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澎湃新闻报道,"00后"大学生杨某在国外公链上推出了一种被简称为BFF的虚拟货币,并因撤回流动性而陷入法律漩涡 - 检察机关指控他发行虚假虚拟货币并误导他人充值5万USDT,后迅速“撤回资金”造成他人损失。2024年2月20日,河南南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杨某犯有诈骗罪,判处他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处以3万元罚金。2024年5月20日,该案件在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了二审。
作为首起因撤流动性进入司法程序的案件,该案例备受加密及法律行业的关注。那么,为什么“撤流动性”构成“诈骗”?首先,曼昆律师带大家回顾本次事件。
事件回顾
加密货币交易中的流动性撤回
流动性池及其运作原理
流动性池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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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效交易:AMM模型确保了交易的顺畅进行,无需传统订单簿的撮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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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中心化管理:所有交易通过智能合约执行,减少了对中心化机构的依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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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益机会:流动性提供者通过交易费用和流动性挖矿获得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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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常损失风险:LP在资产价格波动时可能面临无常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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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泛参与:任何人都可以成为流动性提供者,降低了参与门槛。
流动性提供者的角色
流动性撤回
争议焦点:诈骗还是“正常”操作?
其实在正常DeFi玩法中,正常参与的个人撤回流动性,可以被认为是离场,是一种正常操作。但在本案例中,杨某作为代币发行商且是流动性池的创建者、流动性的主要提供者,与常规离场的行为有所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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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杨某通过创建与区动未来发行的虚拟币名字相同、发行宣传资料相同。 -
充值30万USDT币作为诱饵,引诱被害人罗某充值5万USDT币后,杨某连同自己充值的30万USDT一共35万多USDT同时撤资。 -
罗某的损失是5万USDT币,经过BSC-USD与USDT、USDT与美元、美元与人民币的多重兑换和折算,检方指控杨某骗取了罗某人民币3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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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发行的虚拟币和区动未来英文名同名,但这不能说明是假的BFF币,因为杨某发行的BFF币具有唯一且不可篡改的合约地址,可以正常兑换。 -
虚拟币平台上,同名的币比比皆是。该案中,在杨某发行BFF币之前,已经有相关主体发行了多款同名的BFF币。 -
区动未来并没有发行BFF币,其发行的是BFFT、BFFA币。 -
罗某是资深玩家,对于虚拟币交易的博弈性质及风险应具有明确认知。 -
虚拟货币投资行为不受法律保护,双方都是非法金融活动,投资人即便产生了损失也不应受法律保护。一审法院的认定属于“变相支持虚拟货币与法定货币之间的兑付交易”。 -
交易记录显示,罗某兑回21.6个BSC-USD币不到7分钟,又分三次“抄底”了杨某发行的BFF币,而后罗某却向公安机关报案被骗。截至庭审,被告人发行的BFF币因流动性增加而大幅升值,罗某尾号3A22钱包仍持有72381.7198个BFF币,可兑换出64065.7134个USDT币,“暂且不论虚拟币是否是财物,单就USDT的数量增加而言,罗某没有任何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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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相关政策,该虚拟货币不具有货币属性,但在现实生活中,基于其稳定性,可以在很多国际交易平台进行交易,并带来经济利益,其财产属性不可否认”,遂认可将案涉的5万USDT币折算成人民币价值作为量刑情节。 -
至于后期被害人是否将该BFF币进行买卖、目前该币按照博饼平台交易规则是否显示仍存在价值、多大价值,均不影响杨启超诈骗犯罪既遂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