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Carol 張卓來源/ PANews
本文系中國區塊鏈行業監管政策系列報導(四)
11月1日,香港證監會宣布將加密貨幣交易所納入“監管沙盒”。作為國際金融中心之一,香港的這一舉措再次讓幣圈大眾的目光聚集到“監管沙盒”上。
“監管沙盒”的概念最早由英國政府於2015年3月提出。按照英國金融行為監管局(FCA)的定義,“監管沙盒”是一個“安全空間”。在這個安全空間內,金融科技企業可以在一個較為寬容的監管環境下小範圍測試其創新的金融產品、服務、商業模式和營銷方式,而監管機構也可以試驗針對金融創新的監管方式。雙方在“監管沙盒”中尋求共贏。
英國的這一經驗被國際社會廣泛借鑒,美國、新加坡、澳大利亞、西班牙、瑞士、馬耳他等多國都先後設立加密貨幣和虛擬金融監管沙盒。中國在國內金融科技快速發展後也開始摸索“監管沙盒”,除了香港,早期還有江西贛州、山東泰州、浙江杭州和廣州深圳這四個城市進行了“監管沙盒”的探索。
政府主導的“監管沙盒”
贛州和香港的實踐
2017年7月,由贛州市人民政府、國家互聯網應急中心等組織共同組建運營的江西省贛州區塊鏈金融產業沙盒園暨地方新型金融監管沙盒正式啟動,據其介紹,這是目前我國大陸地區第一個由政府部門主導的區塊鏈“監管沙盒”。沙盒園區鼓勵區塊鏈技術創新和金融應用創新的企業入駐,並給予政策扶持。截止到目前,贛州區塊鏈金融產業沙盒園已落成總面積達2.5萬平方米的產業園區,並出台了一系列相關政策,比如最早聯合相關部門發布合規鏈標準並倡議進行區塊鏈備案等。
贛州區塊鏈金融產業沙盒園已經成立一年多,這一年多來,江西省委、贛州市委以及科研機構都對園區進行了多次調研,今年10月沙盒園區物理載體也已經交付使用。但未來沙盒實踐進展如何、在區塊鏈產業創新和監管創新中能取得什麼成果還有待觀察。
(贛州區塊鏈金融產業沙盒園)
除了贛州以外,中國第二個有監管機構參與的嚴格意義上的區塊鏈“監管沙盒”在香港。
今年11月1日,香港證監會宣布將加密貨幣交易所納入“監管沙盒”。在“沙盒”內,香港證監會將主要探索加密貨幣交易所在監管沙盒之下的運作情況,並做出判定——加密貨幣交易所是否應該受到規管。 “沙盒監管”將分為兩個階段,第二階段要至少12個月。
香港證監會首席執行官Ashley Alder表示,“監管沙盒”時期,那些希望受到監管的加密交易所將會被提供特殊的監管豁免,以便於它們實現探索性運營。 ”監管沙盒結束後,如果香港證監會認為現階段應當對加密貨幣交易所施行監督管理,那麼香港證監會就會將加密貨幣交易所納入監管之下,並很有可能向交易所發放牌照。
可以看到,贛州和香港的“監管沙盒”還有著一點本質的不同。香港的沙盒和國外一樣,是由政府最高監管機構推行和運作的,政策實驗的目標性和目的性都比較明顯,如果某項監管政策在沙盒內試驗成功,廣泛推行的可能性就非常大。但江西贛州的沙盒是地方人民政府主導的地方性實驗,從內容上來看更像政府主導的孵化園區,是地方政府差異化發展戰略的一個組成部分,一定程度的寬鬆監管則更像和財政補貼一樣的扶持政策的一個組成部分,如果某項政策在贛州沙盒內實驗成功,廣泛推行全國的可能性也比較小。
政府缺位的偽“監管沙盒”
深圳、泰山的嘗試
2017年9月,中國電子商務協會深圳市監管沙盒產業園的揭牌儀式,國盾區塊鍊等企業加入“監管沙盒”。其目標在於以更低的潛在成本降低上市所需時間,為企業提供更好的融資渠道以及促進更多創新產品投入市場。
緊接著,同年12月,天民(青島)國際沙盒研究院發布了“泰山沙盒”,沙盒中有200條“嶗山鏈”可以應用在各行各業。 “泰山沙盒”集區塊鏈、大數據、雲服務、容器、自動化測試、自動化監測等技術為一體,發布方稱,這可形成切實可行的產業監管體制,可防範、識別、預警、告警、處置應對區塊鏈產業應用的風險。
除此之外,還有今年9月杭州成立的中國區塊鏈監管沙盒杭州灣產業園,這些所謂的
“監管沙盒”,或者只是名字裡帶有“監管沙盒”的園區,與贛州和香港的“監管沙盒”又有著本質的不同,即這些沙盒是由非營利性全國(或地方)社團組織牽頭成立的,其中沒有政府或政府監管機構的直接參與。嚴格來說,這並不算標準意義上的“監管沙盒”,可能稱之為“產業沙盒”更貼切,更通俗點說,這可能就是個產業園區,和高新技術產業園區沒什麼不一樣,只不過這次集聚的是區塊鏈企業而已。
隨著區塊鏈浪潮滾滾而來的還有監管科技這樣的新名詞,“監管沙盒”被認為是金融科技創新下催生的監管科技的典型代表,但是內地城市對“監管沙盒”的探索離國際標準意義上的“監管沙盒”還有一段距離。
嚴格意義上,“監管沙盒”必須連接兩端,一端是金融科技創新企業,一端是政府監管部門,雙方共同在“沙盒”範圍內嘗試磨合適用於金融科技創新的新政策。有沒有物理空間載體並不是“監管沙盒”的核心要義,“監管”才是核心要義。
國內很多城市打著“監管沙盒”的名義做著園區孵化之實,適當寬鬆的監管政策成為扶植政策的一個組成部分,這對監管創新、對推動監管機制協同金融科技創新發展並沒有太多實質意義。如果樂觀來看,當然也不能排除這些行業自治組織牽頭下的產業集聚能產生行之有效的自律規範,進而影響監管政策,但從已經成立的區塊鏈產業園區的運營情況來看,這也是非常難以達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