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News 10月27日現場報導,中國銀行前行長李禮輝發表主題演講《區塊鏈:技術優勢與產業前景》。

李禮輝認為,在數字經濟社會,鏈接和信任是最重要的。數字連接的經濟社會有兩個個基本特點,一是人與人之間、人與物之間的失控距離將趨近於零,二是數字化的資產和資產化的數字文化產品可以被直接交易,這需要對資產的所有權、對交易各方的身份和資產進行確認。

“在經濟的維度,我把區塊鏈理解為可以信任、可以交互的、可以加密的、可以共享的價值鏈。”因此,李禮輝認為區塊鏈具備適應數字經濟社會需求的獨特技術優勢。這種優勢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是基於技術背書的數字信任。數字信任的價值在於在信任未知或信任薄弱的環境中形成可信任的紐帶,節約信用形成所需的時間和成本,在一定範圍內和一定程度上加持商業應用。另一方面,在廣域、高速的網絡中建立零時差、零距離的認證工具,提高物聯網的實際效率。二是基於分佈式架構的立體交互。

李禮輝表示,基於這兩個優勢,區塊鏈有可能再造商業模式,提高資源配置效率。並闡述了區塊鏈在金融方面的四大明確應用,包括:構建金融機構共享的分佈式賬本系統,如供應鏈金融場景、貿易金融區塊鏈平台;建構高效率的金融監管系統,如金融科技監管系統;建構跨區域的公共服務平台,如上海的國際貿易區塊鏈+平台艱鉅監管與服務;以及建構段對端的數字貨幣,如央行數字貨幣。


最後,李禮輝認為,推動區塊鏈技術和產業創新發展要抓住四個關鍵,分別是突破區塊鏈技術瓶頸,尤其是要致力於在隱私計算技術、真實性監督機制、智能合約技術、秘鑰技術、多元化技術平台集成等方面突破規模化可靠應用的瓶頸。第二個關鍵是要穿透數據孤島,尤其要平衡數據所有者和數據應用者之間的平衡。第三個關鍵是掌握核心數字技術。數字技術平的鞥是數字經濟平等競爭的基石。 “我們應該在硬件和軟件開發領域,包括區塊鏈,補齊短板,才能應對國際局勢變化,而且這也是重要的商業機會。”第四個關鍵是要加快制度創新。包括完善關於區塊鏈技術、區塊鏈金融的標準、安全規範和認證審核制度。


以下為演講全文:

我們正在進入數字經濟社會。在數字經濟社會,什麼最重要?我的答案:一是鏈接,二是信任。


據全球移動通信協會GSMA的數據測算,2019年我國物聯網的鏈接規模在30億左右,其中產業物聯網的鏈接規模約為13億,消費物聯網的鏈接規模約為17億;到2025年,我國物聯網的鏈接規模將達到70億,其中產業物聯網的鏈接規模約為38億,消費物聯網的鏈接規模約為32億。


數字鏈接的經濟社會有2個基本特點:一是人與人之間、人與物之間、物與物之間的時空距離將趨近於零。這將提供更加廣泛的便捷性,也將帶來更加直接的危險性,構成重大的安全挑戰。這就需要對人或物進行特徵識別、時空定位和身份認證,確認端對端的控制權和指揮權。二是數字化的資產和資產化的數字文化產品可以被直接交易,這就需要對資產的所有權、對交易各方的身份和資質進行確認。


因此,我們需要建立可靠的信任機制,


2019年,國際標準化組織的區塊鍊和分佈式記賬委員會做了一個定義:區塊鍊是使用密碼技術,將共識確認的區塊,按照順序追加形成的分佈式賬本。在經濟的維度,我把區塊鏈理解為“可信任、可交互、可加密、可共享的價值鏈”,並且認為區塊鏈具備適應數字經濟社會需求的獨特技術優勢。


第一,基於技術背書的數字信任。

大數據技術通過數據挖掘發現信用,發掘信用價值,建立數字信任。

區塊鏈可以建立一種“技術背書”的信任機制,通過數學方法解決信任問題,以算法程序表達規則,只要信任共同的算法程序就可以建立互信。

數字信任的價值在於:可以在信任未知或信任薄弱的環境中形成可信任的紐帶,節約信用形成所需的時間和成本,在一定範圍、一定程度加持商業信用;可以在廣域、高速的網絡中建立零時差、零距離的認證工具,提高物聯網的實際效率和運行可靠性。進一步分析,數字信任可以解決我是誰你是誰、所有權屬於誰、指揮權和控制權歸於誰的問題,具有高效率、低成本的普惠性。


第二,基於分佈式架構的立體交互。

區塊鏈特有的分佈式、端對端架構,能夠實現信息並行傳遞,實現信息共享,管控並行交叉。因而,在交易對手多、交易環節多、管理鏈條長、離散程度高的場景中,可以構建時空折疊、立體交互的商業架構,提升合作效率和運營效率。

區塊鏈採用的鍊式區塊數據結構、共識機制、時間戳和密鑰等技術,能夠在多方參與的立體交互場景中,防止原始數據篡改,控制數據洩露風險,保護隱私和數據安全。

我們熟悉的信息技術架構是大中心化、局域封閉式的,我們熟悉的商業社會是市場主體各自獨立、平面交互式的,我們熟悉的傳統信用機制是自成體系、分立割據的。區塊鏈技術通過建立數字信任和立體交互架構,有可能再造商業模式,提高資源配置效率。


一是構建金融機構共享的分佈式賬本系統。

金融交易具有高並發、多平台的特點。應用區塊鏈技術,可以構建大中小型金融機構共同參與的分佈式賬本系統,形成金融機構互聯互通的技術平台,實現信息共享、產品共享、服務共享,可以提供更高效率的金融服務。例如,在供應鏈金融場景中,應用區塊鏈技術可以建立多方協作架構和信任機制,克服傳統商業信用的局限性,將核心企業信用傳導至更多層級;可以將商業約定納入智能合約,防止資金挪用和惡意違約。區塊鏈+供應鏈,可以建立互信互通、高效率低成本的生態圈。人民銀行在深圳推出的貿易金融區塊鏈平台,可以實現供應鏈應收賬款多級融資、跨境融資、國際貿易賬款監管、對外支付稅務備案表等業務上鍊運行。


二是構建高效率的金融監管系統。

正在試點的金融科技監管系統可以對錯綜複雜的數據組進行快速解耦和組合,可以共享多方監管數據,可以執行一致化的合規標準,可以通過數據挖掘釋放數據價值,可以自動生成監管報告和解決方案,從而實現金融監管全流程、全方位的智能化,超越流程複雜、耗費資源的現場監管,降低監管成本和被監管成本。在這個系統中,區塊鏈特有的分佈式賬本、智能合約、數據保真和立體交互等技術,被用於信任強化、跨機構合作、數據加密共享和業務流程優化。


三是構建跨局域的公共服務平台。

例如,上海的國際貿易區塊鏈+平台兼具監管與服務10大功能板塊、53項應用,對接22個部門,覆蓋國際貿易主要環節和監管全流程,能夠為企業提供國際貿易相關的公共服務,並延伸提供數字金融保險、供應鏈金融等服務。


四是構建端對端的數字貨幣。

多國中央銀行已啟動數字貨幣研發。國際清算銀行與美、歐、日、英、加、瑞士、瑞典央行近期發表《中央銀行數字貨幣,基本準則與核心特徵》報告。我國試點中的法定數字貨幣採用中心化管理和間接發行模式,採用“賬戶松耦合”加數字錢包的方式,具有脫網交易的技術優勢,能夠為公眾提供安全性高、流動性好的支付工具,讓日常生活更簡單,也有可能跨境“溢出”,發展成為全球性數字貨幣。


Facebook等聯合創始機構正在策劃的數字貨幣Libra,努力滿足美國等西方發達國家的金融合規標準,明確保持中心化的技術架構,承諾制定金融合規和全網風險管理的綜合框架,建立反洗錢、反恐、遵守制裁和防範非法活動的嚴格標準,承諾維護美元的貨幣霸權地位。 Libra一旦獲得美國批准,應可取得西方國家的市場准入,有可能迅速發展成為超主權數字貨幣。需要關注的是,超主權數字貨幣有可能顛覆與重構全球貨幣體系及傳統金融模式:超越國家主權,僭越中央銀行,跨越商業銀行。


區塊鏈技術應用已延伸到數字金融、物聯網、智能製造、供應鏈管理等多個領域,展現了產業發展的光明前景。 2019年10月24日,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要把區塊鏈作為核心技術自主創新的重要突破口,明確主攻方向,加大投入力度,著力攻克一批關鍵核心技術,加快推動區塊鏈技術和產業創新發展。習總書記的講話,站在數字經濟國家戰略的高度,指明了區塊鏈技術和產業創新發展的主攻方向、關鍵路徑和基本原則。


推動區塊鏈技術和產業創新發展,要抓住4個關鍵。


第一,突破區塊鏈技術瓶頸。

在底層技術上,作為一種技術集成創新,區塊鏈的數據庫、對等網絡、密碼學算法等基礎組件技術相對成熟,但集成程度不夠高;共識機制、智能合約等新技術有待完善。

目前,各個國家均未實現區塊鏈技術的大規模應用。我國的區塊鏈技術研發,致力於在隱私計算技術、真實性監督機制、智能合約技術、密鑰技術、多元化技術平台集成等方面突破規模化可靠應用的瓶頸。


第二,穿透數據孤島。

萬物互聯意味著數據的集合,但集合併不能自動解決數據孤島的問題。要穿透行政性的數據孤島,實現公共數據共享;穿透局域性的數據孤島,建設專業化的數據庫。

穿透數據孤島,需要切實保護數據隱私,保護數據安全。我國的法律已經規定了保護數據隱私、保護數據安全的基本原則,但具體細緻的規範有待明確。我個人認為,立法和執法的焦點在於:如何平衡數據所有者的權利與數據佔有者的利益,如何協調數字經濟社會的宏觀穩定與微觀動力,如何培育公民的自覺意識並形成企業的行為規範。


第三,掌握核心數字技術。

數字技術平等是數字經濟平等競爭的基石。即使是大國,經濟上的閉環運行一般只會降低經濟資源配置的效率,增加經濟運行的總體成本,並影響國民消費的品質。但如果在關鍵技術領域受制於他人,一旦遭遇大面積封鎖,就可能造成經濟失速,全球化進程受阻。因此,不僅在尖端硬件製造領域,而且在核心軟件開發領域,我國祇有補齊短板,才有可能與西方發達國家真正建立平等、互利的關係。


佔領數字技術高地,關鍵在於人才,在於高端人才領軍的創新型科研機構和核心企業。應該抽調財力,加大科技創新的軟投入。要更多鼓勵民營隊,為民營企業創造更加公平、更加寬鬆的營商環境。要真正激勵國家隊,支持國有企業建立符合市場經濟和科技規律的激勵機制。


第四,加快制度創新。

我國應該立足於數字金融健康發展,加快數字金融制度建設,抓緊制定區塊鏈金融監管、數字資產市場監管、數字貨幣監管、法定數字貨幣發行等數字金融制度,逐步建立和完善數字信任機制。


我國關於區塊鏈的技術標準、安全規範和認證制度剛剛起步。應該抓緊完善關於區塊鏈技術、區塊鏈金融的標準、安全規範和認證審核制度。在法律上,應該明確數字資產的法律定義,明確智能合約的合同性質及其有效性,明確分佈式架構下的責任主體及其行為規範和監管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