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NFT的新熱點
2022 年8月1日,著名的加密藝術家大佬XCOPY宣布“all in CC0” ( 2022年3月, XCOPY創作的加密藝術NFT 《 Death Dip 》在SuperRare以1000ETH售出),表示將其所有作品開放CC0 。
2022 年8月5日,著名的NFT項目月鳥Moonbirds創始人Kevin Rose在社交媒體推特上公開宣布,將Moonbirds NFT轉為「 CC0模式」,並成立MoonbirdsDAO ,在兩位加密行業先鋒項目前赴後繼開放CC0之後,很有必要了解一下CC0是什麼以及NFT的商業授權模式。
「 CC 」是Creative Commons (知識共享)的簡稱,「 0 」則代表無版權。因此, CC0 NFT泛指沒有版權限制的NFT 。創作者放棄了凝集於NFT作品中的一切版權,將其貢獻至公共領域,任何人無需購買或持有該NFT ,外界可自由將NFT作品用於商業或非商業用途及再創作等。
Moonbirds 此舉無疑為自身NFT的再創性打開了空間,但它突然的開放態度反而引起該NFT收藏人和持有者的不滿。第一,這一想法並沒有向社區徵詢建議,屬於開發方自行決定,有違區塊鏈的社區精神;第二,有不少用戶最初選擇購買Moonbirds NFT ,原本是指望開發方通過運營給該NFT資產賦能。
儘管用戶不太理解,但業界的創業者和資本似乎正在形成倡導NFT開放版權的趨勢,這從近期加密領域關注CC0 NFT的聲音即可見一斑。
2. CC0 Reload重裝上陣
1. 什麼是CC0
無論著作權人是否在意其版權,各國版權法基本都會默認給作品賦予法律層面的版權保護。而專門為了繞開這種刻板的法律, 2001年在美國斯坦福大學成立的一個知識共享組織——CC ( Creative Commons ),以“直面日益增長的版權法限制,促進參與性文化中的知識共享”為目的,通過提供一系列標準化的CC協議( Creative Commons licenses )以及進入公共領域的工具( public domain tools )幫助著作權人更好地進行知識、創意的共享。
( CC0協議圖標)
著作權人可以通過使用6種標準化的CC協議(分別為CC BY 、 CCBY-SA 、 CC BY-ND 、 CC BY-NC 、 CC BY-NC-SA 、 CC BY-NC-ND )來聲明其僅保留作品上的部分著作權或鄰接權,以便在特定條件和用途下允許公眾對其作品自由使用。該協議可應⽤ 於⽂ 字、圖⽚ 、 ⾳ 樂以及軟件等。
而與上述6種CC協議不同的是, CC0協議“Creative Commons Zero (免費知識共享)”則代表著作權人通過法律文本聲明,在法律允許的最大範圍內,並且在不違反任何相關法律的情況下,放棄在法律意義上的作品的全部版權,使其作品進入公共領域( public domain ),這將使得任何人都能自由地對作品進行商用或者二次創作。它體現了“不保留任何權利( No Rights Reserved ) ” ,這與每個網頁頁腳所附的“保留所有權利( ALL Rights Reserved ) ”的免責條款截然相反。
2. CC0司法實踐解析
(摘自Creative Commons CC0 1.0通用)
以中國為例,結合《著作權法》的司法實踐來看,在中國大陸的法律語境下,無論是項目方還是Holder並不能當然地將CC0協議視為著作權人完全放棄所有版權權益。 CC0協議僅僅是一個國際通行的聲明工具,其在不同的司法管轄區域內能夠達到的效力是不同的。這也是其法律文本中提到“在法律允許的最大範圍內,並且在不違反任何相關法律的情況下,聲明人在此公開地、完全地、永久地、不可撤銷地並且無條件地放棄和讓渡其對本作品的所有著作權、相關權利及任何相關的已知或未知的(包括現存的和未來的)權利主張或訴訟請求( “權利放棄” ) ”的原因。
也就是說, CC0協議的行使是以不違反版權相關法律為前提的,以中國大陸地區為例,由於著作權法中僅規定著作權人能將著作權中的財產權轉讓,事實上不允許對人身權進行轉讓或放棄,因此在我國大陸地區的CC0協議是無法達到放棄著作權中的人身權的法律效果的。
可能寫到這⼤ 家也就明⽩ 了,所謂CC0 ,是著作權人⽤⼀ 種通⽤ 協議⽅式告訴⼤ 家我放棄了版權,我放棄的版權進⼊ 了公共領域( public domain ),所有⼈ 可以⾃ 由使⽤ 。但是CC0也明確表示著作權人的商標權或專利權,或者其尚未提及的權利並不意味著隨著CC0的聲明的做出⽽ 必然放棄、進⼊ 公共領域。這點需要十分注意,這也是Kevin Rose後續要成立Moonbirds DAO的原因之一。
(Kevin Rose Twitter )
3. CC0的重裝上陣
為什麼NFT項目在當下開始嘗試CC0開放版權?
有觀點認為, NFT開始向CC0轉向,不僅是因為突然有了成功案例,而是當下加密市場環境的倒逼。主要面向C端的NFT市場開始感受到熊市的寒冷,進入加密市場的新增資金在減少, NFT市場交易量和用戶參與度都在下降,紅利期正在結束,新項目也陷入了「重複造輪子」的困境,毫無新意。
NFT 項目想要在存量市場的搏殺中分一杯羹,需要改變銷售NFT的運營思路。而NFT的優點之一是可編程,有這樣的屬性,閉門造車遠不如讓大家站在巨人的肩膀上集思廣益。無需購買的開放版權模式可能會損失NFT的銷售額,但通過開放版權CC0嘗試激活外部的創造力給項目帶來新機會卻是廉價而且快速的捷徑,我們看到MoonBirds正在嘗試這個途徑。並且成功引起當前沉寂市場的注意力。
3. NFT商業授權模式一覽
目前NFT市場上的主流商業授權分為以下3種,從開放程度從上到下依次排列:
( 1 ) CC0項目——Mfers :任何人可以任意使用
Mfers 是由藝術創作者Sartoshi手繪而成的PFP (頭像類) 10k項目,其畫風是極簡的火柴人形象。 Sartoshi並沒有提及太多CC0 ,也沒有發什麼fancy的聲明,只在mint的時候發了下面一段話,這很Mfer 。
發布之後, Sartoshi擺弄了一會兒,讓社區為所欲為, Mfers社區在holder們以及社區成員的帶領下蓬勃發展,他們擁有自己的Mfer ,但沒有人擁有IP 。 Sartoshi在他的《 What are Mfers 》中寫道: “Ta設想的Mfers世界裡,我們都是Mfers 。 ”這一簡單直白的口號,迎合了現代互聯網時代芸芸眾生所共鳴的價值態度,再加上開放CC0的機制,讓這個共鳴不只限定在holder及社區成員,而是輻射到整個Web3世界。
( 2 )有限商業授權項目——BAYC (無聊猿):必須是NFT holder才可以拿去商用
無聊猿BAYC的鼎鼎大名不必多說,近年來, 國內諸多品牌方紛紛購買了BAYC的頭像來做自身的品牌營銷以及商業推廣,如運動品牌李寧購買了無聊猿BAYC系列的第#4102號頭像打造運動服裝周邊聯名、頭號藏品數藏平台購買了第#5513號頭像推出“中國版”的無聊猿系列數字藏品BATC等等。
上述商業行為都是基於BAYC官網上的商業授權條款:“商業用途:在您繼續遵守這些條款的前提下, Yuga Labs LLC授予您在全球範圍內,使用、複製和展示所購藏品的無限許可,並創建基於該藏品的衍生品( “商業用途” )。 ”
( BAYC官網)
不要小看上面簡單的授權條款,這些條款背後為holder後續的商業開發釋放出了巨大空間, holder可以藉助無聊猿廣為人知的形象IP從事眾多商業化行為,對於holder和無聊猿IP本身都是雙贏之舉。無聊猿IP通過發行NFT ,以及開放版權共享的方式,讓每一個擁有無聊猿NFT的人都可以幫助進行IP的衍生和價值變現,極快提升了IP的價值發展速度。
( 3 )無商業授權項目——CryptoPunk (加密龐克):無商業授權, Holder也不可以商用
Larva Labs 創建的朋克像素頭像CryptoPunks系列一直是NFT市場的龍頭項目,加密愛好者們搶購這一系列的NFT ,將之設置為個人社交頭像,以此標榜著自己的加密社區性,這意味著, CryptoPunks的持有者對該NFT有所有權。
火爆的時候,很少有人計較過“我能否對CryptoPunks進行再創作或者商業化” 。直到2021年底, Larva Labs以「侵犯著作權」為名,向OpenSea提出下架多個衍生項目的要求。其中,最著名的「侵權」衍生NFT項目為CryptoPhunks 。在命名上,這個項目比CryptoPunks多了一個「 h 」,頭像的視覺內容則是將原版的像素頭像們左右顛倒,項目整體像是原版的山寨。
Larva Labs 的下架要求最終得到了OpenSea的滿足,但這也留下一個疑問: CryptoPunks的所謂版權到底包含哪些?該項目此前從未對外明確,似乎默認版權歸發行方所有、所用, Holder持有人不具備商業使用權。
2021 年8月, Larva Labs與好萊塢代理機構UTA(United Talent Agency)簽署代理協議。這個合作透露出, CryptoPunks一直在尋求與電影、電視、視頻遊戲和其他娛樂平台的版權合作機會,試圖從B端獲得收益。外界猜測,這是Larva Labs一直不願向NFT持有者授予類似商業許可的原因。
此事件真正引發NFT藏家注意到CryptoPunks版權問題,並激起了CryptoPunks持有者的憤怒: “我們投資了你的NFT ,你已經從我這兒賺了錢,但你似乎不打算把回報分我一部分,這不符合「價值回歸用戶」的Web3精神” 。
直到2022年3月,無聊猿的開發方Yuga Labs公司收購了CryptoPunks ,宣布開放該像素頭像NFT系列的商業版權,這個加密朋克CryptoPunk系列的版權至此終於明晰。
4. CC0向左、 BAYC向右
1. 對CC0的質疑
Moonbirds 在成立初期沒有對版權情況明說,直到2022年8月5日,項目的聯合創始人Kevin Rose公開宣布, Moonbirds和Moonbirds Oddities系列NFT將轉為有CC0許可的項目,支持公共世界中的任何人來創建和衍生新項目。
半路轉向CC0的Moonbirds引起NFT Holder持有用戶的不滿。
有人表示,當初以高溢價購買Moonbirds NFT ,是因為看重背後PROOF公司的實力,期待未來團隊給「月鳥」賦能,如今轉向CC0將會稀釋IP價值。也有人猜測,把項目版權貢獻給公共領域可能意味著PROOF團隊的退出,團隊光環不再, Moonbirds的價值就需要重新評估,那麼當初因團隊背景選擇購買的用戶的利益誰來保護?
有人質疑月鳥的CC0轉向,本質是一次廉價的蹭熱點嘗試。對於用戶的疑問, PROOF官方尚未做出回應。
2. BAYC版權模式陷阱
需要強調大家注意的是, BAYC版權雖然對Holder持有者開放,但有一個明顯的限制:僅開放Houlder基於自己購買的NFT本身進行創作和開發衍生品,不向Holder分享與開放BAYC品牌名稱和標識使用權益。
舉例說明,中國李寧購買了BAYC #4102 NFT ,中國李寧只能使用#4102的無聊猿形象,可以把#4102無聊猿圖像印在T卹、帽子、鞋子上商用,但不能更改或再創作該猿猴形象。中國李寧只能在衣服上標註「 BAYC#4102 」或者「 #4102 」這個編號,而不能直接使用BAYC系列的品牌logo和名稱。
可見, BAYC NFT的Holder持有人只能基於所購買的某個無聊猿形象進行衍生品的開發, NFT的IP屬性不對外開放,這樣限制了BAYC更多的使用場景,比如在元宇宙中與其他NFT的交互,並且開發方與Holder的利益並不一致, 作為購買者, Holder無法享有NFT整體IP的權益增值。如果市場爆發出這樣的需求,這就需要NFT開發者開放更多的權利屬性。
BAYC 們更像是一個「 PGC品牌」,由專業的項目方負責輸出,或引導用戶輸出NFT相關內容。官方主導項目路線發展,定期回報最新進展,以此來打造一個NFT的IP品牌。
CC0 類NFT項目更像是一個「 UGC平台」,由用戶主導或輸出NFT內容, NFT項目方提供基礎的元素組件或理念,用戶可以根據自己所需自建內容。比如,用戶可以建立一個DAO組織來共建項目生態,或者基於NFT衍生一個新遊戲或實物等。 CC0類NFT項目放棄了IP所有權,讓每個用戶都有機會參與這個IP創作,此時的NFT項目更像一個生態孵化器。
3. 第三種選擇?
除了版權完全開放的CC0, 有限開放的BAYCs ( NFT品牌名稱和品牌使用權不向Holder開放) ,是否有第三種版權模式選擇,既能給予全球持有人足夠的權益分享,也能讓版權開發方有持續動力創新的元宇宙IP模式呢,我們假定它叫METAIP ,會是什麼樣子呢?
5. METAIPの崛起-元宇宙原生IP版權
誰搶占了未來元宇宙數字文化品牌影響力的王座,誰就擁有未來元宇宙數字世界流行文化、時尚潮牌的定義權與話語權,全球領先的數字企業已經展開一場無聲的暗戰,爭奪元宇宙IP品牌高地已經迫在眉睫
有沒有比BAYC更開放,比CC0更能代表持有人權益的新一代基於智能合約的數字版權IP模式呢,我們查找了市面上所有的元宇宙IP類項目,發現“DragonCapsule龍膠囊”發布的元宇宙原生MetaIP去中心化版權協議是一個很好的創新, 通過WEB3.0全球標準ERC721綁定了持有人的MetaIP的數字權益,並向Holder分享與開放了NFT品牌名稱和標識使用權益,以NFT為載體實現了元宇宙IP的數字確權和可流動的數字IP
DragonCapsule applies METAIP license
如果說BAYC們是「 PGC模式」、 Mfers所屬的CC0類NFT項目是「 UGC模式」,龍膠囊屬於的MetaIP類項目則是「 PGC+UGC模式」, MetaIP兼有前二者所長, MetaIP模式不但讓全球Holder參與到IP的創作推廣中來,同時保護了開發者持續創新推動項目前進的驅動力,它很好的融合了Holder和開發者雙方的共同利益,完美實現了基於DAO的共創力和共享力。
MetaIP (元宇宙原生去中心化版權協議) 不但對Holder持有者開放所購買NFT版權,並且向Holder分享與開放了NFT品牌名稱和標識使用權益。 MetaIP 通過關聯的NFT作品來實現其數字資產的確權,是分享其MetaIP權利和權益的數字憑證,也是NFT品牌關聯的DAO治理的數字憑證。
DragonCapsule 龍膠囊是全球第一個應用METAIP協議的NFT品牌作品集,首次開放了品牌名稱和標識使用權益,並與全球Holder實現了權益共享。
MetaIP 賦予的數字權益證明與社交身份的綁定,帶來了Web3.0 SocialFi的全面革新,社交價值得以具象化體現,並可以在現實世界中行使IP權益、在NFT市場流通變現。
MetaIP 利用區塊鏈技術與NFT標準實現的無法偽造篡改與獨一無二的特性,不僅適用於數字資產的確權,更使其成為元宇宙原生Metat IP數字權益的完美載體,隨著Meta IP的成長而具有無限的升值空間。
MetaIP 還可以通過DAO的治理形式,構建全球化的IP協作與公平透明的數字經濟共享模型,促進跨區域文化產業的健康有序發展。去中心化協議和基於DAO的新興實體可能會重塑文化和IP的一切,從如何構建IP到人們如何溝通和創建社區。
6.結語:元宇宙需要自己的原生版權模式
通過上述分析、我們認為NFT承載的絕不僅僅是通過AI工具簡單拼湊元素而生成的N張小圖片,把NFT定位於數字藝術品/數字藏品是一種極大的謬誤, NFT是一種擁有無限可能的智能數據容器,元宇宙原生IP版權和IP產權是其可能的殺手應用之一。
NFT 項目方通過各種創新IP授權形式賦予holder 、社區成員的一系列權益(包括NFT頭像的改編、二次創作,以及衍生開發、 DAO身份數字憑證等),帶動holder 、社區人員的二度創作,增強NFT項目的可玩性和敘事性、應用性,打造強社區共識和產生實際價值,這才是Web3世界想要看到的。
MetaIP 去中心化版權協議1.0
元宇宙原生IP版權MetaIP 的出現,是人類社會數字化發展與Web3.0變革浪潮的一部分,我們無法預測變革的範圍,也無法預測它將如何重塑文化。當下的早期階段,還不知道什麼因素會成為催化密碼,這些催化劑可能是技術、監管或文化。也還不清楚這種轉變會來自利益分配方式的革新,還是來自區塊鏈支持的去中心化範式應用——但其必將帶來深遠的影響和意義。
相信在不久的將來, MetaIP 、 CC0 、 BAYC以及各種創新IP授權模式的引入下,區塊鏈技術和NFT將大大提高IP的流通性和合作的效率,改變傳統IP本身的創作和衍生方式,只有真正將NFT的技術特性應用到切實的商業經濟和現實場景中,才是規範NFT市場與促進數字新經濟健康持續發展的正途
Refercence (參考):
l METAIP : https://github.com/DragonCapsule/Meta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