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News 8月27日消息,據溧陽檢察官方微信公眾號,為了償還信用卡欠款,待業的小吳(化名)不惜鋌而走險,與“洗錢公司”合作倒賣虛擬貨幣從中漁利。經溧陽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審查提起公訴,2024年7月26日,小吳因犯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被溧陽市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併處罰金人民幣二千元。
2023年12月22日,溧陽市公安局中關村派出所接到群眾報案稱自己被人以「刷單」的方式詐騙3,830元。經公安機關初步偵查查明,其中2520元打入了小吳的銀行卡內,隨即依法傳喚小吳至派出所接受調查。經審查,小吳為幫助不法分子洗錢而使用的銀行卡帳戶中,總流水為13筆,共計2.5萬餘元,個人非法獲利5000餘元。 7月11日,溧陽市人民檢察院以小吳涉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提起公訴。 7月26日,溧陽市人民法院作出以上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