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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Colin
秉承著開放、公平、高效的理念,互聯網已經蓬勃發展了近四十年,但是隨著消費互聯網的發展走向瓶頸,互聯網近五年來不僅沒有大的商業或技術進步,反而頻頻陷入數據隱私、信息繭房等負面輿論當中。我認為作為下一代互聯網,Web 3.0 結構型的理念承擔著我們對未來二十年互聯網發展遠景的預期,也提供了互聯網能否再次偉大的發展思路。
首先,我們先對Web 3.0 下一個描述性定義,在這裡我們將從兩個維度展開,
維度一是數據權,也就是對於生產關係以及生產資料歸誰所有的描述,
關於這一維度的描述,我來借用兩段經典的表述:
新的互聯網範式,推動互聯網向更民主化的方向轉變。 —— Messari Web 2.0
跨越到Web 3.0,你的抽成就是我的機遇。 —— a16z 合夥人Chris Dixon
Messari 是當前區塊鏈領域全球範圍內最頭部的研究機構之一,鼎鼎大名的A16Z 就更不必多說,當今世界最頭部的風險投資投資機構,在移動互聯網時代就投中了Facebook、 Airbnb、Instagram、Twitter 等互聯網巨頭,同時作為最早佈局區塊鏈的投資機構之一,現在大熱的Coinbase、Robinhood、Roblox 等背後都看得到A16Z 的身影。
這兩句經典表述側重於對生產關係的描述,即生產資料歸誰所有?互聯網平台是否應該獲得核心生產資料也就是數據的使用權,並且有權使用數據變現甚至抽成?現有的互聯網已經足夠高效,但是否足夠公平?
在互聯網不斷進化的過程中,必然會經歷生產關係的變化,生產資料所有權歸屬的變化,在Web 3.0 時代,我們勢必將迎來一個更加開放、公平、高效的世界。
維度二側重價值流通,也就是對於信息分發方式向價值分發方式轉變的描述,
我們認為Web 3.0 是一個信息流與價值流傳輸摩擦最小化,成本最小化,並且功能完備的互聯網。過往的互聯網側重信息的交換和傳輸,但是如果對有價資產進行傳輸還是要依靠線下的第三方機構進行公證。例如藝術品、產權、IP 的流轉等,價值的分發也是我們對下一代互聯網的重要期許之一。
接下來我們主要分析為什麼我們需要Web 3.0,也就是互聯網發展走向Web 3.0 的必要性與必然性,討論這個問題之前我們先對Web 1.0 和Web 2.0 進行簡單的梳理。
我們從技術架構特徵和信息傳輸特徵兩個方面來分別對Web 1.0 與Web 2.0 進行分析。
首先是Web 1.0,互聯網的基石性技術從20 世紀80 年代出現,例如LTCP、IP、SMTP 和HTTP 等,往後20 年應用爆發也是以此為基礎,比如早期的搜索引擎AltaVista、Netscape 網景通信、MSN 和雅虎等,都是聽起來比較久遠的公司名。 Web 1.0 時期的技術基礎設施通常以開源協議的形式存在,構成了開放互聯的基礎,滿足了公平基礎設施的特點,但是由於開源難以貨幣化,沒有明確的盈利方式。
信息傳輸的特徵是通過用戶最初與網絡交互的方式來體現,在網絡的第一次迭代中,大多數用戶是內容的被動使用者,只能被動的瀏覽文本、圖片,而網站是只讀網站,這就是緩慢且受控制的Web 1.0 時代。
在Web 2.0 階段,到了21 世紀初期,我們迎來了人類商業史上最具賺錢能力的一批公司,像Facebook、亞馬遜、蘋果、谷歌等。從內容傳輸上看,Web 2.0 階段的用戶不是單純的訪問式接受資訊,用戶還可以自己創建內容,比如UGC、PGC 這些與內容產出相關的名詞也是在這個階段產生的,互聯網與互聯網人的影響力與日劇增,一個網紅可以讓一個品牌或者商家突然爆火,也可以引來差評如潮。
技術層面來看,Web 2.0 時代的技術完善或補充了Web 1.0 階段缺失的協議版本,例如搜索網絡、社交網絡、媒體共享等,但是以封閉協議或者是封閉平台的形式出現,對用戶和第三方開發商來說,這些平台掌握絕大部分開發權力和所有數據控制權,他們控制著平台上用戶之間的每一次互動、每個用戶無縫退出和切換到其他平台的能力、內容創作者的發現和分發潛力、所有資金流動以及所有第三方開發者與其用戶之間的關係,這些巨頭也因此具備了極強的變現和盈利能力。
互聯網發展到這個階段,已經違背了創立之初所倡導的自由和開放精神,或者說萬維網建立的初衷— “賦予人們平等獲取信息的權利”。我們面對信息繭房,我們不得不看不想看的廣告,面對數據資產被濫用的困境。 「集中化」成為了Web 2.0 後期的特徵,互聯網巨頭公司成為了數據的守門人、信任的守門人、創新的守門人。因此,互聯網發展到這個階段,我們關心的方向發生了轉變,從不作惡轉為不能作惡,如何能像Web 1.0 時代那樣公平開放,如何能再次信任互聯網依舊具備巨大創新的能力,成為生活在這個時代我們所面臨最大的問題之一。
在聊Web 3.0 之前,我們可以先聊聊信任,大家可以想像我們提到相信一件事會發生或者不會發生,其本質的依據是什麼?
大體可分為幾類,
一是源於社會因素或者社會關係,例如品牌和聲譽,信用記錄等等;
二是數學物理客觀基礎規律;
三是基於理性的競爭博弈關係,如果一件事得不償失,那大概率不會發生。這也就是Web 3.0 構建信任的基礎邏輯,即提升作惡的成本,也就是說,如果得不償失那自然不會有作惡的行為發生。
Web 3.0 的天啟事件自然是比特幣網絡的誕生,引發了一系列對於密碼學和開源協議的思考,聽到“密碼學”時,你可能會想到加密、保密。但是迄今為止密碼學最重要的應用與保密無關。相反,它是關於使數據防篡改,例如數字簽名是現代密碼學的一項突破,它允許“A”向“B”發送一條訊息,“B”可以確定(從數學上來說)確實來自“A ”。密碼學和開源協議構成了Web 3.0 網絡的基石,開源協議的數據庫保證了公平和開放,密碼學從數學和編程上保證了無人作惡。
由此特徵,絕對的公平自然保證了具備價值傳輸的基礎,同時,新的應用可以像樂高式的無門檻開發,並且和大型應用擁有同樣的數據門檻,開源的特徵更具備了大規模創新的基礎,無論是應用類別還是協議類別。
Web 3.0 主要的協議方向大體有六個大類
一個是技術基礎,
開發平台也就是我們常說的公鏈、聯盟鏈,作為開發的基礎生態、計算模塊的核心;
存儲包括分佈式存儲和分佈式數據檢索;
網絡例如分佈式網關和網絡加速服務,這兩個模塊可以理解為分佈式的阿里雲;
另一個是應用基礎,
中間件起到重要的橋樑作用,例如預言機,保證鏈上世界對應到實體世界的真實;
數據、身份和隱私,Web 3.0 世界只需要一個身份體系打通所有的應用,但是需要保證數據的隱私;
最後就是開放金融,金融是目前最大的應用市場,區塊鏈技術在供應鏈金融和商業審計上有巨大的應用前景;
Web 3.0 應用的特點我們可以從兩個維度來看,對服務方來講,平台的代碼需是開源的,運營和開發方向由社區做主,主要利潤以可預測的方式分配給價值創造者或者核心用戶,也可以兼容Web 2.0 的商業模式並衍生出新的商業模式,從上面這張圖可以看到Web 2.0 的主要商業應用都已經可以找到Web 3.0 相對應的早期產品。
而對於用戶來說,用戶對貢獻的內容擁有所有權,且能夠獲得一定回報,對自己的隱私數據有決策權,有潛在的變現路徑,用戶對平台承諾的權力和數據隱私有信心,這其實是對密碼學的信心,且部分所有權具備跨平台跨應用轉移的權力,能夠復用,例如在平台A 的數據可以在平台B 去變現。
我們可以暢想,Web 3.0 的這些特性將極大的改進現在的互聯網生態,通過Web 3.0 更是將構建起一個開源的、高效的、用戶確權、完全擁有自己隱私所有權的元宇宙世界,Web 3.0下的元宇宙將融入到現實生活,人們的工作、娛樂、生活將在一個全新的媒介和經濟環境下運行。
馬克· 扎克伯格最近剛剛宣布,FACEBOOK 將不再是一家社交媒體平台,而將成為一家“元宇宙公司”,FACEBOOK 的母公司也改名為Meta。微軟的首席執行官薩蒂亞· 納德拉,也宣傳將打造“元宇宙企業”。越來越多的投資機構、科技領袖、行業巨頭紛紛下場佈局元宇宙,元宇宙已經成為跨越無數公司乃至不同行業的宏大願景。
Web 3.0 下元宇宙的風口將主要集中在底層協議標準、基礎設施、以及內容生產三個方面,
在基礎設施,VR、AR 等硬件設備與計算將分別提供元宇宙硬件入口與基礎計算能力;
在協議標準,可以保證稀缺性、獨特性、真實性的NFT 標準與區塊鏈技術帶來的新的社區治理機制將保證元宇宙世界的運行;
在內容生產,用戶將參與到元宇宙的建設中,全新的編輯器、媒介、人工智能將打造出全新的內容生產以及伴隨而來的經濟模式;
當然單純使用區塊鏈技術也會存在一些原理性的局限,還需要更多分佈式網絡基礎設施的創新,比如分佈式數據庫以防止數據丟失和冗餘和多節點備份的成本較高的問題,每一次的狀態修改需要密碼學的共識過程,這也會在一定程度上影響存儲效率,第三是查詢效率不高,傳統SQL 數據庫面向結構化存儲和查詢做了大量優化,而分佈式存儲在便捷性上還無法達到。
最後,我想講講我們處在Web 3.0 的哪一階段,我先說結論,Web 3.0 已經走完了從0 到1 的階段,現在是在從1 到N 的發展擴張期,區塊鏈思想作為我們對包括數據權隱私權在內的主權啟蒙,已經完成了對全球數億人的科普,不斷的有創新和開發者提升基礎設施的安全性和便捷性,也引發全球創業者對新商業模式的思考。
現在我們跳出原有的區塊鏈思維,進入更大的科技應用周期來思考,
一方面是政策與支持,Web 3.0 的發展依賴於各國政策導向、更多的教育與人才支持體系、包括可能是數據黑天鵝事件導致的監管和數據安全政策的規範;
其次是應用的使用與普及,Web 2.0 階段的各種指標各種理論都會有借鑒意義,比如獲客成本、用戶留存、Cohert 分析等等,新型的商業模式、利益分配都會在Web 3.0 時代出現;
最後是商業周期,當一項顛覆性的技術出現以後,創新對原有體系的衝擊將進一步加速技術基礎突破後的增長曲線;
從這三方面我們可以看到,Web 3.0 已經進入了一個高速擴張期,下一個引爆點也許就會發生在明天。
接下來的發展還是要看技術基礎和商業應用場景兩個方向。
從技術上看,Web 3.0 需要更低成本、更安全且可升級的基礎設施,讓體驗更貼近Web 2.0,仍需要有更好社區治理理論和工具,推進模式的創新。
從應用看,上圖的四類場景成熟度逐漸遞減,金融和遊戲已經具備了相當的應用場景和雛形,這裡邊前三類也都可以以目前的組件和基礎設施完成體驗的閉環,而第四類還要依靠更多的線下鏈接以及與其他技術的配合,例如物聯網、人工智能等等。
作為一個年輕的投資人,趕上了移動互聯網浪潮的尾巴是一件幸運的事,我們生活成長在信息時代,我們見證了互聯網從Web 1.0 到Web 2.0 的進化。但更幸運的是,我們能夠遇到Web 3.0,我堅信下一代互聯網是一個長達二十年的投資命題,我們的確需要更公平更具備創新力的網絡,我們也期待能夠不斷見證有價值的技術和應用不斷湧現,我們也相信下一個移動互聯網級別的生態機遇將會從Web 3.0 相關的領域誕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