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瞧,斐德羅,書寫和繪畫有奇妙的共性。繪畫的產物擱在那裡,就像有自己的生命。但是,如果有人要向它們提什麼問,它們卻保持最莊重的沉默。寫下來的字是同樣的道理。你認為它們在說話,好像它們有理解力;但是倘若你想再追問這些字,它們始終是那個老樣子,永遠那個意思。一旦寫下來,每段話都會到處滾動,它撞上懂的人,也撞上和它沒關係的人,不分青紅皂白。他不知道應該對誰說話,不對誰說話,它有缺陷,它受到不公正的攻擊,它總是需要它父親的支持,它無法保護自己,也無法支持自己。
這是柏拉圖的《斐德羅篇》裡,蘇格拉底與斐德羅的對話。在2000 多年前,蘇格拉底就表達出對以文字為載體的信息媒介的擔憂,儘管清晰而準確,但文字僅僅是對於真實人類的拙劣模仿,而這種冷漠、無聲、無法回應、無法變化的模仿,忽視了人之所以為人最重要的部分,個性與人性。文字冰冷且固定,卻又無差別地對所有讀者一視同仁,它代表著背後作者的思考,每個人都接收到同樣的內容,但又會有不同的理解。那麼,交流傳達的究竟是準確的信息,還是主觀的想法?如果交流的雙方都不能親身在場的話,無論是發送者還是接受者都在進行單向的交流,信息必然不能保證準確,那麼意義是什麼?從印刷、攝影、錄音,到電話、電腦、社交網絡,技術在不斷迭代,交流的形態一直在變化,但是交流中的問題卻還是一以貫之,我們能否找到這些問題的答案,未來的交流模式會如何發展?在接下來的文章裡,我們將逐層分析這些問題。
一、被濫用的“Communication”
交流一詞的英文是communication,然而communication 顯然不僅僅指代“人與人之間的交流”,在字典中的解釋中,communication 有包括溝通、表達、傳輸、通信等意思。 “溝通”是兩個個體之間的交流,“表達”則是一種一對多式的信息傳播,“傳輸”代表物質的遷移,“通信”則是一個技術名詞,可以認為是“傳輸”這一概念的延伸,既然是“元宇宙”的系列文章,那麼我們先從技術談起。
香農在1948 年第一次定義了信息論和其中的數學方法,在論文中,communication 指代的便是“通信”。偉大的香農試圖以技術的手段去描述交流的社會意義,而且某種角度上,他成功了,信息都被看做是信號,無論是軍事戰爭,還是日常生活,所有我們生活中出現的東西都轉化成了一個技術概念,這抹除掉了很多諸如情感、意識的因素,讓世間萬物都可以以同一套數學方法來進行分析處理。在那個戰爭還未停歇,電子科技日新月異的時代,信息論毫無疑問提供了一種最優雅且高效的方法論。發展到今天,一旦我們的通信系統發生故障,現代文明精細脆弱的模式會陷入徹底的混亂,顯然,這已經成為世界範圍內一切組織賴以運轉的基石,也包括元宇宙。
在前一篇文章中,我們詳細梳理了數字信息的發展史,從摩擦起電一直到5G、雲計算,然而,主張“交流即信息”的技術論者,卻忽視了人性本質中的非理性和有限性。我們的思維並不是二進制的,為什麼不同人對同一事物的信息描述並不相同?為什麼即便準確的信息傳遞並不總是帶來更好的人際關係和社會運轉?這顯然並不是信息論所探討的內容。元宇宙當然是一個技術領域,信息論也是元宇宙的底層基礎,但我們探索更本質的東西時,不妨先從“人”的角度來思考,回歸communication 最初的意義,溝通與表達,或者我們用兩個更恰當的詞彙,“對話”與“傳播”。
二、交流的意義
1. 交流的含義
交流作為一個探索“人”本質的核心概念,自然也是哲學中的重要領域,在具體討論“對話”與“傳播”之前,我們先整理一下哲學史上對於最初“交流”的理解。
柏拉圖認為,交流的理想是實現人與人之間的相互理解,這肯定是世界上最早的對於交流的論述,而且論證方式也很精彩。在《斐德羅篇》中,他認為交流是一種補償性的理想,價值來自於與交流失敗之間的反差,對於理想的交流方式的定義便是通過與各種扭曲的交流方式的對比而得出的,“文字”是沒有變化的,“演講,”是缺乏互動的,對於這類交流形式的否定,得出真正的交流應該是自由、互動、個性化的,在理想情況下,人與人之間可以達到精神的共鳴。
如果把口頭交流作為基礎,那麼文字交流便是信息丟失的新媒介,每次媒介的更新都是試圖對於丟失信息的補全或者說對於口頭交流的更精確的模擬,但在這個過程中,也要考慮媒介帶來的各種用詞意義的改變,因此媒介的發展史,也可以說是不斷尋求一種對於口頭交流更好的模擬,在這過程中開展了各種或更接近或更偏離的探索,催生了各種工具和藝術形式,這便是附加價值了。
2. 人際交流
對於交流第一個重要意義,對話,來說,也可以將其理解成是人際交流,對此最簡單的理解便是,交流是不同個體間信息的準確共享,從而實現精神上的相互認同。無論是語言還是文字抑或是更高級的交流媒介,本質都是將個體的想法以符號化的形式標新出來,而交流的成功便可以看做是試圖使講話者傳遞出去的符號的意義與聽話者所理解的意義趨同。
顯然,人際交流的障礙主要便來自於雙方的理解偏差,為了克服這種障礙,
第一,需要付出一定的教育成本,也就是賦予詞彙更精確的定義,並確保這種定義被雙方都熟知;
第二,同樣的詞彙在不同的時間和場景中顯然會有不同的意義,如何保證雙方處於同一場景或者雙方知曉對方所在的場景便成為了重點;
第三,同樣的詞彙在同一場景也可能有不同的用法,這源自於符號不僅僅有像徵功能,還有情感功能,前者負責描述事實,後者負責表達態度,這也是文字媒介的弊端,文字中的態度過於隱晦了。
交流是兩個個體之間通過這種極其精細而脆弱又極其容易出錯的符號實現的基礎,上述三方面便是技術發展在不斷試圖解決的問題。
當然,人際交流不止於此。海德格爾認為,如果把交流看作意識的共享,毫無疑問將會走向失敗,但交流更多的意義在於社會關係的建構上。人不可能脫離於社會而存在,語言表達和社會身份是人之所以為人的重要標誌,而人際交流便是這種社會關係的建立方式,與其說是傳達個人想法,不如說是對於他人以及自己與他人關聯的見證,正是交流的姿態,將我們的生活和價值捆綁在了一起。
3. 大眾傳播
再說傳播,顯然傳播是一對多式的交流,無論是口頭式的演講,還是如今的電影、電視、新媒體網絡,本質都是一種大眾傳播。這種交流最早期的意義便是通過符號來管理大眾的輿論和思想,從而製造群體的共識。大規模的符號式傳播系統而高效,而社會組織需要共同的價值觀才能維繫,人類緊密的社會體係依靠於此,因此在大眾傳播中,可以附帶上管理者想要傳達的的價值、信仰等等,長此以往,這種單向的傳播便可以促進群眾中形成有效的行為準則,人類的本質是複讀機,大抵如此。由於大眾傳播不斷重複,無處不在,通過各種心理學技巧,可以躲避群眾警惕的意識,直接進入我們恐懼、愚昧的精神世界底層,這也是國家統治的主要手段,無論是義務教育還是社交媒體,隨處可見。
當然,儘管更多被當作統治者的管理工具,傳播也還是有積極而自由的一面,自治組織的管理者並非是具體的某個人,而是這個組織本身。美國心理學家約翰·杜威認為,交流不僅是共享信息,更加是讓不同的個體去參與到一個共同的世界,這種社區更依靠於參與者的想像力、自由度和團結度。在建立這個世界的同時,每個人的活動都需要受到同伴關係的修正,而社區也需要一套統一的行動標準,一套使用事物的方式,來實現彼此之間的合作。在這種社區裡,傳播的主體並非某個管理者,而是社區本身。無論是法律,還是元宇宙中的合約,都可以看作是更民主化的大眾傳播的媒介。
三、交流的困境
“What we"ve got here is failure to communicate”,這是在斯圖爾特·羅森博格執導的《鐵窗喋血》中,保羅·紐曼留下的經典台詞。無論是哪種交流形態,願景和目的總是積極的,但結果卻往往不如人意,交流的困境才是我們生活中的常態。我們說語言是人與人之間溝通的橋樑,潛台詞便是人與人之間存在著代溝。
從客觀的角度來說,這似乎不難理解,不同人之間是散亂的個體,個體意識的隔絕是人類生物學上的既定事實,不同意識之間的直接交流一直被看作是不可能的,威廉·詹姆斯說,這樣的思想之間的割裂,是自然界中最絕對的割裂。我們暫且不反駁這絕對性的言論,但人與人之間無法通過導線互相連接,這是客觀事實,交流的最大困境也正來自於此。精神上的直接接觸一直是人類的美好夢想,如今看來也並非絕對不可能,對於精神共鳴的探索我們放在第四部分來談。在這部分,我們來思考一下,如果不考慮客觀存在的生理障礙,導致交流困境的還有哪些因素?
1. 交流的失敗
首先從笛卡爾說起,笛卡爾是二元論的支持者,關於二元論和一元論數百年的爭執,我們在後續的文章會繼續探討,在此按下不表。在笛卡爾的觀點中,我們對於真實世界是無法實際觸及的,藍色的天空,桌上的手機,房間的音樂,都是我們的感官器官帶給我們關於這些實體的感覺,而非我們的精神直接獲得的。人類理解世界最初的媒介,既不是社會的,也不是語言的,而是感官的,每個人擁有的體驗和意識都是隔絕的。
英國哲學家約翰·洛克在這樣的觀點基礎上,把交流從“物質傳輸”引申為“精神共享”,或者說感覺的共享。我們通過語言,將大腦中的感覺描述出來,從而讓其他人知曉,而感覺的清晰傳送便可以被看作是交流成功的標誌。顯然,這是個悖論。
洛克認為,每個個體都是自由的,對自己的意識擁有主權,這是對於私有性的保障,將意識看作是個人財產且不可侵犯,而交流便可以將私有的意識變成共有的意義。從這個角度來說,既然意識私有,那麼交流成為必需,而將私有的意識轉化為共有則成為了非常罕見的事情,因為這需要我們為每個人的私有意識製作一套統一的標準化符號。
語言總是帶著帶著強烈的主觀性,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用詞標準和知識領域,這還尚且不提各個國家的語言差異,而以語言為基礎的其他媒介則會摻雜更多的文化、地域因素,讓“共有媒介”成為了非常奢侈的事情。唯二的人類之間的共有準繩,第一是科學方法,無論任何國家,以數學語言作為基本範式的現代科學都是我們理性交流的唯一保障,這是人類的共有智慧;另一個便是藝術,儘管藝術品具有主觀性,但藝術是人類的獨屬,藝術的意義不僅僅是觀眾們各自心目中的意義總和,更加上升到了客觀存在的知性。簡單來說的話,一件藝術品的價值能被且僅能被人類所認同,關於藝術,我們還會在後續關於NFT 的部分中進行探討。
2. 交流的欺騙
由於無法準確表達而導致的交流失敗會使人沮喪,而在我們日常生活中,來自交流中的欺騙元素才是讓我們懊惱的主因,無論是日常的吵架,還是屢屢登上熱搜的明星八卦,大多數根源都是交流雙方對彼此的欺騙。關於這方面,丹麥哲學家索倫·克爾愷郭爾鑽研頗深,他曾在給未婚妻的信中自嘲道:“我謝謝你從來就沒有理解過的意思,因為我的一切都是從這一事實上學到的。”
在克爾愷郭爾看來,交流既是信息的表達方式,也是一種掩飾方式,純粹的思想傳輸並不存在,交流中總是存在著各種暗示和比喻。在前面的文章中,我們提到信息和物質互相依托才能存在,而這是物理學的角度,在我們日常交流中,內容和載體往往會被等同處理,文字就會被認為是簡潔的,圖像就會被認為是準確的,等等,儘管大多準確,但往往也都存在著各種悖論。進一步的,符號和表層意義同樣會被等同處理,印象流、標籤化就是一個典型的例子。從交流的載體,到內容的符號,到表層的意義,再到隱藏的意義,層層剝開才能去偽存真。而這樣一個充斥著矛盾的世界中,輕鬆容易的交流必然是虛情假意的。
被解讀出最終意義之前的部分,都是欺騙和誤解的一部分,不過積極的角度來說,因為信息本身並不是完全錯誤的,這種交流的目的就並非是欺騙,而是將信息傳遞給真正能領悟到隱秘信息的人,而避開其他人的目光,因此交流也可以看做是在讓對方更好地理解的同時,也對其他人有策略性地誤解。當然,如果隱秘信息只有自己能解讀,那便是狹義層面的欺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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