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News 8月22日消息,中國人民銀行印發《金融科技(FinTech)發展規劃(2019-2021年)》(以下簡稱《規劃》),明確提出未來三年金融科技工作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發展目標、重點任務和保障措施。

《規劃》提出,到2021年,建立健全我國金融科技發展的“四梁八柱”,進一步增強金融業科技應用能力,實現金融與科技深度融合、協調發展,明顯增強人民群眾對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金融產品和服務的滿意度,推動我國金融科技發展居於國際領先水平,實現金融科技應用先進可控、金融服務能力穩步增強、金融風控水平明顯提高、金融監管效能持續提升、金融科技支撐不斷完善、金融科技產業繁榮發展。

《規劃》確定了六方面重點任務。一是加強金融科技戰略部署,從長遠視角加強頂層設計,把握金融科技發展態勢,做好統籌規劃、體制機制優化、人才隊伍建設等工作。二是強化金融科技合理應用,以重點突破帶動全局發展,規範關鍵共性技術的選型、能力建設、應用場景以及安全管控,全面提升金融科技應用水平,將金融科技打造成為金融高質量發展的“新引擎”。三是賦能金融服務提質增效,合理運用金融科技手段豐富服務渠道、完善產品供給、降低服務成本、優化融資服務,提升金融服務質量與效率,使金融科技創新成果更好地惠及百姓民生,推動實體經濟健康可持續發展。四是增強金融風險技防能力,正確處理安全與發展的關係,運用金融科技提升跨市場、跨業態、跨區域金融風險的識別、預警和處置能力,加強網絡安全風險管控和金融信息保護,做好新技術應用風險防範,堅決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的底線。五是強化金融科技監管,建立健全監管基本規則體系,加快推進監管基本規則擬訂、監測分析和評估工作,探索金融科技創新管理機制,服務金融業綜合統計,增強金融監管的專業性、統一性和穿透性。六是夯實金融科技基礎支撐,持續完善金融科技產業生態,優化產業治理體系,從技術攻關、法規建設、信用服務、標準規範、消費者保護等方面支撐金融科技健康有序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