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福州出台推動區塊鏈產業發展三條措施》
福州出台推動區塊鏈產業發展三條措施,獲認定的技術創新平台最高獎勵100萬元
近日,市大數據委、市財政局聯合印發《關於推動福州市區塊鏈產業發展的三條措施》。 《措施》立足福州市區塊鏈產業發展需求及國家區塊鏈創新應用試點工作,旨在全面推動全市區塊鏈產業和技術創新發展,加快建成區塊鏈創新發展體系。
支持優質企業落地。 《措施》提出,區塊鏈企業或機構入駐福州軟件園、東南大數據產業園、物聯網產業創新發展中心,租用辦公用房且自用的,每年每家企業或機構給予1000平方米以內最高60萬元的租金補貼,按年以先繳後補的方式實施。區塊鏈企業或機構年度營業收入首次突破500萬元、1000萬元、2500萬元的,分別給予6%的營業收入獎勵,最高獎勵不超過100萬元。
支持創新示範應用。 《措施》規定,在試點建設期內,企業開展的區塊鏈應用落地福州市內且經福州市大數據委評審列為重點示範項目的,每個項目給予區塊鏈應用方20%的建設經費補貼,最高不超過50萬元。項目採用分期考核撥付方式,在本政策試行期內,最多補助不超過15項,每家企業最多支持3個項目。對在試點相關項目中,完成並通過福州市大數據委組織的專家評審的區塊鏈優秀成果(包括發明專利、標準等),按照不同標準分別給予獎勵。每年評選優秀成果不超過5項,每項優秀成果獎勵1到10萬元。鼓勵本市企業(機構)研究區塊鏈測試平台相關技術。經福州市大數據委評選並應用於協助福州國家區塊鏈創新應用試點成果驗證的區塊鏈測試平台,每個平台給予企業(機構)50%的建設經費補貼,最高不超過50萬元,最多支持2個平台。
支持產業平台和人才建設。 《措施》明確,對獲得國家級、省級、市級認定的區塊鏈技術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企業技術中心等技術創新平台,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 30萬元獎勵。同時,鼓勵具有區塊鏈培訓資質和能力的企業、社會團體等機構開展區塊鏈人才培訓工作。對經福州市大數據委備案並驗收合格的培訓項目,按照實際經費投入(用於開展培訓的場地費、師資費、老師差旅費、培訓資料費以及其他規定費用)的50%給予支持,同一機構單次培訓30人(含)以上50人(含)以下的支持最高5萬元,50人以上的支持最高10萬元,全年累計支持最高20萬元。對承辦國際級、國家級區塊鏈研討會、論壇等高水平交流會議的,經福州市大數據委認定備案,按承辦費用的50%給予補貼,同一機構單次活動支持最高20萬元,全年最高40萬元。對承辦省、市級交流會議的,經福州市大數據委認定備案,按承辦費用的50%給予補貼,同一機構單次活動支持最高10萬元,全年累計支持最高20萬元。
《措施》適用於註冊登記在福州市,從事區塊鏈技術創新、推廣和場景應用等,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實行獨立核算、實際運營情況良好的區塊鏈企業(機構)或從事部分區塊鏈技術創新的傳統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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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政協福州市委員會
文章原標題:《福州出台推動區塊鏈產業發展三條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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