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News 7月20日消息,根據香港文匯報,香港財庫局副局長陳浩濂出席立法會Web3 及虛擬資產發展事宜小組委員會會議時表示,除現行虛擬資產交易平台監管制度以外,建立法幣穩定幣發行人的發牌制度,將加強本港虛擬資產規管框架與國際標準保持一致,並有效緩減發行法幣穩定幣相關活動對金融穩定所構成的風險。制度設有過渡期,有意義且實質發行業務的發行人,可在製度生效後6 個月的「不違例期」過渡期繼續經營,但必須在前3 個月內提交牌照申請,否則須在第4 個月底前有序結束業務。

陳浩濂提到,由於法幣穩定幣或會因為其宣稱或看來是與單一或多個法定貨幣維持相對穩定價值,而成為風險從虛擬資產市場溢出到傳統金融體系的主要管道,因此擬議監管框架的政策目標,包括制定防範措施應對法幣穩定幣對貨幣與金融穩定構成的潛在風險;為法幣穩定幣用戶提供保障;制定符合國際監管建議的法幣穩定幣發行人監管制度;及提供清晰的法律及監管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