人的身份、拍賣頁面的設置、拍賣流程等細節問題也需要保持警惕,要看是否符合《拍賣法》的規定。”
肖颯指出:“依據近年修訂的《拍賣法》的要求,拍賣標的是委託人所有或依法可處分的物品或者財產權利。核心要點在於:1)標的物自身合法;2)標的物可被確權處分。 1)就標的物合法性而言,禁止拍賣的依據必須是法律或行政法規,不包括政策文件或地方紅頭文件。 而NFT的法律性質至今並無定論,故在行政法規禁止之前,它都可以當做拍賣標的。 2)關於標的物可確權處分問題,(部分)基於區塊鏈技術進行NFT發行,可確保所有權歸屬。 ” 關於NFT在拍賣過程中的法律認定,北京中倫律師事務所樊曉娟則表示: “ 由於數字作品NFT的範圍廣泛,其種類呈現多樣性,故在不同的法律適用和不用的應用場景下,可能兼具數個法律性質,比如:作品、虛擬財產、藝術品、互聯網視聽節目、網絡出版物等。”
中央美術學院教授、當代著名藝術家餘潤德在近期拍賣了自己的NFT作品《模糊的光芒》等。 談及如何規避潛在的法律風險,其坦言,此次NFT拍賣主要是委託機構代理,拍賣前雙方以協議的方式會規避掉基本的法律風險。 自己是作為獨立藝術家進行創作,並不參與後期的NFT運作,後續NFT的運營和執行都由合作方來負責。 “ 目前國家關於NFT拍賣這方面沒有非常嚴格的法律規定和條文,可以說還處在觀望階段。就平台自身而言,只要符合基本的法律規範(具備牌照或者拍賣資格),一般不會產生太多的法律問題。畢竟對於一些正規的想要在NFT領域發展的機構,基本會進行一定的法律風控。而所謂真正的法律風險一般是指金融風險,比如欺詐、洗錢等,這些可能是需要國家去嚴厲打擊的。”
的確,委託相應的代理機構是當前NFT拍賣的主要形式之一。此前數字藝術家Beeple耗時13年創作的拼貼畫《每一天》 就由世界頂尖拍賣行佳士得主持拍賣。不過,對於普通用戶而言,諸如Opensea、Nifty Gateway、Rarible等NFT交易平台也足以滿足其需求。 如今,NFT發展已初具規模,藝術家對世界的感知和認識也不再局限於特定的媒介和工具。但我們也必須意識到,任何一種形式的創新都將迎來更審慎全面的監管。 可想而知,未來NFT要想在全球範圍內流轉,其鑄造、發行、銷售、流轉的任何一個過程中,都必須遵循合法合規的路徑,只有這樣,才能避免其陷入投機、炒作、洗錢等違法金融活動的漩渦。
Author :欧科云链
This article reflects the opinions of PANews's columnist and does not represent the stance of PANews. PANews does not assume legal responsibility. The article and opinions do not constitute investment advice.
Image Source :
欧科云链
If there is any infringement, please contact the author to remove i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