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權利而不是強權進行監管

大多數市場監管的目標是穩定、風險控制和零售參與者的資本保存,因為任何資產不受控制的增長都構成重大風險。監管通過創造有益於市場參與者利益的健康和開放的活動來開放金融市場。然而,就DeFi而言,如果監管被用來詆毀整個市場,對好的和壞的部分一視同仁,那麼它對我們是有害的。

在Web3文化中,市場監管被嘲笑。大多數人認為,監管與去中心化的想法是相悖的,應該讓加密烏托邦遠離它的魔爪。不過,我要探討的是,監管如何通過遏制資產增長加劇導致的波動性,從而切實幫助你的投資。雖然加密領域在很大程度上仍然是去中心化的,但一些監管規則和法律間接影響著人們與去中心化金融世界(DeFi)的互動方式。在審查這些規則和法律時,在決定區塊鏈立法的效用和適當性時,監管者的意圖是需要考慮的。

法規的目的

監管金融活動的主要目的是行使投資者權利並確保其免受不健康和掠奪性行為的侵害。大多數政策都針對散戶參與者的穩定性、風險控制和資本保全。然而,過分熱心的法規可能會導致嚴重的並發症,因為它可能會錯過更大的圖景:更高的收益風險比。

在美國,國會於1934 年成立了證券交易委員會(SEC)。 SEC 是在1929 年華爾街崩盤之後成立的,其主要目的是防止市場操縱。近一個世紀後,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的運作引發了複雜的情緒。一般來說,監管不僅僅是保護投資和起訴違規行為。它通過創建符合市場參與者利益的健康和開放的活動來打開金融市場。一個平方的監管機構制定正確的規則並指導市場流動而不是控制它。

如果保護散戶參與者是監管機構的目標,那麼我們不能不討論穩定幣; 中央銀行認為它們不利於其貨幣的穩定性。例如,Facebook 於2019 年6 月19 日宣布推出Libra,並提出“為數十億人賦能的簡單全球支付系統和金融基礎設施”。他們的目標是創建一個包容和創新的金融體系,他們的成功取決於共識和監管機構的否決權。然而,Libra 未能贏得監管機構的信任,因此從未推出。其他穩定幣也出現了廣泛的增長。

監管DeFi

沒有全球公認的直接影響去中心化金融的區塊鏈所有權或交易立法。然而,我們已經看到了對這兩個極端的監管。從2021 年9 月7 日通過總統Nayib Bukele 提出的比特幣法的對DeFi 友好的薩爾瓦多,到阿爾及利亞,阿爾及利亞的2018 年金融法禁止交易或交換加密貨幣,將其描述為聖地。

如果我們將其與美國廣泛的立法並列,那麼我們就會有一些影響去中心化金融投資的法規。例如,在幾個州,有監管框架來指導加密貨幣資產的交易,作為去中心化金融投資的主要替代品。 Global Legal Insights 的研究將這些法規分為:

銷售法規

加密貨幣的銷售被分類為;

(i) 根據州或聯邦法律出售證券

(ii) 根據州法律進行的貨幣轉移,使該人成為聯邦法律下的貨幣服務企業(MSB)。除此之外,所有金融資產,包括期貨、期權、掉期和其他涉及加密資產價格的衍生合約,均受CFTC 根據《商品交易法》監管。

證券法

SEC 的立場很明確,即使代幣在ICO 中發行並且符合Howey 測試,該代幣的“效用”將使其被視為受《證券法》監管的“證券”。 2019 年,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對Telegram 提起訴訟,要求其發行GRMS 代幣。在裁決中,紐約南區法官P. Kevin Castel 發布了一項可能具有開創性的決定,即Telegram “違反了1933 年的《證券法》(“證券法”),“參與了未經註冊的證券發行——通過向某些成熟的投資者出售“Grams”,一種數字代幣。

匯款法和反洗錢要求

DeFi 一詞是反洗錢(AML) 法的一個緊張點。 FinCEN 監管MSB,因此虛擬貨幣被視為MSB(貨幣服務業務),此處涵蓋了FinCEN 對管理、交換或使用虛擬貨幣的人員的規定。

稅收

在美國國稅局於2014 年3 月25 日發布的虛擬貨幣指南中,美國國稅局宣布,比特幣和其他加密貨幣等“虛擬貨幣”將由美國國稅局作為“財產”而非貨幣徵稅。

晉升

美國政府為監管金融科技、區塊鏈、加密貨幣等新興產業提供了“監管沙箱”。亞利桑那州是第一個採用它的州,懷俄明州、猶他州、肯塔基州和內華達州等州也紛紛效仿。

所有權和許可要求

2016 年,CFTC 因違反交易規則對比特幣交易所Bitfinex 處以75,000 美元罰款。 Bitfinex 允許用戶從平台上的其他用戶那裡借錢,以槓桿、保證金或融資的方式交易比特幣。多德-弗蘭克法案要求使用槓桿或保證金的加密貨幣對沖基金經理向CFTC(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和NFA(美國國家期貨協會)註冊。

這些法律符合監管套利和市場參與的普遍利益。然而,美國眾議院議員Tom Emmer 最近提出的《區塊鏈監管確定性法案》——尋求“為某些非控制性區塊鏈開發商和區塊鏈服務提供商提供許可和註冊的安全港”— —揭示了監管機構熱衷於管理完全去中心化的存在。在其對“區塊鍊網絡”的廣泛定義中,區塊鏈監管確定性法案將網絡描述為“任何網絡計算機系統,它們合作就計算機程序的狀態達成共識,並允許用戶參與共識制定過程,而無需需要許可專有軟件或獲得任何其他用戶的許可。

最終判決

這給我們帶來了最重要的焦點問題。我們可以為監管提出理由嗎?法規是否會影響效用和用戶的多元化選擇?在他的論文《理解監管》中,Andrei Shleifer 討論了他所稱的監管公共利益理論,他聲稱在該理論中受到了一些批評,主要與芝加哥法律和經濟學院有關。批評之一是“市場和私人訂購可以在沒有任何政府乾預的情況下處理大多數市場失靈,更不用說監管了”。其他包括,“在市場可能無法完美運作的少數情況下,私人訴訟可以解決市場參與者可能存在的任何衝突”,最後,“即使市場和法院無法完美解決所有問題,政府監管機構也無能、腐敗和被捕獲,因此監管會使事情變得更糟。按順序考慮這三個論點。”

雖然這可能會冒充社會主義和不墨守成規,但第三點支持去中心化金融支持者的懷疑。監管者的意圖是審查的焦點。它們在評估用例時通常是單向的,並且在評估用例時帶有偏見,而且它們也表現得偏執和悲觀。去中心化金融正在不斷發展,儘管並非沒有挑戰:有無數的抱怨是,常規的標準化流程對惡意活動的威懾力不夠。總部位於紐約的新聞網站Coindesk 在一項調查中發現,有關KYC 的法規在防止犯罪活動方面並非無懈可擊。只需150 美元,犯罪分子就可以進入黑市,在Coinbase Pro、Binance US、Kraken 等知名交易所獲得一個即用型、經過驗證的賬戶。

我們可以製定法規,但如果它們扼殺了去中心化金融的增長,這將違背中本聰的原始聲明,“我一直在研究一種完全點對點的新電子現金系統,沒有受信任的第三方。”集中式貨幣監管體系之間關於監管的持續辯論將持續存在。一些國家,如薩爾瓦多,將對數字資產保持普遍友好的態度,提供必要的幫助以幫助其採用,其他國家將對運行開放交易系統的好處保持黑暗或不屑一顧,但隨著加密貨幣經濟的不斷發展推進,將導致經濟權力的喪失和全球向分散經濟的轉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