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文:在數字化大背景下,NFT技術具備很高的應用價值。但是基於公有鏈的NFT在我國面臨合規性的問題。我們亟需一個在滿足合規前提下,使用NFT技術的解決方案。為此,我們邀請到了北京紅棗科技副總經理&CPO劉國棟先生參與本次話題分享。
問題1:如何看待當前爆火的NFT現狀?動輒數十萬的NFT產品會是新時代的鬱金香嗎?
我覺得NFT當前爆火的狀態應該客觀理性的看待:正面來看它是通過區塊鏈技術賦能數字經濟的一個很好的模式,在數字版權、數字產品等領域正在發揮作用。反面來看,當前的NFT明顯被過度炒作,技術的核心價值應該是賦能實體實現降本增效而不是用於炒作。
至於動輒幾十萬的NFT作品則是一個見仁見智的事情,比如我們看到的很多傳世的藝術品,出於收藏的價值它們被拍出了上億的價格,對於旁觀者而言這很瘋狂,但不能說這個是不理智的。它顯然不是一個鬱金香的故事,鬱金香是一個不產生任何社會價值的一種炒作,而NFT作為技術它並不是用來去炒作的。
問題2:在數字化大背景下,NFT技術具備很高的應用價值。但公有鏈市場NFT技術在我國面臨合規性問題。那麼BSN-DDC的推出為我們帶來了什麼?在合規性方面是如何操作的?
我認為技術是有中立性的,在合規合法的前提下怎麼使用技術為現實中的生活做一些有意義的事情才是最重要的,是需要產業人深刻思考的一個問題。
近兩年關於NFT的新聞很多。比如國外的OpenSea上,很多數字產品都賣出了很高的價錢,但我認為NFT技術不應僅僅局限於數字藝術藏品領域,它的應用場景實際上是非常廣泛的,比如數字身份、數字資產等憑證。
我們知道在國際上NFT主要基於公有鏈並且圍繞加密貨幣進行流轉,這在國內會面臨法律法規與監管問題,但是NFT技術是具備很大價值的,那麼如何在國內合規的使用NFT技術呢?此時我們就需要一個技術有中立性,而且具備開放、安全、易用、低成本的一個公有的聯盟鏈基礎設施,這有利於在國內健康發展NFT業務。
談到我們對NFT技術的理解,我們認為NFT本質上是下一代對象型、分佈式、可共管、可編程的單體數據庫技術。它不僅僅是Token那麼簡單。因此我更願意把它叫做DDC——Distributed Digital Certificate,即分佈式數字憑證。那麼有任何需要確權的內容都可以用到DDC技術,這是我們做BSN-DDC的初衷,BSN推出時在技術與合規方面有很多考量,我們希望BSN-DDC是一個開放的、可隨時訪問的、成本低廉的基礎設施網絡。從技術層面上,挑選了十條基於BSN技術的開放聯盟鏈以確保技術的多樣性。這樣開發者和合作夥伴就可以選擇自己熟悉的底層技術和框架,而不用被某一個技術局限,而且DDC的所有底層框架都是開源的,保證了它的安全性和透明性。
在設計上,DDC是多方共建共治的,從而確保網絡的永續存在。我們知道現階段一些大廠是基於單鏈,那麼節點都是由自己去管控,這種情況下是有一定的風險的,公司和人一樣是有生命週期的,這就代表假設該公司某天不存在了,那存在鏈上的數據會不會也消失了?所以BSN-DDC在這方面有了考量,我們允許外部節點接入,這就是說平台方接入到DDC網絡有自己的節點,那一方面調用的底層技術的時候,效率會更高、靈活度更好,同時即便BSN平台在未來不存在了,網絡和數據還會依然存在。因為接入方有自己的節點,不會由於平台消失而丟失數據。
在鏈底層技術上,BSN會發行自己的官方BSN-DDC合約支持721、1155合約,它採用共簽模式一個合約並不是由一家或者某幾家公司來管控,而是需要整個聯盟成員的多方共同簽署才能夠發布,從而在最大限度上保證了網絡的共治性。
總的來說,BSN-DDC的定位是做一個技術的公共基礎設施。它具備以下幾個特點:第一,網絡是長期穩定存在的。第二,具備多種技術融合的特點。第三,它的成本非常低。第四,它是安全自主可控。第五,生態公開透明。第六,運營共管共治。第七,具備完整的追溯體系,監管可追溯到人。第八,用戶自管合約,鼓勵合作夥伴在平台上去部署自己的合約,對DDC業務進行擴展。
問題3:您如何從技術角度看待NFT?我們想了解下DDC與NFT的區別在哪裡?
第一,現在的NFT更多是海外去做一些數字藝術品或產品的銷售,從技術上來說DDC我們認為本質上是一個分佈式的數據存儲技術,我們採用了721和1155合約,合作夥伴可以直接調用。
第二,DDC、NFT它實質是一個數據的存儲技術,DDC擴充到BSN的層面來講,它是一個賦能NFT技術的基礎設施網絡,這是區別所在。
問題4:BSN-DDC的上線給國內合規NFT提供了基礎設施,什麼樣的角色適合與BSN-DDC合作?對於合作方DDC能帶來哪些優勢?在吸引和培養優質的參與者方面,是否有對應方案和扶持政策呢?
首先,DDC網絡是面向平台方,平台方指:有自己具體的NFT業務或需求的運營方他們來接入這個網絡,暫時不會面向終端用戶。
而BSN-DDC有以下幾個優勢:第一是技術的多樣性,我們支持10-15個全球主流的開源區塊鏈框架,平台方可以自主選擇。
第二,BSN-DDC作為基礎設施是有中立性的,BSN-DDC不會參與到具體的項目中,不會既當裁判又當運動員。不會與平台方形成競爭關係。
第三,BSN-DDC具備足夠的透明性。平台的鏈上數據可以通過區塊鏈瀏覽器查詢,通過BSN-DDC生成的DDC/NFT以及部署的合約也是公開透明的。
第四,這個很關鍵,BSN-DDC是開源的。構成DDC的開放聯盟鍊網絡都是開放源代碼的,這代表它更安全,代碼層和技術層都更安全,任何人都可以在Github上看到我們的代碼。
第五,低成本優勢,使用BSN-DDC生成DDC/NFT的成本、調動合約的成本是當前國際主流公鏈的千分之一。一次合約調用和交互僅需消耗幾分錢。我相信只有低成本的區塊鏈環境才能有助於技術的應用與發展。
第六,BSN-DDC網絡良好的互操作性。由於平台適配了多條開放聯盟鏈,並且部署了順暢的跨鏈機制。生成DDC/NFT可以在鏈與鏈之間便捷流轉。
第七,BSN-DDC的共治性。作為一個公共基礎設施,不能讓一個技術去綁定到某一條鏈上面,甚至合約都是由1-2個公司去把控。而BSN-DDC允許外部節點的加入,也會採用多方共籤的機制,這非常符合區塊鏈的精神,也是向Web3.0發展的正確方向。
最後,BSN-DDC在吸引開發者參與方面來講,首先BSN-DDC提供了非常全面的技術支撐,包括平台方的合約調用、技術上的優化、幫助平台方節約成本以低成本去開展業務等等。如今已經有100多家平台方參與到網絡中來,初步形成了一定的網絡效應。而BSN-DDC成本低的優勢已經為很多合作方掃除了障礙。
問題5:我們知道BSN-DDC有官方合約和平台方自己部署的合約,兩者之間有什麼區別嗎?
我將分別從技術、監管和成本三個方面來談談其中的區別。從技術上來說,BSN-DDC的合約是由BSN發展聯盟的團隊編寫的,具備足夠的安全性和穩定性,對此BSN會負責和背書。而平台方自行開發的合約,其穩定性和安全性全部由平台方自己去負責。
從監管上來說,BSN-DDC是由BSN發展聯盟發起的,發起方本身帶有官方背景,在設計上也已經充分考慮了監管需求。
最後從成本上來說,調用BSN官方合約,會產生一個附加業務費用,如果是平台方自己的合約,只需要消耗Gas值就可以了。
文章來源:鏈小6
文章原標題:《鏈小6的村里話|BSN-DDC將為NFT產業合規發展帶來哪些機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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