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傍晚,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發布《區塊鏈信息服務管理規定》 (以下簡稱區塊鏈新規),將於2019年2月15日正式施行。當晚,就有不少區塊鏈媒體和創業者找我們諮詢,自己的業務是否屬於新規之內,未來到底應該如何在中國境內進行區塊鏈信息服務。今天,我們跟大家一起學習文件,期待更好的明天。

誰將受“區塊鏈新規”約束?


定義,是成文法的關鍵要素。

研究區塊鏈新規,我們要從幾個關鍵定義開始:所謂“區塊鏈信息服務”,是指基於區塊鏈技術或者係統,通過互聯網站、應用程序等形式,向社會公眾提供信息服務。請諸位讀者註意,這裡明確提出“基於區塊鏈技術或系統”,而不是基於普通互聯網技術,也就是說垂直於區塊鏈的傳統媒體或者自媒體,只要不是基於區塊鏈技術或系統,而是傳統技術方式都不屬於提供“區塊鏈信息服務”,其還屬於傳統的內容提供者(當然也受到網信辦及新聞管理部門的監督管理)。

所謂“區塊鏈信息服務提供者”,是指向社會公眾提供區塊鏈信息服務的主體或者節點,以及為區塊鏈信息服務的主體提供技術支持的機構或者組織。可以看出,監管機關對於目前區塊鏈項目方的法律結構是了解的,內地設立區塊鏈技術公司,新加坡、香港等國家和地區建立融資組織(基金會),還有一些社群號稱自己並非公司也不是個人,那麼,我們歸其為“組織”同樣需要接受區塊鏈新規的規制。

至於“區塊鏈信息服務使用者”,是指使用區塊鏈信息服務的組織或者個人。我們認為,可以理解為社群里活躍的用戶及用戶組織。

誰具體監管?


區塊鏈新規確認: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依據職責負責全國區塊鏈信息服務的監督管理執法工作。請注意,含“執法”,也就是說網信辦擁有執法權。同時,省、自治區、直轄市互聯網信息辦公室依據職責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區塊鏈信息服務的監督管理執法工作。可以看出,地方上對區塊鏈信息服務的管理是由省級互聯網信息辦公室承接,同樣具有執法權。

然而,我們發現,區塊鏈新規強調了“自律管理”,也就是說未來在上述監管機關的指導下,全國、各省市將進行行業自律,建立健全全行業自律制度和行業準則,指導區塊鏈信息服務提供者建立健全服務規範,推動行業信用評價體系建設,督促從業人員提高職業素養,最終促進行業健康有序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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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一句:自今年2月15日起,區塊鏈新規要求區塊鏈信息服務行業進入被監管狀態,監管主體是國家網信辦及地方網信辦,發展行業自律組織作為管理補充。

監管採用“備案製”


行內曾經討論過,對於區塊鏈應用項目到底是採取許可製還是備案製的問題,現在可以確定:採取備案製。其優點不言自明,那就是相對寬容,具有一定的自由空間。

具體而言,第十一條規定:“ 區塊鏈信息服務提供者應當在提供服務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通過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區塊鏈信息服務備案管理系統填報服務提供者的名稱、服務類別、服務形式、應用領域、服務器地址等信息,履行備案手續。區塊鏈信息服務提供者變更服務項目、平台網址等事項的,應當在變更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辦理變更手續。區塊鏈信息服務提供者終止服務的,應當在終止服務三十個工作日前辦理註銷手續,並作出妥善安排。”

第十二條規定:“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互聯網信息辦公室收到備案人提交的備案材料後,材料齊全的,應當在二十個工作日內予以備案,發放備案編號,並通過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區塊鏈信息服務備案管理系統向社會公佈備案信息;材料不齊全的,不予備案,在二十個工作日內通知備案人並說明理由。”

第十七條規定:“區塊鏈信息服務提供者應當記錄區塊鏈信息服務使用者發佈內容和日誌等信息,記錄備份應當保存不少於六個月,並在相關執法部門依法查詢時予以提供。”

區塊鏈社群,不是法外之地


互聯網從來不是法外之地,區塊鏈同理。

誠然,我們都知道社區裡的“黑子”不少,各種言論和猜測似乎都有發洩的空間。但新規一旦成為現行有效的規則,那麼,區塊鏈項目的社區將成為法律上的“公共場所” ,任何人不得編造假消息,也不得以訛傳訛。

這就要求項目方設立專門的崗位,檢查違法違規信息內容,防止假消息擴散,保存相關記錄,並向主管部門報告(這一點是明確的義務)。區塊鏈服務者應當記錄用戶發佈內容和日誌等信息,記錄備份應當保存6個月,並在執法部門依法查詢時予以提供。這裡的執法部門,不僅包括監管機關也包括司法機關。也就是說,這些發佈內容和日誌信息,其實就是“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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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點必將影響某些區塊鏈項目的合規(尤其是國際項目),對於參與社區管理,達成共識的過程,其實都需要“留痕” ,以便監管或自證清白。

以上就是今天的分享,感恩讀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