鏈新原創作者| 楊鄭君

4月20日,杭州互聯網法院官方微信公眾號發文稱,杭州互聯網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原告奇策公司與被告某科技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網絡傳播權糾紛一案,並當庭宣判,判決被告立即刪除涉案平台上發布的該侵權NFT作品,並賠償原告公司經濟損失及合理費用合計4000元。

行業律師表示,此案是中國NFT侵權第一案,對NFT領域的知識產權合規和維權有著非常重要的借鑒意義。

用戶發布侵權作品,平台被判刪除並賠償

《鏈新》獨家獲悉,本案被告為杭州原與宙科技有限公司(下稱“原與宙公司”),涉案的平台為其旗下的Bigverse。

杭州互聯網法院官方微信公眾號的文章顯示,原告深圳奇策迭出文化創意有限公司(下稱“奇策公司”)發現,用戶在NFT平台Bigverse上鑄造並發布了“胖虎打疫苗”NFT,售價為899元。該作品與藝術家馬千里在微博發布的插圖作品完全一致,右下角還帶有作者的微博水印,而奇策公司經作者授權,享有“我不是胖虎”系列作品在全球範圍內獨占的著作權、財產性權利及維權權利。

奇策公司認為,被告作為專業NFT平台,理應盡到更高的知識產權保護義務,對於在其平台發布的NFT數字作品權屬情況應進行初步審核。然而,被告並未履行審核義務,還收取一定比例的交易費用。被告行為構成信息網絡傳播權幫助侵權,因此將被告起訴至法院,要求停止侵權並賠償損失10萬元。

上述公號文章介紹,原與宙公司辯稱:1、其係第三方平台,涉案作品系平台用戶自行上傳,無需承擔責任;2、其只有事後審查義務,已經將涉案作品打入地址黑洞,盡到通知-刪除義務,所以也沒有停止侵權的必要性;3、其並沒有披露涉案作品對應NFT所在的具體區塊鍊及節點位置以及涉案作品NFT所適用的智能合約內容的義務,法律對此沒有明文規定。

杭州互聯網法院審理認為,被告公司經營的NFT平台作為NFT數字作品交易服務平台,未盡到審查注意義務,存在主觀過錯,其行為已構成幫助侵權。

杭州互聯網法院判決被告刪除侵權的NFT作品,並賠償原告4000元。

原與宙公司4月21日回复《鏈新》稱,該案件是一審民事案件,目前平台還未收到書面的判決書。

原與宙公司稱,Bigverse建立了用戶舉報體系,鼓勵平台用戶積極發現、舉報相關搬運行為,舉報經核實用戶將獲得平台給予的獎勵;建立快速反應機制,經舉報的作品一經查實為非原創作品或者未取得原作者授權,立即凍結賬號。

上海協力律師事務所律師林軼傑表示,本案可能是中國NFT數字作品侵權糾紛公開宣判的首案,對NFT領域的知識產權合規有非常重要的參考價值。本案的關鍵是案件中的侵權作品上傳至平台時甚至還“帶有原作者微博水印”,平台方很難自證盡到了法律規定的注意義務。

杭州互聯網法院官方公號文章在點評案件時稱,法院明確NFT數字作品停止侵權的創新承擔形式。因NFT數字作品交易結合區塊鏈、智能合約技術特點,NFT數字作平一旦完成交易轉移,無法在所有區塊鏈上予以刪除,故採取經該侵權NFT數字作品在區塊鏈上予以斷開並打入地址黑洞以達到停止侵權的效果。

林軼傑表示,這種措施對之後NFT領域的維權也有一定的借鑒意義。

此案信息發布之前的4月13日,中國互金協會等聯名發布了《關於防範NFT相關金融風險的倡議》,向社會傳遞防範NFT金融風險的風向。

Bigverse支持用戶鑄造NFT,轉售收取5%佣金

企查查顯示,Bigverse由原與宙公司運營,成立於2021年7月13日,旗下擁有Bigverse 大元宇宙數字藝術交易平台(NFTCN)、Bigverse DAO STUDIO、Bigverse基金會、元宇宙數字藏品畫廊,以及元宇宙拍賣行等品牌。

該公司公眾號NFTCN顯示,Bigverse已成功進行三輪融資,最新一輪獲得數千萬戰略融資。

目前,Bigverse是國內少數支持用戶鑄造NFT的平台之一。 NFTCN App上的《新手必讀》顯示,NFTCN為“註冊制”平台,任何創作者都可以輕鬆鑄造NFT並發售。

經《鏈新》實測,在NFTCN App和其官網上均支持用戶鑄造NFT,用戶需要先完成實名認證,提交身份證信息和照片。鑄造NFT需要一定的“燃料費”,用戶需提前購買燃料,燃料按次數計費,目前可購買的方式包括99元購買3次,880元購買30次和2800元購買120次。

在燃料購買的相關“Q&A”顯示,燃料次數僅用來鑄造、轉移、銷毀NFT,燃料次數售出不退,也不可提現為任何數字資產。

原與宙公司的客服人員表示,平台的燃料費固定為33元,多買可以優惠。鑄造的NFT首次銷售平台會收取10%的佣金和33元的燃料費。再次轉售則收取5%的佣金、33元的燃料費,和溢差2.5%的作者版稅(為鑄造者所有)。

而據《鏈新》觀察,目前,Bigverse平台上的NFT售價並無限制,比如,一款“CryptoFunk”作品掛售價格達21億元人民幣,另一款“女神節限定款”NFT則掛售9999萬元。

對於Bigverse是否有規避炒作的相應措施,平台通過佣金獲得的收入等問題,原與宙公司則“不做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