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News 7月6日消息,根據Snapshot 頁面顯示,Lido 社區發起「指定實體回應針對Lido DAO 的未決集體訴訟」提案。提議任命並聘請特拉華州有限責任公司Dolphin CL, LLC(「Dolphin」)為法律顧問,並以「Lido DAO」的身份在訴訟中出庭,資助資金為20 萬枚DAI。該提案將於7 月10 日截止投票。

該提案中稱,一名原告在美國加州北區地方法院提起集體訴訟,案件編號為3:23-cv-06492(「訴狀」),並將「普通合夥企業LIDO DAO」列為被告。在訴狀中,Lido DAO 被指控為一個“經營以太坊質押業務的普通合夥企業”,並且LDO 代幣或LDO 代幣交易被指控為證券或證券交易,Lido DAO 被指控違反證券法向公眾提供或出售這些證券。

6 月27 日,法院裁定,原告透過各種公開發布的方式向Lido DAO 送達法律文件的行為是合法的,並要求Lido DAO 在14 天內做出回應,否則將面臨原告提出的索賠請求的缺席判決。儘管各種創投基金也被列為申訴中的被告,但沒有一家以Lido DAO 的名義或代表Lido DAO 作出回應,事實上,他們否認自己是Lido DAO 的一部分。因此,如果「Lido DAO」不提交回應,Lido DAO 面臨缺席判決的風險是真實存在的。

因此,該提案在不承認且明確反對Lido DAO 是合夥企業、協會或其他法律上可識別的團體或實體的情況下,任命並資助特拉華州有限責任公司Dolphin CL, LLC(「Dolphin」)聘請法律顧問(目前預計為Brown Rudnick,由合夥人Stephen Palley 領導),並以“Lido DAO”的身份在上述案件中出庭,並且在不承認法院管轄權或任何其他不利的法律事實(包括但不限於Lido DAO 是法人這一概念)的情況下,提出所有必要或可取的法律論據,以Dolphin 及其律師認為合理、適當和無偏見的任何理由駁回針對Lido DAO 的訴訟。請求的資助資金為200,000 DAI,預計足以支付Dolphin 及其法律顧問起草、提交和辯論有關Lido DAO 的訴狀的動議的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