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道立於一,造化萬物。元宇宙主題大熱,市場的分歧在於如果元宇宙僅是AR、VR+多維感知的升級,如何實現巨頭轉型的願景?我們在元宇宙中創作、分享,付出的勞動如何獲得回報?未來的元宇宙的運行之道何在?

DAO(去中心化自治組織)是適應元宇宙的組織方式。生產環境的變革催生著新的組織方式,從大航海時代到元宇宙,組織形式將不斷變化演進。 Web2.0時代,巨頭對數據的壟斷已被社會關注,而元宇宙DAO的組織規則由程序監督運行,組織規則最終的保障是代碼。代碼的事前約束使得DAO能在更低信任的模式下形成組織,用戶在數字世界可更廣泛參與全球協作。

區塊鏈技術保障了“Code is Law”,而DAO保障了規則有序制定、執行,兩者是元宇宙制度基石。比特幣網絡就是最簡單的DAO,任何人都可以隨時加入網絡,成為節點並提供算力保障賬本安全。以太坊進一步支持智能合約,使得去中心化執行的通用計算成為可能。在此基礎上衍生出的各類應用均基於代碼規則的DAO而實現。這為構建以5G、物聯網、AI、雲算力為底層的元宇宙提供了可能,Web3.0的世界將更加扁平化。

DAO的實現:鏈上+鏈下相結合。鏈上治理通過智能合約實現去中心化的決策執行,參與者的投票結果將直接影響智能合約。鏈下治理則通過社交網絡、投票系統和多簽錢包實現弱約束性的組織治理。項目往往在發展時期採用鏈下治理,並在產品成熟後改為全面的鏈上治理,把規則制定逐步交給社區。早前的開源代碼平台、UGC平台等已有自由參與的雛形,但仍在進化。

DAO生態初具雛形,但仍有不足。當前智能合約平台發展的DAO主要包括:協議型DAO、投資型DAO、贈款型DAO、服務型DAO、媒體型DAO、社交型DAO和收藏型DAO。但由於參與門檻較高、容易出現代碼漏洞等問題,DAO距離最終形態尚有不小差距。同時,DAO未來也必將面臨監管,17年美國SEC就發布了相關監管意見,而後《懷俄明州有限責任公司法》有進一步明確DAO類似於有限責任公司但適用特別規範。

DAO加速元宇宙落地,佈局“BAND”賽道。我們預計未來5年將有越來越豐富的元宇宙網絡形態出現,推動“BAND” (區塊鏈、遊戲、通信、顯示技術)四大技術賽道升級,個體也將以DAO的形式更方便地參與其中。 1)遊戲:Roblox、Unity、騰訊控股;2)顯示技術:Facebook、Sony、舜宇光學、歌爾股份、藍特光學;3)網絡及計算力:英偉達、AMD聲網、中興通訊、新易盛、中際旭創、廣和通、美格智能。同時,我們也建議關注區塊鏈公鏈基礎設施和元宇宙概念項目的演變發展。

風險提示:代碼漏洞風險;區塊鏈政策監管風險;區塊鏈基礎設施開發不達預期。

引言

我們在元宇宙系列的深度報告中曾討論了構成元宇宙的四大支柱“BAND”、算力對於元宇宙的重要性及發展趨勢、體素建模如何塑造虛擬世界、開放自由的經濟系統對元宇宙的意義,以及NFT在IP傳播中的價值捕獲:

《元宇宙(一):互聯網的下一站》

《元宇宙(二):算力重構,通向Metaverse的階梯》

《元宇宙(三):元宇宙是“方塊”搭成的? 》

《元宇宙(四):GameFi賽道崛起,元宇宙踏上破圈征程》

《元宇宙(五):NFT商業落地中的思考》

元宇宙的世界五彩繽紛,而精彩的僅僅是AR/VR、虛擬遊戲嗎?元宇宙的創意來自哪裡?玩家為什麼願意在其中創作?回顧互聯網時代,平台為個體賦能,網絡世界變得扁平化,未來的元宇宙又會對數字世界的架構帶來什麼影響?本文將著重於討論元宇宙組織形式的發展方向,基於“Code is Law”思想而構建的去中心化自治組織DAO,其與元宇宙數字經濟結合的必然性、機制、現狀與展望。

先看當下,1)抖音創作者大會上,公司希望2021年內容創作者收入達到800億;2)2021年上半年美團平台日均活躍騎手超100萬人,6成全職騎手月收入高於5000元;3)2021年上半年,滴滴國內年活躍司機數為1300萬。這些平台上,越來越多的勞動者並不完全受僱於公司,而按照一定的規則提供勞動、獲得報酬,這種鬆散的組織關係對自由職業者吸引力較大,已有社區的雛形。

展望未來,由科創巨頭引領的元宇宙工程,能實現一個永續、開放的數字世界嗎?

元宇宙的規則治理將如何實現呢,用戶該遵循什麼規則,誰來決定這些規則呢?

元宇宙中如何協作,現實中素不相識的人們如何形成組織,為了某個目標而合作?

元宇宙是數字囚籠嗎?

90年代,錢學森先生就對人與計算機的深度結合做過研究,並取名“靈境”,如今看來也是嘆為觀止,後期是後附的一張對未來的展望,啟發良多。

如何集“大成智慧”?對於上述問題,DAO能解答一些困惑。

一、從航海貿易到元宇宙,從公司製到DAO

DAO,即去中心化自治組織,是一種基於區塊鏈技術的數字世界組織形態,它的組織規則由分佈式的程序執行,能使參與者的利益一致,並且共同實現組織目標。

DAO有幾大特徵:信息透明、通證激勵、代碼開源、社區自治、參與者擁有對組織的所有權、自由開放。和公司最大的區別在於,DAO組織並不通過法律與合同組織在一起,處於不同司法轄區的用戶、甚至人工智能都能組成DAO。

元宇宙數字時代的DAO,就如同大航海時代快速發展的現代公司製。生產環境的變革催生著新的組織方式,從大航海時代到元宇宙,組織形式將不斷變化演進。

1.1 航海貿易與現代公司製度的發展

十六世紀,航海貿易的快速發展,促使現代公司產生和發展。英國東印度公司和荷蘭東印度公司相繼成立,一般認為這是現代公司最早的起源。生產環境的變化將助推組織形式的變革,生產環境決定著組織形式,在2017年發表的一篇學術研究中,作者結合製度分析及定量方法,提煉出以下兩點助推公司製崛起的核心:一,跨洋貿易興盛,對長期大型投資的需求火熱;二,主權政府的製度開始穩定,政府(特別是皇室)攫取私人財富的風險的下降。

沒有組織形式的創新,社會生產力的發展將受到阻礙。在公司存在以前,個人的營業、合夥組織就是商業的基礎,這些組織形式存在一系列局限性:缺乏代理人制度,決策往往需要合夥人一致同意;企業與個體資產不隔離,個體承擔無限責任,而任何合夥人都有權利要求清算企業。這種企業的規則使得集中投資難以長久,只能做些例如開餐廳、建立作坊的小事,像修鐵路、造橋樑、衛星上天這樣的事根本做不起來。所以說,沒有公司這一商業領域的發明,人類社會邁出封建社會將承受更多阻礙。

相比傳統企業,現代公司有以下幾個特點:

1)所有的股東並非彼此認識,在此之前的企業幾乎都是家族式的,彼此之間有一定的血緣關係,現代公司的股東超越了以前股東身份的限制。

2)所有權和經營權分離,決策權由董事會掌握,也成為現代職業經理人制度發展的前提;

3)股東承擔有限責任,不再像以前公司樣承擔無限責任。

4)公司作為一個獨立的法人,具有獨立的法人地位,公司以獨立的意志進行生產經營,獨立承擔責任。

在這些特點下,公司擴大了組織範圍、增強了組織執行力、降低了投資風險,可以從事更大規模的投資與生產,相較之前也變得更加靈活。

1.2 數字內容的生產消費與DAO的崛起

“社區”一詞由英文Community翻譯而來,在社會學研究中,社區被描述成“一種由共同價值觀念的同質人口組成的密切、守望相助、存在一種共同情感的社會團體”,往往具有較強的地域性。而互聯網的發展,弱化了地域影響,讓生活在不同地理區域的人們能夠進行交往,網絡社區的“居民們”往往具有某種共同的興趣愛好或情感傾向。

數字內容的生產和消費離不開社區,社區凝聚了相同興趣的一群人後,內部交流中產生了大量的數字內容以供消費。這種數字內容包括但不限於:新聞、故事、開源軟件、圖像、翻譯、視頻、報告、虛擬IP等。早期的bbs,版主對論壇的管理與信息創作,就可以看作是一種文字類的數字內容生產。初音未來就是一種典型的社區運營IP,其原型是一個用於語音合成技術的音源庫,其獨特之處是奠定了虛擬偶像的養成型孵化模式。社區直接參與創造價值,並進行線上分享和傳播,“我支持偶像”變成了“我創作偶像”。開源軟件社區一般由擁有共同興趣愛好的人所組成,在推動開源軟件發展的過程中起著巨大的作用,開源軟件社區的數字內容生產不僅滿足了內部的需求,更是推動著整個互聯網行業的發展。

儘管社區生產了大量數字內容,但在商業化、協作和激勵層面有較大的局限性。社區的創作不像公司通過產品服務去滿足客戶需求,這些內容生產更多的是因為用戶的熱愛,願意“用愛發電”。因此社區的維護者往往會成立公司進行運營,公司一般承擔著社區基礎設施建設、產品、商業化的工作,但數字世界的生產、消費與協作與傳統世界有所區別,公司對這種生產環境的不適應性已經初步顯現。

公司組織模式在數字生產中的不適應:

(1)數字世界的生產與消費是天然跨主權的,但跨國公司的門檻高,跨國協作成本和信任成本都是小團隊無法承擔的。

(2)而在數字生產中,市場化競爭加劇、人的作用被放大,其他生產要素的重要性降低,這種市場環境下更適合分散性的小組織。

(3)開源和商業價值在公司組織的目標下難以同時顧全,因為公司通過提供服務與產品獲得收益,開源基礎設施難以為公司產生商業價值,但開源項目又是數字世界得以發展重要基礎。

(4)公司難以捕獲社區精神層面的商業價值,數字時代更加重精神消費,輕物質消費,一些“為愛發電”的創作再滿足社區需求的同時卻難以捕獲價值,如二次創作、模因傳播等。

而DAO的崛起,使得社區探索出商業化的第二條路。 DAO是Decentralized去中心化、Autonomous自治、 Organization組織的縮寫,從字面理解,去中心化即為規則制定和執行的去中心化,自治即為完全由社區決定自己的規則。

DAO一般指通過區塊鏈、智能合約、通證經濟等技術實現的組織,參與者有著共同的目標,以網絡遠程形式進行協作,用代碼而非法律保障利益關係。 DAO的發展依賴於區塊鏈技術,區塊鏈智能合約平台保障了代碼的可信運行,使得組織規則能夠程序化,通過程序設計再將規則的製定權交給社區。通證經濟的發展主要體現在去中心化金融設施、通證治理工具以及通證機制的探索(例如流動性挖礦),這些生態應用為DAO提供了共識凝聚、社區激勵的金融工具。

相比公司,DAO有以下幾個特點:

1)DAO的組織規則由程序自主運行,組織規則最終的保障是代碼而非法律。區塊鏈技術保障程序的去中心化運行,程序規則限制著組織成員。這種事前約束使得DAO能在更低信任的模式下形成組織,用戶可以匿名、跨國參與組織。

2)參與者與所有者的身份邊界消失,DAO的參與者一般也是通證持有人。除了參與構建項目所獲得的報酬,參與者也能夠共享組織發展帶來的經濟利益;而這種利益上的統一進一步強化組織共識。

3)DAO的信息透明,大部分項目代碼開源,任何用戶都可以獲得組織的全部信息。可以說相較於公司,DAO不設置信息門檻,這最大程度地激勵了組織內部競爭。能力強,社區支持的任一參與者將很快到達一個重要位置,主導業務的開展,能力和聲譽的效用將被最大化。

4)DAO是自由開放的,用戶可以為多個DAO工作,也可以隨時退出。當然也有少部份DAO設置了進入的篩選門檻,但往往都是非常早期的項目。這種特性帶來兩個最主要的好處,第一是因為DAO間的資源流動比公司更加高效頻繁,行業間的信息溝通尤其深入,大大加快了創新和資源配置,讓區塊鏈成為發展速度最快的行業之一;第二是用戶隨時進入和退出,有著相同目標的參與者進入組織,對組織路線不滿意的隨時退出,讓組織達成共識的速度更快。

5)DAO不需要緊密的組織結構,而是去中心化地做出決策。與公司不同的是,DAO 的決策是集體做出的,而不是由CEO 或高管層做出的,規則的變更與執行是一步到位的。實際上,擁有一個或預定數量的DAO 原生代幣的成員可以提案更改智能合約、提出倡議、投資想法等並對其投票,具體方式因具體DAO 而不同,從而推動DAO 發展壯大。

基於上述五個特點,未來元宇宙中的“勞動”將以創新的形式被組織起來,例如數字內容創作、遊戲打金、3D建模、IP流轉等等能夠在線上實現驗收、交付的活動都能夠實現。我們認為,所謂的元宇宙沉浸感,並不僅是帶上VR、AR眼鏡能看到的虛擬世界,而是能夠自由創作、社交、從事勞動及經濟活動的數字世界。

二、DAO,元宇宙世界的基石

區塊鏈技術保障了Code is Law,而DAO保障了規則制定權在社區手中,兩者結合是元宇宙世界的基石。同時其開放性協作和代碼開源,也一直是區塊鏈行業能夠快速發展的主要動力之一。

2.1 透明的城牆,密碼學裡沒有秘密

區塊鏈技術通過密碼學保障的數字資產,而這些也將是元宇宙的基礎設施之一。

“防禦”與“進攻”的不對稱,使得難以破壞的秩序成為可能。在加密算法中,加密與破解的難度的巨大懸殊,使得在難以追溯和製裁的網絡中,破壞規則也比維護規則困難得多。一旦運用了可靠的算法,且不洩露密鑰,其他人都難以破解內容,從而無法偽造身份、解密通信。正是這種算法性質的精妙使用,保障了加密資產網絡的安全性。

加密算法是座透明的城牆,它的安全性來自於透明公開。加密算法完全透明公開,任何人都可以嘗試破解,只有沒被破解的加密算法才能夠被使用。在經過所有人的審視,所有能想到的方法進攻後依然可靠的加密算法,才會用到生產生活中。

而加密貨幣裡常用的散列算法和非對稱算法也歷經了時間和公眾的考驗,這些算法在保障著整個信息網絡的秩序,無論是網絡身份、銀行密碼。在互聯網業務過程需要保密、隱私、確認身份時,都離不開這些算法。

如何用加密算法去構建無需中介機構的價值網絡,許多項目早在比特幣前開始了嘗試,卻都一一失敗。直到比特幣的出現,揭示了構建這種無法破壞的價值網絡,除了安全的加密技術,還需要經濟層面的共同利益。比特幣構成了一種新的組織方式——DAO,只通過代碼實現的機制,凝聚了組織共識,完全開放式的協作也成為可能。

2.2比特幣網絡,DAO的起步

比特幣的所有參與者並沒有公司組織,都是在程序規則下,通過代幣形成共同的利益,邁向同一個目標。

比特幣DAO的目標非常簡單,保護比特幣網絡的安全並讓比特幣交易更加便利。比特幣是最早的區塊鏈應用,其背後是最原始且最成功的DAO,總市值超過萬億美金的比特幣並不是由某個公司運營,而是由這個DAO決定未來發展的方向,並提供維護與發展所需要的勞動。

比特幣DAO是完全開放的,任何人都能運行節點,任何人都能挖礦。從本質上講,比特幣是一個由許多礦工和全節點所運行的組織,他們通過比特幣協議相互協調,只有符合要求的交易會被其他節點接收,不符合要求的區塊會被其它節點拒絕記錄上鍊。在工作量證明機制的激勵下,任何人都可以提供算力保障網絡安全。參與運營網絡的激勵措施主要是獲得挖礦獎勵,如果礦工能產生有效區塊,這種為比特幣DAO做出貢獻的努力就可獲得挖礦獎勵。嚴格意義上說,BTC挖礦並不依賴於當下流行的礦機—礦場—礦池,礦機的出現是算力競爭的結果,礦場的出現是為了硬件集中運維、降低綜合成本;礦池的出現是為了均攤受益風險,這些都是在DAO基礎上的改良。

比特幣是完全開放且開源的,任何人都可以參與建設比特幣生態。任何團隊都可以開發比特幣應用,目前,Bitcoin Core 項目是比特幣開發活動中最活躍、最高產的核心項目。它擁有一個較為鬆散的開發團隊,以及數百名來自世界各地的志願者,共同為比特幣實現做貢獻。他們的成果都保存在Github.com/Bitcoin 庫中,任何人可以查看,並提供代碼建議。

Bitcoin Core 項目不設管理機構,也沒有成員制度:面向所有人開放,任何人都可以成為貢獻者,通過高質量的貢獻獲得社區聲譽。為了促進開發工作,核心團隊會建立工作制度,來推動項目的進展。但如果有任何實體濫用了對Bitcoin Core 項目代碼庫的控制權,其餘成員可以自由分叉該項目並繼續展開工作。

比特幣由社區共同治理,但治理結果的實施需要絕大部分礦工的同意,也就是說規則的製定權最終還是掌握在礦工手裡。任何人都可以對社區發展提出提案,獲得社區關注的提案會被開發者落實成具體的代碼。當提案代碼落實後,礦工將在最近產生的區塊信息中表明支持投票,需要獲得最近2016個區塊中90%以上的支持才能得以實施。

例如在今年6月份,比特幣Taproot升級方案投票通過,該方案將改進比特幣交易的隱私性和拓展性。當比特幣全網支持Taproot 的礦池算力已超過90%時,升級方案被最終確認,這次協議升級將於11 月當比特幣達到指定的“區塊高度”(709632)時激活,屆時所有升級的節點和設備將能夠識別和接受使用該升級協議的交易。

2.3智能合約,DAO的升維

以太坊的運行與比特幣類似,但在功能上有所拓展,比特幣網絡認證了相對單一的交易行為,而以太坊因支持智能合約,礦工在挖礦確定記賬權的同時,需要執行合約並將合約程序的結果同步至全網。智能合約本身的可拓展性決定了DAO的多樣性。

以太坊DAO保障了智能合約能夠確定性執行,為Code is Law打下平台基礎。開發者可以自由地創建、部署合約,以太坊礦工在挖礦的同時,需要通過虛擬機執行合約程序,並由新的數據狀態產生新的區塊,其他節點在驗證區塊鏈的同時需要驗證合約是否正確執行,從而保證了計算結果的可信。以太坊中的智能合約總是以預期的方式運行,允許在沒有第三方的情況下進行可信計算,這些交易可追踪且不可逆轉。以太坊上的智能合約公開透明且可以相互調用,保障了生態的開放透明。

開放性是DAO生態繁榮的基礎。早前我們經常被問起:以太坊是哪家公司的產品?而其實,以太坊和比特幣一樣,也是開源在Github上的代碼集。不斷有人在以太坊底層升級貢獻代碼;不斷有人基於以太坊生態開發各類創新DAPP;不斷有人採購礦機為以太坊記賬投入硬件資源,而這些行為並非公司製下的支配與調度,而是生態內的所有參與者為共同的目標和利益而貢獻力量。開放的DAO生態保證所有參與者公平參與,也是長期繁榮的基礎。

三、DAO立於一,造化萬物——詳解DAO運行機制

以太坊的創始人Vitalik提出,只要擁有了基於圖靈完備的智能合約平台,去中心化自治組織一旦啟動,能在沒有人為管理行為條件下,一直有序運行。基於區塊鏈技術,於2015年啟動的以太坊,一直被稱為符合了圖靈完備的要求,因此能支持這樣的去中心化自治組織。在智能合約平台層面有了Code is Law的基礎後,完全基於代碼執行規則的DAO得以實現,從而形成了區塊鏈數字世界中最主流的組織形式。

以太坊實現了去中心化運行代碼的智能合約平台,開發者可以此為基礎將社區治理的邏輯上鍊。根據治理的實現方式,可以分為鏈上治理和鏈下治理:前者將治理程序寫入智能合約平台中,用戶與合約交互,社區投票和結果執行都由智能合約自動執行,真正實現Code is law ;而鏈下治理則是通過投票工具、多簽錢包、社交網絡等工具,實現開發團隊與社區的製約,使得開發團隊遵循社區投票結果,這是一種弱約束的治理模式,但給發展中的項目帶來了更快的開發效率與靈活度。

DAO是區塊鏈數字世界中最主要的組織形式,根據組織目標的不同可分為:協議型DAO、投資型DAO、捐贈型DAO、服務型DAO、媒體型DAO、社交型DAO、收藏者DAO 。大部分DAO都不設置門檻,任何互聯網的用戶都可以輕鬆地加入一個DAO,進行全球範圍的溝通協作,並通過持有代幣,參與組織的治理。

3.1 基於智能合約,DAO的治理是如何實現的?

目前DAO的治理分為鏈上治理、鏈下治理,也有提供標準化治理功能的DAO操作系統。鏈上治理的特點在於投票和結果執行完全去中心化,鏈下治理更多依靠工具實現社區對開發團隊的弱約束。

項目往往在初期會採取鏈下治理,決策的集中會給項目發展更大的靈活性。但隨著項目的成熟與功能穩定,項目會轉向完全去中心化的鏈上治理,真正實現代碼約束下的自治。

(1)鏈上治理,完全由社區控制的規則

鏈上治理是通過智能合約實現去中心化的決策執行,參與者的投票結果將直接影響智能合約,並不受任何主體影響。執行投票的目的是批准或拒絕對系統狀態的更改。每種投票類型都由智能合約管理,提案合約是通過編程的方式寫入了一個或多個有效治理行為的智能合約,任意以太坊地址都可以部署。通證持有人以投票形式決定是否執行提案,投票通過後自動執行提案程序。

以去中心化借貸應用Compound治理過程為例:

通證持有人可以授權任意地址小於其通證數量的投票權。持有規定數量投票權(如總量1%以上)的人能夠生成Proposal(治理提案),這些Proposal可以簡單或複雜,包括但不限於:增加協議支持的資產、改變資產質押的條件、改變市場利率的算法、改變任何協議中可以修改的變量和參數。

任何提案都有3天的投票期,任何地址都可以投票支持或者反對提案。如果超過50%且高於40萬的票數支持提案,提案就會在時間鎖中排隊,並在2天后部署到鏈上。當然這個治理流程也是通過智能合約實現,並在去中心化的治理範圍內,也可以通過該方式修改流程、參數等。

治理提案是可執行的代碼,並不是指導社區開發的方向性建議。也就是當提案在鏈上被通過時,會由智能合約確保強制執行。為了實現這一點,Compound設計了一個“時間鎖合約”,其擁有對產品代碼的修改權。同時,設計了用於提案和投票的治理合約,其中提案(Proposal)是可執行的代碼,執行後可以修改功能合約。當且僅當投票通過時,提案的代碼會被裝載到“時間鎖合約”中,等候制定時間後,便可執行該代碼實現修改。形象而言,就像有一個公正的代碼管理員,會根據社區投票結果執行代碼修改,只不過這個代碼管理員本身也是一個去中心化執行的智能合約,並不會受到自身判斷、賄賂和第三方的影響,從而保證了治理結果的執行(詳細流程可見下圖)。

在這種治理框架下,項目的治理是完全去中心化的,特徵是代碼開源、資產自由流動、人員自由貢獻、社區投票表決、治理結果執行不受干擾。

這套模式就是Compound團隊發明的CompoundGovernance,是目前最主流的鏈上治理架構。根據DeepDAO數據,AUM前十名的DAO中,有接近一半採用了CompoundGovernance,而GnosisSafe和Snapshot是一種鏈下的治理方式,可見Compound治理模式在鏈上治理中的重要性。

但鏈上治理存在三大缺點:“慢”、“貴”、“局限性”,因此大部分DAO在發展初期會採取鏈下治理的方式進行過渡。

“慢”:鏈上治理的決策速度很慢,執行風險也會大大增加,從而增加了項目開發的難度,限制了項目開發的速度。

“貴”:鏈上治理的流程完全上鍊,需要參與者在鏈上進行操作,在gas高昂的今天,這種一次投票動輒幾百美元gas費的模式令用戶難以接受。

“局限性”:鏈上治理的目標對像只能是鏈上的代碼,具有很強的局限性,有時社區的決策結果不在於修改代碼,而有些項目(比如游戲)也並不會把全部代碼放在鏈上,這些是現階段無法進行鏈上治理的。

(2)鏈下治理,通過工具實現的權力製衡

鏈下治理指的是社區通過鏈下方式實現治理和結果執行,一般通過各類工具地使用,實現社區與開發團隊的權利制衡:

I、投票並存證上鍊,由開發團隊根據投票結果進行開發。

鏈下投票,投票結果存證上鍊。以目前最主流的投票應用Snapshot為例,Snapshot對用戶鏈上投票權的快照(得益於區塊鏈數據的開放性),並根據項目治理規則讓用戶在鏈下實現投票,大大節省了與合約交互所需要的手續費。同時,Snapshot會將詳細的投票結果報告上傳到去中心化存儲網絡中,從而保證任何人無法修改投票結果。項目管理團隊再根據投票結果執行,但這種約束是一種軟性約束,需要管理團隊遵循投票結果。

II、社區核心成員通過多簽錢包管理社區金庫,並公示金庫地址受社區監督。

多簽錢包和普通的區塊鏈錢包相似,不同的是多簽錢包有多個錢包密鑰的擁有者,在執行資金劃轉任務時需要多個密鑰才能順利轉移資金。多簽錢包的簽名權限往往會給予3名以上社區認可的團隊核心成員,相互形成製約,同時這些成員往往在社區中擁有較高聲譽,大部分也會實名認證。目前最主流的多簽錢包是GnosisSafe,上文所述的GnosisSafe+ Snapshot治理模式,就是通過這兩種工具實現治理基礎。

III、社交網絡工具實現信息同步。

Twitter、Telegram、Discord是DAO所使用的最主要的社交網絡工具。雖然討論組並不直接關係到項目的治理決策,但對於去中心化項目來說,當前去中心化治理中的重要一環即是信息透明和公正性。項目方的溝通渠道直接決定了去中心治理中信息擴散的透明度,故也應被視為去中心化治理的重要一環。大部分項目都會同時採用Twitter、Telegram、Discord等社交媒體進行社區溝通。

這些社交應用也在適配區塊鏈DAO組織所帶來的新需求。 Twitter在實現比特幣支付小費功能後,表示未來將支持NFT的驗證,用戶可以更方便地在推特上展示收藏。 Discord也將對以太坊應用做適應性開發,使得賬戶可以關聯地址。一旦社交應用與代幣結合後,將帶來更加豐富的去中心化組織模式。

可以看出,鏈下治理並沒有實現“代碼即法律”,而是通過工具輔助、信息公開、核心成員的聲譽以及Token持有人的“用腳投票”(即隨時可以將投資轉移到其他項目)實現了製約。對於大多數的項目來說,目前的社區自治均是通過幾個中心化及去中心化組件的協作及配合達到社區治理的目的。

項目往往在發展時期採用鏈下治理,並在產品成熟後改為全面的鏈上治理,把規則制定權交給社區。目前完全鏈上治理的項目,基本上都是從鏈下治理髮展而來。今年7月20日,MakerDAO宣布將治理權完全交給社區,並在將解散核心團隊。 MakerDAO從最開始的完全由開發團隊控制,到如今完全去中心化治理,治理權的轉移也是根據項目發展階段一步步進行的。

我們認為,隨著區塊鏈智能合約平台的發展,將能夠在鏈上承載更多的代碼工作,鏈上治理的範圍也將擴大。展望完全數字化的元宇宙世界,實現完全鏈上治理數字世界也並非不可能。

(3)標準化的DAO操作系統

DAO操作系統為用戶提供標準的治理工具、UI界面,讓用戶可以零代碼輕鬆啟動一個DAO。它們通常提供成套的治理智能合約,與外部應用的接口,以及參與治理的UI界面,以推動去中心化社區的鏈上行動。 DAO 操作系統目前有Aragon、Daostack、Daohaus等項目。

以Aragon為例,Aragon打造了一個DAO的框架,用戶可在此基礎上創建全球性的組織和社區。 Aragon 是一個建立在以太坊上的去中心化治理平台,它為公司和組織提供了一種模塊化的方式來創建和管理DAO。以其核心應用Aragonclient為例,其應用層主要分為權限設置(規範誰可以執行某項操作,劃分權限)、通證管理(發行和管理DAO通證)、投票功能和金庫管理(管理公司在Aragon 上面創建DAO 組織的資金),四個系統一起工作就可以運營一個基本的DAO。同時,Aragon client可以根據需求自定義軟件,通過改造Aragon client來適用於其他應用。

3.2 方興未艾——DAO的生態現狀

在DAO的社區治理實現後,組織的發展取決於社區共識,也就是組織的目標。基於組織的目標,目前可以把智能合約平台發展的DAO應用可以分成幾大類,主要包括:協議型DAO、投資型DAO、贈款型DAO、服務型DAO、媒體型DAO、社交型DAO和收藏型DAO。

A

(1)協議型 DAO

協議型DAO的目標就是構建一個協議,像大部分Defi都是由背後的DAO支持運營的。以MakerDAO為例,其構建了一個由 15 個核心單元組成的複雜結構。每個單元都有任務和預算,由一個或多個協調人管理,協調和支付貢獻者以實現MakerDAO內的長期目標。此外,每個部門都是一個獨立的結構,由其自己的條款管轄,但仍然對 Maker 持有者的治理結果做出回應。大部分Defi社區都可以視為協議型DAO,包括MakerDAO、Uniswap、AAVE等。

協議型DAO通過發行項目通證,將權力從核心團隊轉移到社區手中,並為團隊提供了額外的金融工具。 Compound開啟流動性挖礦,將協議手續費收入用於回購銷毀代幣,並對提供流動性的用戶提供代幣獎勵。因此,治理代幣不僅僅只代表治理權,還擁有項目的分紅。並通過對通證發行、流轉的機制設計,可以激勵參與者為項目貢獻流動性、參與度、勞動等。這種特點為項目的啟動、發展帶來了更靈活的工具。

(2)投資型 DAO

投資型DAO是為了給社區帶來投資收益回報。投資型DAO籌集了參與者的資本,匯聚了各方的投資渠道和思考,並共同決定投資決策。儘管投資型DAO在國內外面臨更多法律限制,但它的發展表明,任何一群人都可以聚集起來,以更低的門檻對更大型的資本進行投資。

協議型DAO代幣的流行,使得完全上鍊治理、執行的投資型DAO成為可能。隨著Defi協議的完善,以及大量協議代幣的流行,投資型DAO可以做到投資的決策和執行完全上鍊,保障參與者的資金安全。 BitDAO作為典型的投資型DAO,旨在通過集體投資推動開放式金融發展的去中心化自治組織。採用Gnosis Safe多簽錢包和Snapshot投票工具實現去中心化治理,用戶可以創建提案,並接受持幣人的投票。代幣 BIT 是BitDAO的治理代幣,BitDAO由 BIT 代幣持有者擁有和管理,只有在提案和投票成功後才會採取相應投資。 BIT的投資回報來自於投資項目的收益,以及自身未來開發相關協議的收入。

(3)捐贈型 DAO

捐贈型DAO是為了社區生態發展,撥款以支持新的區塊鏈項目,更關註生態發展而非項目回報,這是與投資型DAO最大的不同。捐贈型DAO是最早期出現的DAO,通過治理提議的方式,共同決定如何運用資金。早期的捐贈型 DAO的治理最初是通過不可轉讓的股權進行的,這意味著參與很大程度是受社會資本而不是金融回報驅動的。贈款型 DAO 投資的項目大多也是基礎設施類型,它們本身對生態發展很重要,但較難以捕獲價值。像Snapshot、ENS都是通過捐贈獲得開發資金。目前的捐贈型DAO有MolochDAO、UniswapGrants、CompoundGrants等。

(4)服務型 DAO

服務型DAO的目標是實現人才的分配,讓人們可以為開放的區塊鏈項目工作。從開發、產品、美術,到治理、營銷、財務管理,服務型DAO為人才地匹配提供渠道。通常以 ERC20 代幣作為獎勵——即他們所貢獻的項目的所有權。服務型 DAO 在探索未來的工作模式,以及在加密世界原生的就業形態。目前的服務型DAO包括YGG、Gitcoin等,他們都搭建一個去中心化治理的平台,組織人們為區塊鏈項目工作。

YGG遊戲公會是一個典型的服務型DAO,YGG遊戲公會的核心業務是組織玩家打金。該 DAO 旨在通過投資區塊鏈遊戲賺取遊戲資產、培養遊戲玩家、租賃遊戲資產,以及打造增強元宇宙虛擬經濟的商業模式,推動創建全球最大的虛擬世界經濟體。 YGG遊戲公會主動管理其社區擁有的資產,獲得最大效用,並與社區分享這些資產的利潤。

(5)媒體型 DAO

媒體型DAO是為了製作公開的媒體內容,讓任何人都可以參與到媒體的創作中。媒體型DAO往往會設置內容製作的激勵計劃,並通過去中心化治理決定社區走向。目前的媒體型DAO包括BanklessDAO、Forefront、MediaDAO等。

以Bankless DAO為例,它是一個開放的媒體創作社區。任何人都可以通過 Discord 加入Bankless DAO 的服務器,並可以瀏覽絕大部分信息和歷史工作文檔。參與協作和會議需要成為會員,條件是持有一定數量的 BANK通證。 Bankless在社交工具discord上形成組織,的discord 成員大約在8000 人,當前共形成了13 個公會,分別是寫作、財務、翻譯、研究、運營、市場、法律、教育、設計、商務開發、開發、視頻、數據分析。所有的工作都是足員通過互聯網工具進行協作完成,主要的討論發生地在 Discord,討論中形成的共識和結論以及工作事項會被放入消息欄中中,由大家共同維護,跟踪工作狀態。任何成員都可以參與到任何工會的討論中,並且幾乎所有的工作文檔和會議紀要都是完全向社區公開的。

(6)社交型 DAO

社交型DAO 關注的是建立更加多元化鏈接的網絡社區。社交型 DAO 與聊天社群最大的區別在於,把社區網友從利益關係上進行了綁定,並且可以共同參與製定規則。社交型 DAO 的最終目的還是聚攏一群具有相同興趣的人,但是通過代幣經濟能夠更加強化這種網絡關係。

例如FWB(Friendwithbenefit)是一個目前有2000多位會員的私人俱樂部。加入這個俱樂部不僅要通過嚴格的身份審核,還需購買接近一萬美金的代幣作為門票。而當成員持有這些“門票”的同時,他也擁有了俱樂部的一部分,並且可以參與俱樂部的運營和決策,也會經常舉行線下的會員交流沙龍。

(7)收藏者 DAO

收藏者型DAO的創立目標就是收藏NFT數字藝術品,並把藝術家、愛好者、平台、作品黏合起來,創造數字藝術的長期價值。隨著NFT數字藝術資產逐漸被大眾接受,twitter等主流互聯網應用也開始兼容這種資產形式,NFT走入主流的背景下,收藏者DAO出現了。其目的在於:收藏具有長期價值的NFT、孵化新銳NFT藝術家、建立愛好者們交流討論的平台、並降低NFT投資的門檻。目前的收藏者DAO包括WhaleDAO、MeetbitsDAO、PleasrDAO等。

四、大DAO之行,還有多遠?

前文我們基於對海外部分區塊鏈前沿社區的梳理,分析了DAO治理的模式及流程。本質上,元宇宙要將人們的生活、學習、創作、娛樂、經濟活動等映射到數字世界,數字世界組織形態的變化不容忽視,就如同Web2.0時代,通過社交軟件將有共同話題的人聯繫起來;通過電商平台將買家賣家關聯上;通過遊戲聚集一群玩家,這些關聯一定程度上超越了空間,另一方面也調整了分配製度,使社會更加扁平化、高效化,去中介化的過程使得參與者能獲得更大受益。

4.1公司與社區的鏈接愈發多元

公司與社區的鏈接愈發多元,讓用戶參與者從更多維度分享社區的成長收益。知乎上市後宣布拿出部分股份獎勵社區,Reddit也將部分股權分給社區。

初創公司也在運用區塊鏈技術,保障用戶分享社區成長的收益。智己汽車在2021年9月開啟“原石谷”計劃,所試圖實現的是“用戶數據權益計劃”,認可用戶產生的數據價值,並將與用戶分享數據應用所產生的價值。在具體落實中,智己汽車的創始股東將其擁有的4.9%的股權收益貢獻出來,構成原石回饋的權益基礎,持有原石的用戶將享受到股權增值帶來的收益。

在“里程式開採”的規則中,原石投放的數量每四年減半。原石每10分鐘掉落一批,在原石投放的前四年,每批掉落500枚,每天共掉落144次。用戶的每一公里行駛里程所貢獻的行駛數據,都會計入參與里程開采的數據池中,然後平分單位時間的原石收益。這意味著用戶越早購車、行駛里程越多,貢獻的數據越多,用戶的數據權益和收穫的原石也就越多。 “里程式開採”規則充分考慮到了用戶之間數據產生量的差異,通過規則的設立,讓原石價值回饋更合理和公平。

早前的造車新勢力也曾對早期用戶有額外補貼,例如終身免費換電、免費車輛保養等,這和新品打折攬客有相似之處,但我們看到智己的原石計劃將購車用戶消費、使用、回饋做了更有機的結合,更符合未來數字經濟的特點。

4.2 DAO是數字世界的治理方案

誰來製定元宇宙的規則?如何執行元宇宙的規則?一個龐大的數字世界必然有大量的程序規則。如果平台能隨意屏蔽內容,遊戲公司能隨意修改規則甚至停服銷號,無數細微的規則可以按照公司偏好調整,更不必說承載人類活動的虛擬時空。治理規則的製定與執行,是元宇宙發展最關鍵的問題。

DAO的答案是將治理權交給社區,交給通證持有人,交給參與者。無論是比特幣、以太坊,還是DefiDAO、投資型DAO,其可靠的原因不僅是區塊鏈技術實現了“代碼及法律”,而更離不開DAO擁有自治權。用戶知道這些應用的程序規則,特別是數字產權的規則,這些規則不會被隨意變更,規則變更的權力屬於社區,屬於通證持有人、屬於礦工,而任何人都能成為通證持有人和礦工。

治理權保障了數字資產的產權。正是因為區塊鏈項目將規則制定的權力交予社區,參與者都可以參與到規則的製定中,鏈上資產才得到了保障。如果說區塊鏈技術保障了“代碼及法律”,那麼DAO就擁有著自治權。儘管大部分用戶不會長期參與到治理中,但因為他們掌握著治理權,與開發者形成了製衡,規則不會被任意修改,才有了真正的數字產權。如果用戶沒有治理權,那麼所謂的數字資產,是能通過規則修改被隨意剝削的。數字資產成立的條件不僅僅是可信賬本,更重要的是可信規則、社區共治。

4.3當前DAO的不足之處

DAO的發展處於探索期,目前表現出了一些缺陷。在絕大部分DAO中,用戶參與治理的意願都偏低,決策依然很中心化;並且由於DAO的規則完全依賴於代碼實現,當重大BUG出現時,會造成巨大的經濟損失,往往還能難事後追溯;同時,部份DAO通證表現出很明顯的證券特徵,有較大的監管風險。

目前大眾參與治理程度較低,決策較為中心化。根據DeepDAO的數據,投票用戶與DAO參與者的數量往往差距較大,例如Uniswap的總用戶數是投票人數的200多倍,BitDAO的投票的用戶數只有總用戶數的千分之一。這反映了參與治理的門檻依然較高,對於普通用戶來說參與治理的意義有限,以及DAO的決策掌握在少數人手中。

代碼漏洞會導致大量損失。以代碼為規則的組織形式,意味著代碼漏洞將有可能帶來巨大的經濟損失。 2016年,著名的The DAO項目尚未落地就遇到了嚴重的危機,危機導致了以太坊網絡進行了第一次大規模治理,最終導致了以太坊的硬分叉。

The DAO 在眾籌初期迅速聚集了大批用戶,11000 餘名參與者籌集了當時價值1 .5億美元的ETH。然而,在28 天的發售流程還未結束時,黑客便發現了了The DAO 智能合約中的漏洞,盜取了用戶存入智能合約中的資金。為了追回用戶被盜取的資金,ETH社區提出了硬分叉的協議,即強行將The DAO的智能合約修改,並把眾籌池內的資金全部退還給用戶——這好比將以太坊區塊鏈賬本回滾。隨後,ETH社區按照不同節點擁有的算力比例為權重,投票通過了這項協議,導致以太坊網絡分叉為了兩條區塊鏈,即ETC(以太坊經典)和ETH(現在的以太坊主網)——前者的支持者認為,此次硬分叉違背了去中心化的精神,不應認為乾預歷史賬本。

而在2017年,SEC發布調查報告,認定TheDAO的代幣是虛擬組織提供和銷售的證券,因此受聯邦證券法的約束,參與未註冊發行的人也可能因違反證券法而承擔責任。不過鑑於事實和情況,該機構決定不對本案提出指控,也不在報告中作出違規認定,而是告誡行業和市場參與者:聯邦證券法適用於提供和出售的人。在美國發行證券,無論發行實體是傳統公司還是去中心化自治組織,無論這些證券是使用美元還是虛擬貨幣購買,無論它們是以憑證形式還是通過分佈式賬本技術分發,都需要接受監管。

此後,由The DAO事件中被提起的投資型DAO概念逐漸被淡化,直到四年後的2020 年,DeFi崛起時期才逐漸重新回歸人們的視野。

4.4 DAO的監管之路

DAO這種組織形態對監管而言是新鮮事物,如同互聯網誕生之後相當長一段時間,各國的網絡監管才日趨完善,對於DAO亦會經歷類似的進程。而DAO是依賴智能合約,通過代碼監督決策、運轉的模式,而非依賴於人工。理想中的元宇宙世界會像互聯網一樣成為下一代開放網絡,而不屬於某一家公司,構建元宇宙的過程,將不可避免地依靠物聯網採集數據、依靠智能合約做出裁決,依靠虛擬遊戲進行社交等等,而這將面臨一系列國內外真正意義上面對數字世界的監管問題,例如:

(1)數字身份問題

傳統的身份驗證依賴身份證、公安部門等,便於社會管理,但由於需要中心化鑑定,也常遇到證明“我媽是我媽”的情況,同時,互聯網平台若用戶隱私保護沒做好會造成大量的身份信息洩露,此類案例在國內外屢見不鮮。而在區塊鏈技術中,公私鑰加密體系賦予個體證明“我是我”的能力,在保護個人隱私的同時也可隱匿身份,如何做到平衡是未來要面對的問題。

(2)NFT數字資產的性質問題

NFT全稱Non-Fungible Token,非同質化代幣,是用於表徵數字資產(圖片、音樂、視頻、電路圖等)唯一的數字通證。 NFT既具有數字資產屬性、也具有數字消費品屬性,也就是說用戶購買NFT可能為了投資保值增值,也可能為了消費某種游資道具。那麼,NFT的二次交易如何定義? NFT交易如何進行反洗錢監管?既要包容數字世界的創新物種,也要保證合法合規也是未來的監管挑戰。

(3)元宇宙“遊戲”的監管問題

以美股Roblox為例,其表現形式為UGC遊戲,但實質上更多的是玩家在遊戲中社交聊天,活躍用戶日均在線時長已達2.6小時。因此,元宇宙是遊戲又不是遊戲,是否還是參照防沉迷監管、遊戲版號監管等遊戲行業的措施?

美國2017年就開始嘗試對DAO的監管,包括美國證監會SEC在內的機構都闡述了對DAO的監管建議,直到2021年7月美國懷俄明州正式出台DAO法案,在DAO的定性和監管上邁出了勇敢的一步。該法案規定:“除非組織章程或運營協議中另有規定,否則去中心化自治組織的管理應歸屬於其成員(如果由成員管理)或智能合約(如果通過算法管理)”,這給予了智能合約較高的地位,但從實踐角度看這還遠遠不夠清晰。

我國從2017年開始推出一系列政策、法規,包括《關於防范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關於防範虛擬貨幣交易炒作風險的公告》以及《關於加快推動區塊鏈技術應用和產業發展的指導意見》,在保障區塊鏈技術落地應用的同時,禁止虛擬幣融資、炒作。而元宇宙、DAO作為全新的概念,未來在落地中也需要符合國家相關監管政策。而韓國首爾市政府2021年11月頒布的《元宇宙首爾五年計劃》則站在國家角度,整合社會各方資源,從2022年起分三個階段在經濟、文化、旅遊、教育、信訪等市政府所有業務領域打造元宇宙行政服務生態,總投資計劃為39億韓元,表明監管之下的元宇宙數字世界也在逐步臨近,相信其中對各類金融監管將有更多考量。

五、投資策略:DAO加速元宇宙落地,佈局“BAND”賽道

DAO的興起將加速元宇宙落地。我們預計未來5年將有越來越豐富的元宇宙網絡形態出現,推動“BAND” (區塊鏈、遊戲、網絡及算力、顯示技術)四大技術賽道升級,個體也將更方便地參與其中,就如同現在可以通過開滴滴專車、送美團外賣、參與眾包項目獲得分成一樣,在元宇宙中貢獻創意、個人IP、流量而獲得激勵。回顧過往,Roblox的興起就在於以雲原生遊戲平台為基礎,打造遊戲UGC平台並引入分成激勵機制,從而引發了年輕用戶群體的遷移。展望未來,元宇宙可能並不屬於某家企業,而是源於社區、服務社區的平行數字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