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標題:《Web3 與Web2:根本意識形態分歧》

撰文:Sylve Chevet

編輯:南風

在本文中,我將使用Web3 來泛指支持通過區塊鏈技術來實現去中心化所有權的社區和項目,以及使用Web2 來泛指互聯網「常態」部分特有的社區和項目,比如Tumblr、Reddit 或維基百科。 FOSS 指的是免費的開源軟件(Free and Open-Source Software)。

目前支持Web3 (尤其是NFT) 的觀點是,Web3 是對抗掠奪性的中心化所有權系統的唯一選擇:你要么通過NFT 來在區塊鏈上獲得一個去中心化的所有權記錄,要么Facebook 將用他們可怕的中心化數據庫中吞噬你不朽的靈魂。

@punk6529 舉例說明了這一立場:

觀點 | Web3 不會殺死 Web2

一些Web3 批評者在這個主題上採取了完全不同的立場,他們認為在互聯網上不需要所有權記錄,甚至根本不需要所有權。他們的論點如下:互聯網不是基於財產,而是基於富足(abundance)。原生數字內容有一個非常奇怪的特性,即天然具有豐富性。如果你創建一個GIF 或JPEG,你可以生成無限的副本並分發給每個人。互聯網社區的繁榮是建立在重新組合和免費分享內容的基礎上的,而且效果非常好:表情包、複製粘貼、網絡漫畫,都是因為這個而出現的。因此,如果互聯網是建立在富足的基礎上的,為什麼你要分割公地並出售它們呢?為什麼要引入稀缺性?為什麼要引入產權?你為什麼這麼貪心?

這讓人想起盧梭:

「誰第一個把一塊土地圈起來並想到說:這是我的,而且找到一些頭腦簡單的人居然相信了他的話,誰就是文明社會的奠基者。假如有人拔掉木樁或者填平溝壑,並向他的同類大聲疾呼:'不要聽信這個騙子的話,如果那你們忘記土地的果實是大家所有的,土地是不屬於任何人的,那你們就要遭殃了!'這個人該會使人類免去多少罪行、戰爭和殺害,免去多少苦難和恐怖啊!」

—— 盧梭,《論人類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礎》

Web2 內容創造者@eevee 最近的一條推文遵循了這一思路,並獲得了辯論雙方的廣泛的參與。對於了解針對Web3 的批評,這則推文很有意思:

觀點 | Web3 不會殺死 Web2

推文來源:https://twitter.com/eevee/status/1484748148169793537?s=20&t=d9VC8f8CISsf002rwQGgmA

事實是,版權已經存在,互聯網從來就不是真正免費的。但互聯網的核心確實存在著一種類似無政府主義或共產主義的風氣。我們不能否認反主流文化(counterculture) 對互聯網最初夢想的影響。這就是「信息渴望自由」這句話的由來。

歷史告訴我們,我們不需要所有權記錄、代幣激勵、1COs (首次代幣發行),甚至金錢,來建造引人矚目的項目。不妨想想免費/ 開源軟件運動所取得的成就:Linux、維基百科都證明了這種精神的傳承。區塊鏈社區不能忘記,我們在沒有所有權或資金記錄的情況下創建了互聯網上運行的大多數不可思議的東西。

如果今天有人要重新創建維基百科,支持Web3 的人的第一條評論會是:「代幣激勵在哪裡?人們為什麼要花時間寫文章?不會成功的。」事實證明,人們喜歡創作東西,然後免費將其分發。更準確地說,一小部分瘋狂的精英超級創作者組成了互聯網上大部分的內容創作。

因此,當有人過來說「讓我們創建代幣激勵機制,讓我們創建DAOs 並構建一切」時,就會引發這些Web2 社區的下意識反應:「到目前為止效果很好,你為什麼想要改變它?這怎麼能讓事情變得更好呢?」

這就是為什麼我不一定喜歡將Web3 作為區塊鏈技術範式的定義。與之前相比,Web3 不是一個必要的嚴格改進,它不是一種優化,而是一種選擇。 Web3 是一種技術範式,能夠創造以前不可能的東西(例如原生數字所有權),但這並不意味著它嚴格優於過去的方式或將取代過去的方式。

我喜歡把區塊鏈技術比作某種「烏托時」(uchronia),即歷史的另一種版本:所有權原生原生地存在於互聯網上。想像一下,如果我們在90 年代發明了區塊鏈技術,世界將會有多麼不同。

但事實上,我們生活在一個所有權並不原生地存在於互聯網上的歷史版本中,回過頭來看,這是相當奇怪的。但我們不得不湊合著過。這就是為什麼我們有「注意力經濟」(attention economy),有基於廣告的商業模式,有中心化的所有權記錄。它有它的缺陷,是的,但我們在這些約束條件下建造了很多東西。

我認為@eevee 的觀點有點天真。最終,(Web2) 要將互聯網內容變現,你只有三種方法:

(嘗試) 執行版權:這是Web3 和FLOSS (免費的開源軟件) 一致認為這是不達標的地方。版權在互聯網上無處不在,正是因為版權是在內容天然豐富的互聯網上賺錢的唯一途徑之一。如果你創造了數字藝術,沒有什麼能阻止別人復制並出售它,除了存在侵犯版權的威脅,有時還有數字版權管理(DRM)。

創作新內容可以獲得報酬:這是斯托曼在1984 年所說的。這也是為什麼我們有Patreon (藝術家眾籌平台)、定製藝術品(commission art) 等等。

廣告:在你的視頻上放一個廣告,這一選擇主要適用於YouTuber 等內容創造者,而不是數字藝術家。

NFT 提供了一種新的賺錢方式:出售一段內容的數字原件。

NFT 是在互聯網上代表稀缺性的一種方式:NFT 就像你可以出售的數字對象,就像你出售一幅畫一樣。創建NFT 並不需要關閉對內容的訪問。我認為NFT 是一種新的選擇,也是在互聯網上獲得大量盈利的一種非常自然的方式。這就是CC0 + NFT 運動試圖實現的目標:在公共領域發布一件藝術作品,允許任何人任意重用、混編和復制它,並在區塊鏈上記錄所有權,以便能夠將其貨幣化(盈利) 。 (編者註:CC0 協議表示作者將作品貢獻給公有領域,放棄了所有版權。一般情況來說,符合CC0 協議的素材可以無限制的使用、加工或者演繹編輯,不存在侵權。)

NFT 系列實際上遵循不同的知識產權策略,內容創作者可以自由選擇適合自己需求的策略。例如:

不授予NFT 持有者權利:購買Cryptopunk (加密朋克) 或Cryptokitty (加密貓) 並不會授予你任何知識產權的權利,它們的知識產權屬於母公司。

授予NFT 持有者一些權利:購買一個Bored Ape (無聊猿) 實際上會授予你鑄造衍生產品的權利,並從衍生產品中賺錢。

不授予任何人任何權利(CC0):購買Noun 或CrypToadz 不會授予你任何權利,因為其IP (知識產權) 是屬於公共領域。

你可以像之前一樣繼續創造內容。你現在還可以選擇創建NFT 來出售它。這不是對立的。如果你出售你的藝術版畫,你也可以出售NFTs。

舉一個具體的例子:Tim Berners-Lee 發明了萬維網(World Wide Web),將其發布給每個人以供重用,並將萬維網源代碼以NFT 形式成功拍賣到超540 萬美元。正如Berners-Lee 在接受《衛報》採訪時所說的那樣:

「這完全符合web 的價值觀。我碰到的疑問是,他們會說:'哦,這聽起來不像免費開放的web。'好吧,但web 和以前一樣免費和開放。web 上的核心代碼和協議是免版稅的,就像它們一直以來的那樣。我不是在賣web—— 你不需要花錢去點擊鏈接。我賣的甚至不是它的源代碼。我賣出的是一張我用自己寫的Python 程序製作的圖片,就好像其源代碼被貼到了牆上並由我簽了名。如果他們覺得我賣出一張海報的NFT 不合適,那麼我買一本書呢?我會做這樣的事情,其中涉及到了金錢,但免費開放的web 依舊是免費開放的。

—— 來源: 《衛報》

觀點 | Web3 不會殺死 Web2

萬維網發明者Tim Berners-Lee

像Friends With Benefits (FWB) 這樣的代幣化社區和Patreon 之間沒有根本的區別。我認為,與Patreon 相比,由代幣控制的社區為內容創造者和粉絲提供了更多的控制權,因為它們不會受到中央權威機構的審查。隨著色情在社交網絡上受到越來越多的審查,Web3 為一些社區提供了一個可行的替代方案。

最後,我相信兩種框架都有各自的發展空間。就像視頻影像並沒有真正殺死無線電廣播一樣(有人喜歡聽播客嗎?),Web3 也不會殺死Web2。

數字所有權不會扼殺富足。

「烏托邦是各種烏托邦的框架,在這裡,人們可以自由自願地聯合起來,追求和嘗試實現自己對理想社會美好生活的願景,但沒有人可以把自己的烏托邦願景強加給別人。」

——Robert Nozick,《無政府、國家和烏托邦》

正如web3 佈道者@damedoteth 所說,當你聽到區塊鏈的批評者說「我們不需要區塊鏈」時,試著去理解他們觀點的立腳點在哪裡,而不是建立一個稻草人的論點,認為他們一定是在提倡完全豪華的數據中心化。他們可能是在說:「我們已經建造了這麼多沒有區塊鏈的東西,我不明白它能帶來什麼。」

他們可能是在說,與Web2 相比,Web3 需要證明一切。

而他們可能是對的。

因此,讓我們繼續構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