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News 7月30消息,據馬來西亞證券委員會公佈的消息,馬來西亞證券委員會(SC)今天對幣安非法經營數字資產交易所(DAX)採取執法行動。根據2007年資本市場和服務法第71和341條,所有DAX運營商必須由SC註冊為認可市場運營商(RMO)。

據悉,儘管幣安已於2020年7月被列入證券監督委員會的投資者警報名單,但證監會已公開譴責幣安繼續在馬來西亞非法經營。就此而言,公開譴責是針對幣安控股有限公司(在開曼群島註冊)、其首席執行官趙長鵬,以及其他三個幣安實體,即幣安數字有限公司(在英國註冊)、幣安UAB (在立陶宛註冊)和幣安亞洲服務私人有限公司(在新加坡註冊)。 SC已命令所有四個幣安實體:

1)在2021年7月26日起的14個工作日內禁用馬來西亞的幣安網站和移動應用程序;

2)立即停止所有媒體和營銷活動,包括通過電子郵件或其他方式向馬來西亞投資者傳播、發布或發送任何廣告和或其他營銷材料;

3)立即限制馬來西亞投資者訪問幣安的Telegram群組。作為Binance Holdings Limited的首席執行官,趙長鵬被特別責令確保上述指令得到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