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鏈接: https://nakamoto.com/credible-neutrality/
作者: Vitalik 翻譯&校對:Elisa &阿劍
看看以下這些情況:
人們有時候會因為政府用GDP 的5% 去支持某個公共項目或某個特定產業而感到不滿,但政府為增強產權而導致更大規模的資本再分配時,這些人並不會說什麼。人們有時候會因某個區塊鏈項目將代幣直接分配(或者說“預挖礦”)給開發者親自挑選的接受者而感到不滿,但比特幣或者以太坊以工作量證明給他們的礦工發數億美元時,他們並不會說什麼。人們有時候會對社交媒體平台感到不滿,因為平台審查或者下沉某些帶有他們不喜歡的政治色彩的內容,人們甚至不一定認可這些內容,只是對審查本身感到不滿,但當共享乘車軟件趕走評分很低的司機時,這些人也並不會說什麼。
當你發現類似上述情況時,可能會指出對方的誤區並因自己揭開了某個偽君子的面具而引以為豪。是,這麼做有時候的確沒錯。在我看來,將碳排放稅視為國家干預主義、而將政府為產權執法視為對自然法的維護,這是一種謬誤。同樣錯誤的觀點還有,認為我們應該補償礦工,因為他們是為維護區塊鏈安全而辛勤付出熱力學工作的勞動者,而給改進區塊鏈代碼的開發者補償就成了“印錢”。
但即使將人的直覺系統化的嘗試常常誤入歧途,類似這樣的深層道德直覺也並非毫無價值。在這種情況下,我認為有一個很重要的原則在發揮作用,該原則很可能會成為我們建立起高效、以自由為導向、公平而包容的組織的關鍵,使我們能影響並管理我們生活的方方面面。這個原則就是:在建立能夠決定高風險成果的機制時,這些機制保持值得信賴的中立性(credibly neutral)極為重要。
機制是算法和激勵的組合
首先,什麼是機制?本文中,機制一詞的意義類似於這篇關於 機制設計 的博弈論文獻:從根本上說,一種機制就是一個算法搭配上不同的激勵。機制是一種工具,將從不同個體處收到的輸入用來確認這些參與者的評價,最終做出人們關心的一個決定。一個行之有效的機制,其決定是高效的,且與激勵兼容。高效則意味著該決定是給定參與者偏好的前提下最好的結果,與激勵兼容則意味著人們有動力“誠實地” 參與其中。
我們很容易能舉出各種機制的例子,比如說:
私有財產權及其交易。這裡的“輸入” 指的是人們可以以捐贈或者交易的形式變更所有權,而“輸出” 就是一個(有時是有正式憑證的,有時只是隱含的)包含誰有權決定如何使用某個物品的數據庫。該機制的目標是鼓勵人們生產出有用的物品,且把它們交給能最大限度利用它們的人手上。拍賣。 “輸入” 是叫價,“輸出” 決定誰能獲得在售標的,及買家需承擔的價格。民主。 “輸入” 是選票,“輸出” 決定誰能在被選出的政府中控制多少席位。點贊、踩、喜歡和轉發等社交媒體功能。 “輸入” 就是這些點贊轉發等等,“輸出” 決定誰能看到什麼內容。博弈論維護者也許會說這只是一個算法,算不上是機制,因為這裡沒有體現內置激勵,但未來的版本中很可能就有了(而且以前的版本里就有,參見Slashdot 的元調節機制)區塊鏈——工作量證明與權益證明中的激勵獎勵。 “輸入” 是參與者生產的區塊與其他信息,“輸出” 決定網絡最終接受哪條鍊是合法的,獎勵用來鼓勵“正確的” 行為。
我們正在進入一個高度網絡化與中介化的高速發展的信息時代,中心化機構正在失去公眾的信任,人們在尋求改變。不同形式的機制是我們智能地集中群眾智慧的方式,也將這些智慧從以往出現過的非智慧部分中篩選出來。這在人們的互動形式中將變得越來越重要。
值得信賴的中立性是什麼意思?
現在我們來談談這個無比重要的概念,值得信賴的中立性(creditable neutral)。從機制設計方面簡單來看,如果某個機制並不歧視或針對某些人群,我們就可以說這個機制具有值得信賴的中立性。該機制公平對待每個人,以至於在一個人人能力與需求都不盡相同的世界裡,它也能公平對待每個人。 “挖出一個區塊即可獲得2ETH” 就具有值得信賴的中立性;而“Bob 獲得了1000 個代幣因為他寫了很多代碼,我們應該獎勵他” 並不具有該性質。 “任何被五個人踩的帖子都不予顯示” 也是可信中立的;“管理員團隊認為其實藍眼睛人群的帖子都不予顯示” 並不具有該性質。 “政府對於任何發明創造給予20 年的有限壟斷權” 可以說是可信中立的(問題在於很難確定如何定義什麼樣的發明才符合標準);“政府認為治療癌症非常重要,所以他們成立了一個委員會來管理10 億美元的資金以資助嘗試治療癌症的人們” 並不可信中立。
當然,中立性永遠不可能是完整的。區塊獎勵機制有利於那些能獲取硬件以及廉價能源的人;資本主義機制有利於集中的利益和富人,不利於窮人與極度依賴於公共物資的人;政治話語不利於任何站在社會期望偏差反面的人。而且,任何對協作失效加以調整的機制都必須先對那些失效有一番假設,因此不利於被低估的失效之處。但這一切都無法貶低某些機制比另一些要中立的事實。
這也是私有產權如此高效的原因,並不因為其為天賦人權,而因為其值得信賴的中立性,得以解決許多社會問題,雖不能解決所有問題,但也足夠多了。這也是為何按熱度過濾信息是可以接受的,但以政治意識形態來過濾就很成問題,我們更容易同意,一個中立的機制會公平地對待每個人,而說服不同群體都同意將持有某些政治觀點的人放上黑名單並不那麼容易。這也是為什麼直接給開發者獎勵看起來比礦工獎勵要令人生疑,我們很容易去證明誰是礦工而難以證明誰是開發者,且在實際操作中,試圖證明一個人是開發者容易陷入個人偏好的指控中。
注意,我們並不只需要中立性,而是值得信賴的中立性。也就是說,僅僅讓機制設計不偏向特定人群或特定結果是不夠的,我們還需要該機制能夠說服一個足夠大且多樣的群體相信,該機制在努力地實現公平。類似區塊鏈、政治體制與社交媒體這樣的機制都是為方便不同群體協作而設計的。為了讓一個機制可以真正地充當這樣的共同基礎,所有機制參與者都必須看到機制的公平性,同時也要看到其他的參與者也都知道這一點,因為所有參與者都希望能確保其他人不會第二天就放棄了。
也就是說,我們需要一個類似在博弈論中的“共同知識” 的概念,或者用一個不那麼數學的說法,對 合法性 的廣泛共識。要實現這樣一個中立的共識,機制的中立性必須非常明顯,明顯到即使在敵對一方虛假宣傳該機制有明顯偏向性、不值得信任時,讓教育水平不高的人都看出其公平性。
建立可信中立的機制
以下四點是建立一個可信中立的機制所需的基本原則:
不將特定人群或結果寫入機制開源且執行過程可以公開檢驗保持簡潔不要經常更改
第一點很容易理解,再回頭看我們之前的例子,“挖出一個區塊即可獲得2ETH” 就具有值得信賴的中立性,而“Bob 獲得1000 個代幣” 並不具有該性質,“帖子被踩得多可見度就下降” 也是可信中立的,“針對藍眼睛人群的帖子可見度下降” 並不具有該性質。因為“Bob” 是一個特定的人,而“針對藍眼睛的人” 是一個特定的結果。當然,Bob 可能是個非常棒的開發者,對區塊鏈項目的成功舉足輕重,值得獲得獎勵,而針對藍眼睛人群的想法當然是我(希望也是你)不願意看到的。但在設計可信中立的機制時,我們的目標是不把想要的結果直接寫進機制裡,而是讓參與者的行動來逐步揭開它。在自由市場中,查理做出來的小工具沒有用而大衛的有用是通過價格機制的變化體現出來的。最終,人們不再買查理的工具,他就破產了,同時大衛可以獲得更多的利潤,進而生產更多的工具。輸出中的大部分信息應該來自於參與者的輸入,而不是硬寫入機制中的規則本身。
第二點也很好理解,該機制的規則應該公開,而且人們應該可以公開檢驗規則是否正確執行。有一點需要注意的是,在很多情況下,我們並不希望輸入和輸出本身被公開,這篇文章詳細解釋了為什麼保持高度私密性(甚至你自己都無法證明自己的參與方式)是可取的(編者註:中譯本見文末《論共謀》)。而我們有幸能夠將零知識證明與區塊鏈技術結合起來,同時獲得可驗證性與私密性。更多可參見此處。
第三點,簡潔性這個概念反而是最不簡單的。這篇以“中央計劃導致過度擬合” 為題的文章深入論述了很多論點,我在此總結一下。一個機制越是簡潔,參數越少,就越沒有偏好或歧視某個目標群體的操作空間。如果某個機制有50 個參數以復雜的方式相互作用, 那麼你就很有可能找到某個參數來實現你想要的特定結果。但如果某個機制只有一兩個參數,達成上述結果就非常困難了。你也許能給比較寬泛的群體(比如蠱惑人心的政客,富人……)製造特權,但你無法針對一小撮人群,而且隨著時間流逝,你對達到某個目標結果的控制會越來越低,因為你能夠獲利的時間點B 離創建機制的時間點A 越遠,它們中間的“黑匣子” 就越大,越無法控制。
這就為我們引入了第四點,不要經常更改機制。改寫機制是件複雜的事情,而且也會將“黑匣子” 的時鐘歸零,重新給予你調整機制的機會,同時你還可以運用你對系統最新狀況的信息(比如不同群體所在的特殊位置與對機制的不同調整導致的不同影響等)來偏袒你特定的朋友,針對你的敵人。
不光是中立性,有效性也很重要
我在本文開頭提到過的一種該意識形態的極端主義謬誤,是一種極端中立主義:如果某事無法完全中立,那就不要做了。該觀點的謬誤在於它為了達到一種狹義的中立犧牲了廣義的中立。比如,我們可以保證所有礦工的回報都是一致的(每挖出一個區塊獲得12.5 比特幣或者2 以太幣),而且所有開發者的回報也都一致(除了大家的感謝,並沒有金錢回報) ,但這導致給予開發者的激勵與挖礦相比高度缺乏。最後20% 的礦工對於區塊鏈成功的貢獻不可能比開發者要大,但現在的獎勵機制似乎正是這麼暗示的。
更廣泛來說,社會上有許多需要生產的東西:私有物品、公共物品、準確的信息、良好的政府決策、一些對我們現在不重要但對未來重要的物品,等等。我們更容易為這其中的一些物品打造可信中立的機制,另一些則不那麼容易。如果我們採用毫不妥協的純粹的中立,只接受極端可信中立的機制,那麼我們只能夠解決一部分容易建立起這類機制的問題。而我們群體的其他問題則得不到任何系統性支持,這也是廣義的中立性遭到抑制之處。
因此,可信中立性的原則也必須以另一項原則加以補充,有效性原則。一個好的機制必須能夠解決我們事實上關心的問題,這也就意味著最具可信中立性的機制的開發者也應當從善如流,因為很可能一個機制高度可信中立,同時也很糟糕(專利制度就是其中一員)。
有時,這甚至意味著如果對於某個問題,我們還未找到一個可信中立的機制去解決,我們應該先在短期內採用一個不完美的中立機制。區塊鏈中的預挖礦和有時限的開發者獎勵就是這類例子,用中心化的方法來檢測代表一個個體的賬號並過濾掉其他(機器人賬號)是另一個例子。但我們還是要認識到值得信賴的中立性對我們而言非常寶貴,我們應該不斷努力地向它靠近。
如果有人對於不完美的中立機制可能導致的失信或者政治立場的捕獲有所擔憂,我們可以採取一些“防故障的(fail-safe)” 方法來實現該機制。比如,你可以直接用交易手續費來資助開發者(而不是增發貨幣給他們),打造自己的“謝林欄” 來限制開發者能籌措到的資金。你也可以增加時間限製或者“冰河期”,使獎金隨著時間流逝消失,需要手動更新。你還可以在Layer-2 中實現該機制,比如用一個Rollup 合約或者以太坊2.0 執行環境,他們都能實現網絡效應鎖定,而且一旦該機制失效,大家可以協同放棄它。當我們聽見它可能崩潰的意見時,我們可以改進自由退出機制來緩解風險。
可以解決各種問題的可信中立的機制在理論上確實存在,而且我們需要通過實踐來發展改進它們。比如:
預測市場,如:electionbettingodds.com 就是一個對誰能贏得下一次大選的“可信中立的” 來源(可以參見Scott Alexander 對這個話題的觀點)以二次方投票和二次方融資為決定治理公共物品的方式以哈伯格稅代替純產權作為分配非同質且非流動性資產的更高效的替代方案(可見推文:對域名徵收的有上限的哈伯格稅)同行預測,上文提到的“元調節” 的更正式版本。包含傳遞信任圖的信譽系統
我們還不確切知道上述這些想法或者其他一些想法要怎樣才能行得通,我們也還需要很多輪的實驗才知道什麼樣的規則可以在不同的情況下都導致好的結果。同時保持開放性和抗攻擊性會是一個挑戰,但隨著密碼學的發展,我們將能夠使開放規則、可驗證的執行與結果、和輸入私密性結合起來。
原則上我們知道,創造出這樣一組健壯的規則是完全可能的,如上文所述,我們基本已經在不同情況下實現了。但隨著我們所依賴的各式各樣的以軟件為媒介的市場數量不斷增加,我們越要確保這些系統不會最終只為少數幾個人提供能量,不論這些人是這些平台的操作者亦或是比他們更有能量的來者,而建立起支持所有人的可靠的規則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