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News 6月28日消息,根據福克斯商業頻道記者Eleanor Terrett報道,最高法院以6比3的投票結果推翻了#Chevron deference(雪佛龍遵從原則),這是一項1984年的先例,認為當國會當法律「含糊不清」時,聯邦法官應遵從「合理」的聯邦機構裁量權。
首席大法官John Roberts在意見書中表示:「法院在決定某機構是否在其法定權限內行事時,必須行使其獨立的判斷權,正如《行政程序法》(APA)所要求的那樣…法院不需要,且根據《行政程序法》也不能僅僅因為法律含糊不清就遵從機構對法律的解釋。
這條裁決限制了聯邦機構的權力,剝奪了它們透過制定規則來解讀含糊不清的法律的權力。這對加密貨幣和其他行業來說是一個重大勝利,這些行業一直受到像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等機構無限制制定規則的影響,這條裁決賦予了法官更多解釋法律的權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