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說作者 | 談叔

法案的內容

美國眾議院議員Don Beyer提出“[數字資產市場結構和投資者保護法案](1)”,他介紹道,“多年來,數字資產持有者遭遇了無處不在的欺詐、失竊和市場操控,而國會忽略了行業專家和聯邦監管人員關於創建一項全面監管框架的呼籲。我們的法律沒有跟上時代的發展,給數字資產的持有者和投資者們提供基礎保護的立法工作亟需開展,這項法案是一個開始。”

這項長達58頁的法案是目前為止關於數字資產最為全面的一項法案。法案內容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從法律定義上區分數字資產證券和數字資產,數字資產證券由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CFTC)管轄,而數字資產由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管轄;

要求不在公鏈上記錄的數字資產轉賬在24小時內向註冊的數字資產交易存儲庫報告,以最大限度地減少欺詐的可能性並提高透明度;

明確將將數字資產和數字資產證券加入到現行《銀行保密法》(BSA)的“貨幣工具”法律定義中,使數字資產和數字資產證券的監管要求正式化,以符合反洗錢的記錄和報告要求;明確數字資產、數字資產證券和穩定幣不是美國法定貨幣,並規定發行穩定幣需美國財政部長同意。授權美聯儲發行CBDC;

要求聯邦存款保險公司(FDIC)、國家信合社管理局(NCUA)和證券投資人保護公司(SIPC)明確告知公眾,投資數字資產和數字資產證券無法得到像想行存款或是購買證券時的同等保護。

此次法案的特點

此次Beyer的法案,一些方面的建議此前監管者們就已經在考慮,比如區分SEC和CFTC的管轄權。在兩個方面,則有所創新。

其一是“不在公鏈上記錄的數字資產轉賬在24小時內向註冊的數字資產交易存儲庫報告”,這一點適用於中心化機構的內部數字資產轉賬,比如數字資產在幣安註冊賬戶之前的轉賬,在此情況下需要接受監管,這對於所有中心化的交易所而言,將面臨著不小的監管壓力。

其二則是要求穩定幣的發行向美國財長申請。這一點給行業帶來的衝擊將更大。長久以來,關於穩定幣的監管,監管部門一直拿不出意見,在“多頭管理”和“無人管理”之間不停搖擺。如果今後發行穩定幣需要美國財長的前置審批,則不僅等同於將監管職能給了美國財政部,也勢必將給加密貨幣行業帶來劇變。

此前穩定幣的迅猛發展,部分得益於該行業缺乏監管,因而使得它的發行機制更為靈活,而納入到美國財政部的監管體系之中,不僅僅意味著今後穩定幣的發展失去靈活性,也意味著穩定幣背後的資產構成將變得更加透明,從目前情況來看,這是市場上穩定幣的主要發行者USDT和USDC所不願意看到的。

法案的出台仍然面臨爭議

Don Beyer在金融領域有豐富的經驗,目前美國參議兩院有四個聯合委員會,分別是經濟聯合委員會、印刷聯合委員會、稅收聯合委員會、圖書館聯合委員會,Don Beyer擔任經濟聯合委員會的主席。此外,在奧巴馬任職總統期間,他擔任美國駐瑞士大使,曾協助美國司法部針對美國富人通過瑞士銀行逃稅展開調查。

此前,美國的一些國會議員也發表過關於加密貨幣需要加強監管的言論,就在本週二,參議員Elezabeth Warren敦促美國財長耶倫:目前加密貨幣即將或者是已經滲透到了金融的各個領域,金融穩定監管委員會(FSOC)應當及時對加密貨幣的監管採取行動,針對此類資產,越久沒有合適的監管措施,未來對金融系統造成的傷害越嚴重。

Don Beyer的法案需要在參眾兩院討論投票並經總統簽署後方能成為正式的法案,因為即使在議員當中,也有對此法案表示反對的,比如共和黨參議員Cynthia Lummis。據彭博社報導,她的意見是,“這是一個非常複雜的領域,容易出錯,我們需要一個真正的委員會程序來考慮這些問題,而不是秘密起草。”

Cynthia Lummis是一個比特幣支持者,她持有大約5枚BTC,在此前一次採訪中,她曾經建議美國人買入比特幣作為養老儲蓄。

當然Cynthis Lummis如此的發言招致了反對,與她競爭懷俄明州參議員位置的Dave Dodson就在媒體上發表專欄“[Lummis議員,賣掉你的比特幣](3)”。 Dodson指出,作為國家許多金融和稅收政策的製定者的參議員,持有比特幣會形成巨大的利益衝突。如果Lummis持有迪士尼股票而公開號召人們買入迪士尼股票,顯然違反了SEC的法案,但持有比特幣而公開號召人們買比特幣,目前卻不違法。這也正是這一行業需要更多監管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