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News

用戶協議

用戶註冊協議

歡迎您來到PANews。

請您仔細閱讀以下條款,如果您對本協議的任何條款表示異議,您可以選擇不進入PANews。當您註冊成功後,無論是進入PANews,還是在PANews上發布任何內容(即“內容”),均意味著您(以下稱為“用戶”,包括但不限於瀏覽用戶、個人作者、組織機構等)完全接受本協議項下的全部條款。

——總則

如用戶完成註冊程序,即表示用戶與PANews(包括且不限於網站、手機應用程式等多平台)就其所提供的服務達成協議,自願接受本服務協議的所有內容。此後,使用者不得以未閱讀本服務協議內容為由進行任何形式的抗辯。用戶註冊成功後,PANews將給予每個用戶一個用戶帳號及對應的密碼,該用戶帳號和密碼由用戶自己負責保管;用戶應對以其用戶帳號進行的所有活動和發表的全部內容承擔法律責任。

一,使用規則

1.1 使用者須對其在PANews的註冊資訊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擔責任。使用者不得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於冒用他人姓名/其他組織機構名稱、頭像、暱稱等)冒充他人或其他組織機構;不得利用他人、其他組織機構的名義發布任何資訊;不得惡意使用註冊帳戶導致其他使用者將其誤認為他人或其他組織機構。如用戶違反前述約定,PANews有權隨時終止對該用戶提供服務、收回其帳號,並由該用戶獨立承擔由此而產生的一切法律責任。

1.2 為更好地保護個人用戶及組織機構在PANews上的合法權益,用戶註冊成功後,可進入PANews站內「個人主頁」補充完善真實的個人信息,包括但不限於姓名、手機、郵箱、微信帳戶、企業信息。

1.3 PANews是一個資訊資訊分享、傳播、取得及交流的平台,用戶透過PANews發表的資訊(包括投稿、評論、及使用PANews相應內容、技術服務等)為公開的訊息,其他第三方可透過PANews獲知使用者發表的訊息,使用者對任何資訊的發表即承認該資訊是公開的訊息,並獨立對此行為獨立負責;用戶向PANews投稿的情況下,應視為同意PANews有權對其稿件進行相應的處理(包括但不限於刪減、編輯、修改、翻譯、改編、加註或配圖等)或不發表。

1.4用戶承諾不得以任何方式利用PANews直接或間接從事違反中國法律、法規以及社會公德的行為,PANews有權對違反上述承諾的內容予以刪除。

1.5用戶同意將不會利用PANews提供的服務製作、發布、轉載或以其他方式傳送含有下列內容之一的資訊:

* 反對憲法所確定的基本原則的;

* 危害國家安全,洩漏國家秘密,顛覆國家政權,破壞國家統一的;

* 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的;

* 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的;

* 破壞國家宗教政策,宣揚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 散播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破壞社會穩定的;

* 散播猥褻、色情、賭博、暴力、兇殺、恐怖或教唆犯罪的;

* 侮辱或毀謗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

* 含有中國法律法規以及其他任何具有法律效力之規範所限製或禁止的其他內容的;

*含有PANews認為不適合在PANews展示的內容。

1.6 PANews有權對用戶使用PANews的情況進行審查和監督,如用戶在使用PANews時違反任何上述規定,PANews或其授權的人有權要求用戶改正或直接採取一切必要的措施(包括但不限於更改或刪除用戶張貼的內容、暫停或終止用戶使用PANews發布或參與內容獲取與交流的權利,以及刪除用戶帳號)以減輕用戶行為的影響。

二,智慧財產權

PANews是一個資訊取得、分享、傳播及交流的個人化資訊平台,我們尊重並鼓勵PANews用戶創作和發布的內容,並承諾將保護智慧財產權作為PANews營運的基本原則之一。

2.1 使用者(包括不限於一般使用者、個人作者、組織機構等)在PANews上發表的全部原創文章資訊內容及評論內容等,著作權均歸使用者本人所有。用戶可授權第三方以任何方式使用,不需要PANews的同意。但若資訊內容經PANews編輯、修改、翻譯、改編或加註等,用戶授權第三方使用前需獲得PANews同意。

2.2 PANews提供的網路服務中所包含的標誌、版面設計、排版方式、文字、圖片、圖形等均受著作權、商標權及其它相關權利的法律法規保護,未經相關權利人(含PANews及其他原始權利人)同意,上述內容均不得在任何平台被直接或間接發布、使用、發布或使用其他商業目的的改寫或再使用任何商業目的。

2.3 為了促進資訊資訊的分享和傳播,使用者將其在PANews上發表的全部內容,授予PANews免費的、不可撤銷的、非獨家使用許可,PANews有權將該內容用於PANews及其合作方各種形態的產品和服務上,包括但不限於網站以及發表的應用或其他互聯網產品。 PANews在與使用者協商相關權益(包括且不限於署名、給予一定報酬等)並取得授權後,也有權將內容用於上述授權以外的其他合法用途,包括但不限於部分或全部複製、修改、改編、翻譯、組裝、分拆、推廣、散佈、廣播、表演、演繹、出版。

2.4 第三方若出於非商業目的,欲將用戶在PANews上發表的內容轉載在PANews之外的地方,應當在作品正文開頭的顯著位置註明原作者姓名,給出原始鏈接,註明“來源PANews”,並且不得擅自對信息內容進行修改演繹。若需要對資訊內容進行修改,或用於商業目的,第三方應參照上述2.1協議內容聯絡PANews或用戶獲得單獨授權,按照約定的方式使用該內容。

2.5 PANews為用戶提供「獨家授權,禁止轉載」的選項。除非獲得原作者的單獨授權,並郵寄聯繫PANews(郵箱:hello@panony.com),任何第三方不得轉載標註了“禁止轉載”的內容,否則均視為侵權。

2.6 在PANews發布創作或評論等內容,使用者應保證其為著作權人或已取得合法授權,且該內容不會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權益。如果第三方提出關於著作權的異議,PANews有權根據實際情況整改或刪除相關的內容,並有權追究使用者的法律責任。給PANews或任何第三方造成損失的,用戶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2.7 如果任何第三方侵犯了PANews用戶的相關權利,用戶同意授權PANews或其指定的代理人代表PANews或該用戶對該第三方提出警告、進行投訴、發起行政執法、提起訴訟、進行上訴,或談判和解,並且用戶同意在PANews認為必要的情況下參與共同維權。

三,侵權行為與維權規則

3.1 處理原則

PANews作為個人化資訊獲取與交流平台,將在責任範圍內最大程度地尊重與保護每一位用戶的合法權益,PANews亦未與任何第三方的個人或機構合作開展此項業務。以下所有規則與處理流程,以PANews官方管道(包括但不限於站內官方認證人員私訊、官方信箱、聯絡電話等)的回應為準。

3.2 受理範圍

受理PANews站內侵犯個人或組織機構合法權益的侵權舉報,包括但不限於惡意搶注、冒充身分資訊、侵犯個人隱私、造謠與誹謗以及商業侵權。

3.2.1 惡意搶註或冒充身分資訊:PANews註冊ID資訊惡意搶註或冒充他人或其他組織機構,包括但不限於冒用他人姓名/其他組織機構名稱、頭像、暱稱等發布訊息,並導致其他使用者誤認。

3.2.2 侵犯個人隱私:發佈內容中直接涉及他人識別訊息,如個人姓名、家庭住址、身分證號碼、工作單位、私人電話等。

3.2.3 造謠與誹謗:發佈內容中指名道姓(包括針對個人與組織機構)的直接謾罵、侮辱、虛構中傷、惡意誹謗等。

3.2.4 商業侵權:洩漏企業商業機密及其他根據保密協議不能公開傳播的資訊。

3.3 檢舉條件

若個人或組織機構發現PANews上存在侵犯其自身合法權益的內容,可透過電子郵件(hello@panony.com)與PANews聯繫。為了確保問題能夠得到及時有效的處理,請務必提交真實有效、完整清晰的證明資料,否則PANews將不予受理。具體格式及規定如下:

3.3.1 權利人對涉嫌侵犯的資訊或內容擁有商標權、著作權或其他依法可以行使權利的權屬證明文件;若舉報人非權利人,請舉報人提供代表權利人進行舉報的書面授權證明。

3.3.2 對侵犯了權利人合法權益的內容做充分、明確的描述,提供涉嫌侵犯個人資訊或內容在PANews上的具體頁面地址,指明涉嫌侵權內容中的哪些信息內容侵犯了上述列明的權利人的合法權益。

3.3.3 權利人的特定聯絡訊息,包括姓名、身分證或護照影本(針對自然人)、單位登記證明掃描件、通訊地址、電話號碼、電子郵件。

3.3.4 在侵權舉報中加入如下關於舉報內容真實性的聲明:

* 我本人為涉及侵權的資訊內容的合法權利人;

* 我舉報PANews站內的註冊用戶資訊或其發布的內容侵犯了本人相應的合法權益;

* 若本侵權行為舉報內容不完全屬實,本人將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法律責任。

3.4 處理流程

* 檢舉人需明白,出於網路平台的監督屬性,並非所有申請都必須受理。 PANews將在收到舉報資料七個工作天內進行審核並給予回應。

* 檢舉人需明白,作為個人化資訊取得與交流平台,PANews允許不同的觀點與聲音存在,任何個人或組織機構不得以「負面」、「不客觀」等模糊性表述為由要求PANews受理刪改內容或撤稿等申請。若個人或組織機構認為資訊內容資料不實或與事實不符,需指明具體哪些內容中資料不實或與事實不符,並提供對應的證明資料,統一提交至信箱(hello@panony.com)後申請受理。

四,免責聲明

4.1 作為個人化的資訊資訊取得與交流平台,PANews有權但無義務對用戶發佈的所有內容進行審核。

4.2 針對PANews用戶創作、發布的資訊內容,PANews並不能保證其真實性和準確性,發布這些資訊也不代表PANews證實其描述或贊同其觀點。

4.3 PANews提供的所有資訊內容僅供使用者參考與交流,不構成商業建議或其他實際的操作意見。 PANews有權根據相關證據並結合《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資訊網路傳播權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對侵權資訊進行處理。

4.4 PANews並不保證其所提供的網路服務一定能滿足用戶的需求,也不保證其所提供的網路服務不會中斷,對於因不可抗力或PANews不能控制的其他原因造成的網路服務中斷或其它問題,PANews不承擔任何責任,但承諾會盡量減少因此給用戶造成的影響和損失。

4.5 使用者知道且同意,對於因為不可抗力或PANews無法控制的其他原因(如網路安全漏洞、駭客攻擊等)導致的使用者資料意外洩漏,PANews不承擔相應責任,但承諾會盡量減少因此對使用者造成的影響和損失。

4.6 鑑於網路服務的特殊性,使用者同意PANews有權隨時變更、中斷或終止其提供的部分或全部網路服務。如需變更、中斷或終止其所提供的網路服務,PANews無需通知用戶,也無需對任何用戶或任何第三方承擔任何責任;

五,協議修改

5.1 根據網路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範文件的變化,或因業務調整與發展需要,PANews有權在必要時透過在網頁上發出公告等合理方式修改本服務協議以及各單項服務的相關協議。用戶在享受各項服務時,應及時查閱並了解相關協議的修改內容,並自覺遵守本服務協議以及其他單項服務的相關協議。使用者如繼續使用本協議所涉及的服務,則視為對修改內容的同意;使用者在不同意修改內容的情況下,有權停止使用本服務協議涉及的服務。

5.2 在相關法律法規允許的最大範圍內,PANews保留本使用者協議的最終解釋權。

六,法律適用

6.1 本協議的訂立、執行和解釋及爭議的解決均應適應中國法律。

6.2 如雙方就本協議內容或其執行發生爭議,雙方應盡量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應【提請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性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