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時代,當從業者們正在鑽研如何更好地獲取和使用數據以達到最大價值時,尚在青春期的行業開始遭受潛伏已久的病痛折磨。


2017 年,至少15家大數據公司被公安部門調查;

2019 年,魔蠍、同盾、聚信立、考拉、公信寶等多家知名企業被調查,部分已作為刑事案件處理;

2019 12月,在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介紹,備受關注的《個人信息保護法》將在2020年制定。


以上所涉及的是個人信息的問題,僅僅是網絡信息的冰山一角。而強力部門開始介入,說明了當前各行業信息的獲取、管理和使用中存在巨大問題,這個問題的本質是數據所有權保護的問題。

一張張封條並不能封停行業發展與技術進步,相反的,會督促從業者用合法、先進的技術解決方案來替代渾水摸魚、擦邊蒙混甚至僭越法律的“商業模式”。


個人、企業每天都在創造各種數據/信息,可能是出行軌跡、消費記錄、物流信息、商品交易、金融行為等,對於創造數據的人/機構自身而言,可能並無價值,因為數據不被使用就無法體現價值;但這些數據是有內在價值的,而且可以創造巨大價值,這在很多行業裡都得到了驗證,乃至落地應用。數據必將成為經濟生活的極重要生產資料

數據有其特殊性,與其他物品、財產相比,數據的所有權很容易被複製,“所見即所得”,數據明文傳遞就代表著所有權被複製,而不是單向轉移。對於數據創造者而言,可能並未在所有權複製的過程中受益,甚至因此帶來了隱私洩露、騷擾、詐騙等嚴重後果。

無論下一代互聯網的形態是怎樣的,都應實現“數據所有權的保護+數據的高效使用+價值合理分配”這一基礎課題。

衝量網絡正是基於可信計算技術實現數據所有權保護和高效數據協作,來打造下一代互聯網—— Web3.0的基礎設施


隨著各種技術條件的日趨成熟,下一代互聯網的輪廓已經越來越清晰了。之所以會產生代際的更迭,是因為人工智能、物聯網、 5G 、區塊鍊等技術帶給互聯網的改變會是顛覆性的,“互聯網”不會再停留於“協議”,而會成為社會結構、經濟生活的重要載體,同時又重構、顛覆了它們


Web3.0尚未得到學術界的確切定義,也並非一個完備的學科,更像是一種技術代際的統稱, IT行業的共識是:下一代互聯網是基於Web3.0的新型網絡結構。久而久之, Web3.0會成為下一代互聯網的代名詞。

前面提到, Web3.0時代,數據會成為重要的生產資料,就像農業革命的土地、工業革命的資本,是重要的資產,數據的所有權、使用權、管理權、交易權需要被充分地認同和明確地界定。

Web3.0時代,數據創造者應當成為最終受益人,能夠自主授權數據使用者,能夠控制數據的流向、被使用的次數,獲得數據附加價值的收益,並且能夠終止數據的使用,所有權不發生轉移。這與以往的情形天差地別,數據的所有權不再屬於採集者,也不再交由任某個企業在本地或云服務器上集中管理,數據的真實性也不再需要來自第三方的認證/驗證,數據會是私有的,可控的,可信的。

由此,只有實現數據的安全流通,我們構想中的Web3.0才會是一個可信的價值互聯網——數據創造價值,價值高效分配。


Web3.0是由可信身份、可信存儲、可信計算、可信應用、價值網絡組成的有機整體。

可信身份/數字身份、分佈式存儲和可信應用領域聚集了大批的開發者, IPFSPolkadot等等相關的項目不勝枚舉,但由於可信計算的技術門檻較高,過去主要是科研機構、學者在進行技術論證、研究,隨著技術瓶頸的突破和硬件的迭代,可信計算技術應用的可行性已經得到驗證,開始在數據協作領域嶄露頭角。

可信計算最直接的作用,是在保護數據隱私的前提下,實現多方的數據協作。數據的“隱私”和“使用”原本是一對矛盾,但通過可信計算技術就可以既保證數據不明文暴露,保護數據所有權和隱私性,又能夠滿足各方對於數據使用的需求。

可信計算最直接的作用,是在保護數據隱私的前提下,實現多方的數據協作。數據的“隱私”和“使用”原本是一對矛盾,但通過可信計算技術就可以既保證數據不明文暴露,保護數據所有權和隱私性,又能夠滿足各方對於數據使用的需求。

無論哪種方向,都在致力於解決<在互不信任的參與者之間,在保護隱私的同時,完成協同計算>的問題,其中區塊鏈作為多方協作引擎發揮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正如開篇所提到的數據行業面臨的數據交易問題,用可信計算可以解決,對h合法授權數據進行合法使用,各行業面臨d的數據孤島和數據隱私保護問題,也能夠由可信計算解決。

更重要的是,在未來的世界,可信計算將為“數據是生產資料”提供保障,隱私地使用數據,安全地傳遞價值,高效地支持應用,構建美好的下一代互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