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萬通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副總裁,《藝術商業》出版人,清華大學社會科學學院特聘研究員王語薇受邀出席第七屆區塊鏈全球峰會,發表題為《價值革命? NFT及數字資產的興起》的主旨演講,分享了她對NFT、信任及價值構建等問題的思考。
以下為演講全文,根據速記整理,略有不影響原意的刪改。
我今天分享的題目是《價值革命? NFT及數字資產的興起》,希望從社會學角度,分享一下對這個話題的思考。
2021年無疑又是顛覆大家價值觀的一年,表情包、頭像、電子寵物、體育比賽的精彩瞬間,甚至一條推特,這些上網就可以免費觀看的東西,只要變成了NFT就可以具備某種價值,搞得大家腦洞大開,好像萬物皆可NFT。這些價值是怎麼被創造出來的呢?追溯到十年前,就會發現加密世界的價值邏輯一直在演變。
NFT成為了可以和互聯網上所有內容綁定的事物,進一步擴大了價值載體。所有這些現象背後的價值何以可能?我們一般會歸功於區塊鏈技術。其實從本質上來講,區塊鏈就是一種數據庫,它具備一些非常特殊的結構和特徵。我們將它比喻為顛覆性的技術革命,稱其為信任的機器或價值互聯網。那麼問題來了,信任是產品嗎?只要使用區塊鏈技術就可以創造信任嗎?那數據是如何變成信任和價值的呢?
無論我們使用什麼技術,所有的數據庫不管是中心化的還是去中心化的,它的核心問題是誰可以添加、記錄、更改數據,以及它為什麼值得被相信。這不是一個單純的技術問題,而是和人相關的問題。信任和價值的構建不是單憑一個技術就可以自動完成的,需要站在人與人、人與系統、人與社會關係的角度來理解。我認為它是一個多元的社會學問題。首先,我想從制度層面來解釋我們為什麼信任的問題。
它好比一個項目的白皮書,需要提出一系列的規則、共識和機制,給信任提供足夠的理由。有了製度還不夠,一個系統還需要通過新的功能和新的互動模式,在不斷運行的過程中解釋我們如何信任的問題。最後文化要解決的是是否應該信任的問題。有時即使有足夠的理由、功能和互動,我們都不能夠回答這個問題,而是需要在一個系統的文化環境、意義體系和社會共同的價值觀中去尋找答案。所以我今天想從這個框架中,跟大家分享一下我對NFT的思考。
Non-fungible Token這個概念從何而來? “Fungible”這個詞即使在英語世界中也不是一個日常用語,而是一個經濟學概念,用來指大宗商品,比如貨幣、股票等。它們的特徵是,每一個單位都可以相互替換,因為只有這樣才便於流通和交換。所以這些fungibility是所有貨幣類資產的重要屬性。 Non-fungible是指非同質、不可替換,每個單位都擁有某種不同屬性的特定物。在自然世界中,絕大部分事物,由於自身物理性差異,在某種意義上都是Non-fungible,就像世界上沒有兩片相同的樹葉一樣。而傳統的有形資產,像車、房、藝術品、珠寶、古董,這些都是特定物,不能被隨意替換。但是人其實是最典型的特定物,我們每個人都是一個獨立的存在,我們有一個特殊的身份不能被隨意替換,所以我是Non-fungible。
當我們成為了GDP的經濟計算單位時,我們也會變成Fungible的種類物,就是我貢獻的GDP和你貢獻的GDP是可以相互替換,沒有差異的。所以Fungible是一個在經濟學語境下才能理解的概念,它也不是絕對的區別,而是一個程度的區別。我們把Fungible和Non-fungible放在一個軸的兩端,就會看到,偏向Fungible都是類似於貨幣資產的流通物,而偏向Non-fungible都是具備某種不可替代價值的特殊物。像藝術品、收藏品這些特別強調特殊性價值的事物,就是最典型的Non-fungible的事物。
什麼是數字資產呢?我們都知道信息的最小單位是比特,而比特是由0和1這兩個二進制符號組成,數字資產是所有基於二進制的集合,所組成的獨立、可識別、具有一定價值的資產形式。由於二進制是所有的計算機設備可以理解被運行的唯一的形式,所以它也是數字資產化的決定性特徵。這裡出現了一個問題,0和1在本質上可以被低成本地複制和傳播,所以數字資產在這個意義上失去了自然界物質本身擁有的非同質性、稀缺性和獨特性等特性的基礎,而趨於數字化和同質化。我們如何確定數字資產的非同質性呢?當比特成為了特定資產的載體,我們面臨的問題是怎麼把Fungible的bits變成Non-fungible的Structure。在區塊鏈系統誕生以前,這個過程必須有可信第三方,也就是權威機構的背書才可以完成。他們需要基於自己的信用背書,為資產提供數字化的形式和所有權的記錄和證明。
在我看來NFT通過一種新的社會架構解決了這個問題,就是分佈式網絡和區塊鏈的信任機制。從制度層面上來看,現在絕大部分的NFT是基於以太坊的製度架構而運行的,ERC721和ERC1155是用於記錄、交易和追踪NFT所有權而形成的標準。但Vitalik也談到以太坊的製度架構本身也在快速變化,所以NFT的製度架構正處於發展早期且在快速變化。我們已經看到了一個非常重要的製度創新,就是它能為數字所有權提供證明。什麼是數字所有權呢?看左邊的鑽石,購買這顆鑽石會得到一個GIA機構提供的證書,對鑽石的很多細節做出精確的記錄,從而證明這顆鑽石的獨特性。
Beeple的這個作品是一個數字藝術作品,也是一顆鑽石。以太坊不要求發布者發布這個作品的任何信息,它能記錄的只是一個名稱,一個非常簡短的說明,以及一個數字文件可能存在的地方。因此當你擁有一個NFT,不但不擁有任何實物資產,甚至連這個數字資產都不能形成排他性的佔有。同時這個數字資產的佔有,既非其價值的充分條件,也非必要條件。所以NFT就為原來這些即使有一定價值,也難以被物質化和客觀化的數字資產提供了一種新的價值載體,從而帶來很多新的可能性,也提出了很多新問題。
首先,什麼是數字資產的所有權呢?我們知道現在全世界對於NFT究竟代表物權、債權還是知識產權,都還沒有一個標準的判斷。其次它是否能重新定義數字資產的真實性問題呢?假如我們手機裡有有兩個一模一樣的數字文件,我們能否判斷哪個是真的,哪個是假的呢?
第三,它為一個根本沒有辦法進行交易的資產類別,提供了超越國家邊界的新興全球性市場和價格機制。第四,由於它基於智能合約,所有交易會自動在系統中留痕,為未來新的交易方式和可能性打開了新局面。
最後由於它可編程,也就是可以基於智能合約對NFT的交易方式、應用場景、中間可能存在的權益分配,進行全新的處理和定義。即使這樣,大家依然會問,如果不能擁有這個NFT背後的數字資產,為什麼要買它呢?現階段NFT重構了數字世界中所謂獨特性和稀缺性這兩個非常關鍵的概念。因為NFT的獨特性不是一種自然屬性,而是一種基於區塊鏈分佈式網絡構建的獨特的數據結構,並基於全網的共識,獲得了某種客觀性和真實性。但是在這種獨特性的基礎上,人們從收藏動機出發會希望擁有這個獨特的東西。若是出於炫耀,會希望別人知道我擁有這個獨特的東西。從投資的角度來看,我相信還有很多人想要擁有這個獨特的東西。同時NFT改變了稀缺性的概念,就是藝術作品的稀缺性轉變成為了數字所有權的稀缺性。我們看到這個CryptoPunks,大家上網可以隨意下載傳播,但是擁有CryptoPunks的人,不在乎多少人佔有這個資產,甚至擁有的人越多,他越高興,因為它所吸引的所有註意力都可以基於NFT進行貨幣化,所以在這個產品極大豐富且複製成本越來越低的世界裡,所謂的物質的稀缺性,也就是越少越值錢的邏輯,已經被這個注意力的稀缺性,也就是越有名越值錢的邏輯所取代了。
現在NFT市場處於一個非常早期,但是高度火熱的狀態。然而僅是鑄造NFT,很難實現交易。就是以Beeple為例,他在發布NFT之前,在社交媒體擁有一個龐大的粉絲數量,有了NFT以後Beeple歡迎所有人免費下載他的作品,把他的作品變成NFT,用1塊錢賣掉。傳統的藝術市場中,當一個藝術家賣掉藝術作品以後,之後這個作品在二級市場的價格表現,跟這個藝術家沒有直接關係了。由於NFT可以基於智能合約去定義交易規則,它可以規定,每次交易NFT時,都有一定的收入回到創作者的手中,這就使藝術家兼具了運營者的角色。 Beeple在一次訪談中談到:“購買我作品的人,投資的不是作品,主要是我這個人。”
從收藏者的角度來講,他也變成了運營者,他購買了Beeple的畫以後,成立了一個藝術品指數基金B20。大概的邏輯是,你不能買黃金,可以買黃金指數。他通過收藏藝術,也變成了收藏藝術家,把藝術家對社會的影響力變成了一種金融產品並持續參與這個價值創造的過程。所以我們知道,如果NFT想要實現長期的價值,社區是至關重要的,正是因為它的價值承擔者,是一個共同認可某種文化符號的群體。左邊是第一個可以支持多人合作模式的可編程的加密作品,它由一個22個Layer的NFT和一個Master的NFT組成,每個Layer的NFT都可以單獨交易,當一個人購買了這個Layer時,可以在一定範圍內改變這個Layer的形態。所以這是一個會隨著交易和時間的發展,而不斷變化的作品。在這個意義上,收藏者也變成了創作者,他們在一個共同的價值創造的過程中,凝聚成為了一個所謂的共同體。
右邊是最近大火的猴子,到處都能看到。這兩個創始人都是藝術背景,從2017年開始就是非常想要接觸Crypto這個世界,苦於當時沒有一個語境和渠道,完全是技術和金融的屬性。他們看到NFT以後,創始人就說,以太坊上終於有文化的一席之地了。所以他想怎麼創造一個社區,讓這些很有創意的人聚在一起,在Crypto的世界做一些事情,即使它只是一個荒謬的猴子俱樂部。
所以目前在我看來,NFT的價值就是社會資本的貨幣化。其實社會科學的誕生本身可以被定位在那個時刻,所有的事物、觀念及物質對像都被等同於價值,從而一切東西都與社會有關,並從社會獲得其存在,無論是好、壞或可感對象。信息社會的價值邏輯就是梅特卡夫定律,也就是一個網絡的價值和用戶的平方成正比,因為信息的價值來源於復制和傳播,把信息藏在家裡是沒有價值的。 NFT作為一種信息的載體,它目前的價值主要體現在展示和交易。
但問題在於更多的信息就等於更多的價值嗎?陳詞濫調和有效信息難道沒有區別嗎?信息社會現在一個根本的問題,就是巨大的通信量和不斷縮小的有效信息量之間的矛盾。所以我認為,真正的挑戰在於如何將NFT的價值革命進行到底。就是我們知道一個NFT具有兩方面的價值,一方面是以通證這種形式承載的貨幣化價值,這部分價值使NFT得以流通,引入巨大的社會資源。問題在於所有貨幣類價值實際上都是Fungible的。另外一方面,是需要有社會、經濟、文化這些領域的發展,形成真正多元的價值體系。而這兩個方面,對於NFT生態的可持續性而言,都是必不可少的。如果我們只把注意力集中在通證層面,是沒有辦法看到這個價值的可持續發展的。那麼NFT的獨特性就只是形式上的,而非實質上的。一個NFT的價值也可以輕易被其他同類型的NFT所取代。
所以我認為在數字世界中,技術本身不足以決定什麼是好的和有價值的,而是需要由人決定。我們希望在這個世界中看到什麼新的概念、審美和價值觀,能夠超越所謂的社會注意力這個轉瞬即逝的事情,需要所有的文化內容創作者共同努力。
在這個長期目標下,萬通控股和藝術商業成立了數字以上創新實驗室,我們的目標是聯動科技創新和文化藝術行業的內容創作者,去挖掘具有長期價值、可以持續的數字人文內容。
最後我想引用曼德拉這句話結束我的分享:金錢不能創造成功,而創造金錢的自由可以。
希望大家都能生活在一個充滿自由創造的數字世界,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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